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恢複地位】(1 / 3)

所談不一定對,隻是想法而已。謝謝!

鄭莊公是在魯桓公十一年夏天去逝的,也就是公元前701年。鄭太子忽理應是未來的國君。但在春秋時代,新的國君,必須要到次年的正月裏才能舉行即位儀式,而且改元紀年。因為那時,紀年方法就是以各自國君的在位時間來排序的。公元前701年是鄭莊公四十三年,那麼這一年,就隻能是鄭莊公四十三年。如果太子忽在這一年即位,那麼又成了鄭昭公元年了。公元前701年,在鄭國就有二個年了,一個是鄭莊公四十三年,一個是鄭昭公元年,這樣就會出現紀年上的混亂。所以,新的國君,就隻能到次年即位。

當然,新的國君,在他即位的那一年是一個新的開始。所以《春秋》每記敘魯國新國君的第一年時,都是這樣寫的“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這樣的寫法蘊涵著五個新的開始的意義。元是開始,元年,就是新的國君的紀年的開始;春是四季的開始,那麼也就是新的一年的開始;王是朝代更替的標誌,也是最新的現在的朝代的開始,此時的王是周王;正月是新的王朝所製定的首月的開始,夏、商、周三代的正月是不同的;公即位是一個新的國君的執政的開始。

正因為這樣,所以太子忽在公元前701年,雖然已掌握了國君的權力,但他還不能稱為國君。依慣例,到了次年,太子忽當即位,但沒有,因為鄭國出現了政治變動。第二年實際即位的不是太子忽而是公子突。而策動這次政治變動的,不是鄭國內部的鬥爭的某一人,而是宋國的幹涉。

公子突的外公家是宋國的雍氏,雍氏得到宋莊公的寵愛。雍氏在得知鄭莊公去逝後,就向宋莊公提出應該立公子突為鄭國國君。宋莊公就是曾避難到鄭國的那個公子馮。當然,他在鄭莊公的幫助下,回國做了國君,那是人家左右他們家的內部事務。現在自己也有機會來左右別人家的事務,為什麼不做呢?也算是對他鄭莊公的知遇恩情的回報吧。

鄭國此時的卿是祭仲,所以宋誘使祭仲來到宋國,將其扣壓,要挾他必須立公子突為國君,否者就是死。祭仲隻好答應,並與宋人訂立了盟約。宋也將公子突扣壓,並要求他回國當上國君後,要送給宋國財賂。這樣公子突和祭仲就回到了鄭國。

鄭莊公是七月去逝的,九月太子忽跑到衛國避難,公子突被立為國君,次年即位,這就是鄭厲公。但新即位的鄭厲公,首先就麵臨著,宋國無法滿足的的索要財賂的貪欲。為此,鄭厲公請魯桓公出麵調停,但宋卻隻認財賂,不給魯桓公麵子。所以,鄭與宋隻好用武力解決。先是魯鄭於鄭厲公元年伐宋。再是鄭厲公二年,鄭魯紀三國與齊宋衛燕四國交戰,齊國一方戰敗。看來,鄭厲公可以鬆口氣,暫時不再有宋人索賄的煩惱了。但有些人從來就是願意找煩惱來折磨自己的心靈,好使自己的生活充實得有意義些。鄭厲公或就是這樣的人。

所談不一定對,隻是想法而已。謝謝!

鄭莊公是在魯桓公十一年夏天去逝的,也就是公元前701年。鄭太子忽理應是未來的國君。但在春秋時代,新的國君,必須要到次年的正月裏才能舉行即位儀式,而且改元紀年。因為那時,紀年方法就是以各自國君的在位時間來排序的。公元前701年是鄭莊公四十三年,那麼這一年,就隻能是鄭莊公四十三年。如果太子忽在這一年即位,那麼又成了鄭昭公元年了。公元前701年,在鄭國就有二個年了,一個是鄭莊公四十三年,一個是鄭昭公元年,這樣就會出現紀年上的混亂。所以,新的國君,就隻能到次年即位。

當然,新的國君,在他即位的那一年是一個新的開始。所以《春秋》每記敘魯國新國君的第一年時,都是這樣寫的“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這樣的寫法蘊涵著五個新的開始的意義。元是開始,元年,就是新的國君的紀年的開始;春是四季的開始,那麼也就是新的一年的開始;王是朝代更替的標誌,也是最新的現在的朝代的開始,此時的王是周王;正月是新的王朝所製定的首月的開始,夏、商、周三代的正月是不同的;公即位是一個新的國君的執政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