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物證說話(1)(1 / 3)

林栗再次探索了死亡洞,終於找出陳財旺被用化學方法毀屍滅跡的證據。警方抓到了殺害陳財旺的凶手胡博學,在所有的證據分析麵前,胡博學承認了所有的罪行。林栗也分析出導致朱櫻梅死亡的原因不是源於室內的煤氣燃燒,而是另有來源的一氧化碳。

胡博學很快被找到,他正在深圳自己創辦的一家從事開發精細化工產品的公司上班。

當林栗和古樹青見到胡博學時,麵前這個弱不禁風的中年男子簡直嚇了他們一跳。胡博學臉龐瘦削,眼睛不大,眼神陰鬱卻透出咄咄逼人的氣勢,讓人不敢直視。麵對古樹青的質問,胡博學開始表現得非常鎮靜,後來越來越沉不住氣。當古樹青說到他和劉洪天有來往,並且指出他開公司的資金來曆不明時,胡博學的臉色漸漸變得非常難看,並且表現出極不配合的態度。

當古樹青質問到他13年前偷偷買了大量煤油,用到哪兒去了時,胡博學的表情顯得很奇特。

“學校晚上停電,我是班主任,要發煤油給學生點燈。”

“據我們調查,那年你們學校一共停了4次電,而且每次僅僅持續一個晚上,第二天就恢複供電了。你買的煤油大約有30升。四個晚上,就算你點煤油到通宵,也不會用掉這麼多。”

“我離職後,臨走之前把它倒掉了。”

“倒在什麼地方?”

“這……”胡博學回答不出了,“我記不清了。”

“我提醒你吧,在幽靈溝的洞口邊,一棵鬆樹邊,你就倒在鐵桶內。至於裏麵有什麼,你應該最清楚。”林栗說道。

“這不可能,鐵桶裏不可能有煤油。”胡博學回答道。

“的確,鐵桶裏早沒有了煤油,可是,你沒想到我們還能鑒定出煤油。那棵鬆樹的年輪透露了你的秘密。那個桶大約能裝多少升煤油,你心中一定精確計算過。”

胡博學最終垂下了頭。

在林栗的努力下,五命坑案正式立案。主謀劉洪天已死,從犯胡博學作為被告被押至法庭。

胡博學臉色略略顯得蒼白,可能做夢都沒想到會有人起訴他。他感到人生與他開了個悲慘的玩笑。談的第一個女朋友,騙光了他所有的積蓄;見到林曉虹,以為遇到人生中的真正愛情,卻沒想到林曉虹水性楊花,毀掉了他心中最後對未來抱著的美好幻想。這個自命不凡的年輕人,從那時起開始怨恨社會對他的不公。他恨所有對他不公的人,也萌發了對陳財旺強烈的報複心,最終走向一條不歸路。

“死者的軀幹為什麼不見了?”法庭上,檢察官問道。

胡博學沒有回答。

“被消滅了。”林栗說道,“準確地說,是用一種化屍水把它變成了某一種溶液。”

“你能詳細說明過程嗎?”

“嗯,我從現場的檢材成分分析推測,被告可能做了些什麼。”林栗說道,“為了還原當時的現場情景,我做了大量實驗。”

林栗打開幻燈片。

“根據實驗,時間足夠的話,適量的濃硫酸可以完全化掉一具屍體。如果你想要完全處理掉一具屍體,最少需要一個浴缸也就是在250升左右的化屍水,計算下來大約需要460千克的濃硫酸。在野外,而且那麼遠的路,搬運這麼多硫酸,實際上不太現實。因此,他沒有用硫酸處理,而是采用了類似硫酸作用的手法。”林栗平靜地回答道,“而這種方法源於從濃硫酸化解屍體過程得到的啟發。”

“是嗎?”檢察官問道。

“濃硫酸化解屍體時有兩大特點起作用,脫水性和強氧化性。脫水性是把有機碳氫化合物脫水,強氧化性則是將有機碳化合物氧化,變成各種有機物或無機物的溶液。從現場丟棄的試劑瓶中沒有檢測到硫酸根離子,說明凶手沒有用到硫酸。”

“那麼他用的是什麼酸?”

“僅僅隻用了硝酸。”

“用的是硝酸?”

“是的。人體組織含大量水分,單獨用硝酸處理屍體的話要消耗很多硝酸,還需要加熱,加熱的溫度不能太高,因為溫度到達120c左右,由於硝酸的易揮發性,會嚴重影響硝酸的氧化性。因此,用硝酸處理屍體必須先對屍體做處理。”

“那麼,凶手是怎麼做的呢?”

“先用一定的溫度烘烤屍體組織使之炭化,然後用少量硝酸化掉剩餘部分的組織和骨頭。炭化相當於濃硫酸的脫水作用,但效果比濃硫酸更好。烘烤需要裝置,於是,被告想到用一個鐵桶,可由於屍體身體的長度,使得頭部露在了桶外。被告原打算分兩次燒烤處理,可不巧那天,守林員林語科進山看林場幼苗,林語科可能聞到從空氣中飄來的燒焦毛發及烤肉的氣味,同時觀察到有煙在空中升起,但林語科是那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人,並沒有走過去看個究竟,但被告還是擔心林語科會發現他的行為,於是匆匆將頭顱以及剩餘的殘骸移到山洞內,然後匆忙離開了山洞。”

“你認為硝酸是從哪裏來的?”

“從墉湖中學曆年的硝酸消耗記錄來看,學生開設的實驗課包括老師演示實驗所用的硝酸濃度,以及庫存的硝酸濃度基本上與學校買來的硝酸濃度差不多。這意味著,用於處理現場屍體的硝酸另有來源,或者說,是另一個人為他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