《中文係》(78)(1 / 1)

本來我在學校南門就該下車,由於精神恍惚,居然過了南門,到了學校東門才曉得下車。當我走過馬路的時候,眼睛突然一亮,地上有個結實鋥亮的錢包。其時天已經黑了,街燈的反射使得錢包更加紮眼。我毫不猶豫地撿起來放進口袋,捧著咚咚跳的一顆心,跑回宿舍。他們在宿舍裏打牌,把桌子拍得砰砰響。我轉身到了廁所,蹲在蹲槽上,關上門,好像真的在拉大便一般,然後把錢包掏出來,裏麵有九百來塊現金,大量的用餐花票,身份證、名片、美容卡。身份證和名片顯示該人是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女副總,其住址就在校內。

這個錢包徹底把我生活打亂了。那段時間,我模糊地相信頭上三尺有神明,在我陷入窘迫的時候,神出手來救了,要不然怎麼會先讓我丟了單車再讓我撿到錢包呢?我在失眠了一天一夜之後,寫了一封長信,向這位副總說明了我的來曆,一個中文係優柔寡斷的學生,處於困境,神的旨意要我把錢留下來,這筆錢對你來說也就一餐火鍋飯局,卻可以助我渡過難關,有朝一日發達了,必然奉還,等等。我把長信和身份證、各種信用卡、美容卡一並寄了出去。

那九百塊錢幫我渡過難關,特別是賠償了很棘手的梁檔的單車,卻使我心裏更加糾結。我時不時在問自己,對嗎?錯嗎?矛盾的心結在我內心從來就沒有消化過。即便事情過去了這麼久,一想起來,矛盾的愧疚依然習慣性地湧了上來。畢業後到了社會上,幹過比這不道德的事情多了去了,忽悠別人的投資,偷別人的女朋友,慫恿別人趕緊離婚,每件事都比這嚴重,卻認為物競天擇,理所當然。為什麼呢?我考慮了良久,得出金子一般的結論:青春期的罪惡將是陪伴你一生的罪惡。

有一天我吃了晚飯,到德勝門附近一個大雜院裏家教。當時我來得早了點,那個叫王皓的小學四年級的孩子還沒有吃完飯,見我來了,放下筷子就要結束。他媽媽,一個年輕,動作利落,略顯飽滿的少婦,我叫她陳姐,把他摁在桌子上,並且叫我在一旁稍微等待。隻因我長得不成熟,王皓叫我哥哥,而我叫他媽媽陳姐,關係有點亂套。但這並不影響我靜靜地坐在一旁,看著這對母子在燈光下舔犢情深,看得我有一種難言的複雜的憂傷,讓我想起母親,想起左堤,加上眯了撿來的錢,心中矛盾,總之,我的思維非常雜亂;而且,你知道,這段時間仍處於情感的不應期,凱子和左堤留下的疼痛感依然在我內心流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