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富豪之死(1)(3 / 3)

經檢驗證實那些像人體遺骸的東西是融化了的硬塑料,看上去像人的骨頭組織。此刻,林栗困惑不解。對瓦礫進行了廣泛的搜尋,幾乎可以100%地肯定劉洪天的遺骸不在裏麵。根據古樹青的說法,警方對周圍樹林的搜索比他所能做的還要徹底。如果這一切是劉洪天自己幹的,發生那爆炸之舉就是想掩蓋房子裏發生了什麼事了。但從現在搜索到的證據來看,房子裏並沒有發生過什麼其他事。這樣,他殺的可能性就很大。

尋找劉洪天屍體的事一直沒有進展,直到第二年的4月中旬,劉洪天失蹤後第四個月的一個星期六,林栗在整理從現場搜索到的物時,目光又觸及那幾根紅棕色的頭發。他想到頭發不是劉洪天的,那麼,一定有其他人到過那片樹林。那片樹林距別墅有一段距離,被爆炸後的屍體到達那片樹林很可能是極限。越過那片樹林,是一個峭壁,峭壁下是另一片樹林,因為峭壁下的樹林離別墅將近有一裏路遠。

會不會在那兒呢?

林栗立即從墉湖派出所叫了三個警察,迅速趕往峭壁下的樹林。果然,當晚在墉湖鎮烏山嶺靠峽穀莊的一處樹林裏,他們發現了一具腐爛的屍體。林栗的心猛地震蕩了一下,他知道這具屍體是誰的了。

第二天下午,柚木市公安局得知消息,派了人過來。遺骸是不是劉洪天的一時難以確認,屍體腐爛得很厲害,甚至死者的年齡和性別也無法確定。經過和劉偉的dna比對分析之後,林栗證實了他心中的想法,死者是劉洪天。

但是,峽穀莊離爆炸地點畢竟有相當一段距離。警方沒有擴大範圍搜尋更遠的距離是有道理的。從當時飛出去的碎片能夠到達的最遠距離來看,完全可以排除劉洪天被扔出那麼遠的可能性。至於劉洪天能從爆炸中逃生的說法則更難令人相信。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鑒定結果劉洪天的直接死因不是因為爆炸,而是頭顱骨折。劉洪天是在爆炸中受的傷,還是在掉下懸崖時受的傷,又或者是被人擊傷的?無從知曉。另一些發現包括:屍體肋骨骨折,左臂和左頭蓋骨有燒焦的毛發,後者表明劉洪天曾受灼於熱或火。這樣一來,可以確定的是,發生爆炸時,劉洪天無疑在別墅裏或附近某一個地方,而且,當時並沒有受到致命的危險。

劉洪天屍體的發現解決了一些問題,同時又產生一些新的問題。比如,他如何從這麼強力的爆炸中脫身?假定他能脫身,又如何在黑暗中走出幾百米遠?既然他活著逃了出來,後來為什麼又死了?公安人員認為,不能排除頭部遭擊的可能性。林栗仔細觀看了腐爛得很厲害的屍體,盡管右腿、臀部和左臂上仍留有些軟組織,但總體而言,劉洪天的屍體基本上隻剩下骨骸,就像木乃伊文物,顏色呈黃棕色,體內器官和軟組織全沒了,頭顱已脫離身體,手指和腳趾大部分被肉食動物吃掉或是被齧齒類動物咀嚼掉了。

頭顱顯示出幾處不規則線形骨折於右臉部位和右太陽穴部位,沒有凹陷或擠壓的痕跡,表明有人使用過鈍器;而骨折的存在,則與跌落的情況相符合。

頭顱裏腦組織已不存在,頭顱底部脊椎骨起始處便是枕骨大孔。有暗紅棕色痕跡,從骨折處沿枕骨大孔向上、向後,乃至向下延伸。劉洪天曾遭受嚴重的鈍器傷。頭顱的另一側沒有類似證明這不是幹了的腦組織的痕跡。劉洪天眼球之間有一個口子,沒有煙炭或金屬碎片殘存,口子的圓周也不整齊,推測是屍體腐爛的結果,也有可能是被食肉動物啃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