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鄢陵之戰之---許遷於葉
魯成公十四年(公元前577年)秋八月,鄭國公子喜伐許,為許所敗。八月二十三日,鄭成公親自出兵再伐許,二十五日攻入許都外城。許靈公同意以魯成公四年時,鄭國公孫申所劃定的疆界,將當時被鄭國占有的許國的土地割讓給鄭國,以換取鄭國退兵。
許國此時是楚國之友邦,楚共王當然不能坐視不救。十個月後,魯成公十五年六月(公元前576年)楚國出兵伐鄭,然後伐衛。鄭衛都是晉國的盟國,楚國出兵伐鄭衛,就是向晉國挑釁。而在魯成公十二年時,晉楚結盟於宋國西門,楚國不該伐晉國之盟國才對。
楚國子囊也疑惑,以為新與晉結盟又背叛其條約,怕是不對吧。子反說了句,敵利則進,何盟之有?根本不把與晉結盟當回事。
申叔時聽到了子反的這句話,這是別人傳給他的,他此時在申縣居住,不在郢都。申叔時說,子反必不免。不免於什麼呢?不免於不幸,再嚴重就是不免於死。申叔時後麵說了,信以守禮,禮以庇身,信禮之亡,欲免得乎?信乃誠也,人言為信。禮,所以事神致福也。可以這樣理解申叔時的這句話,我們用誠信去向神行禮,以求神的庇護。現在子反不信,他就沒有用誠信向神行禮,沒有誠信的禮,怎麼能得到神的庇護呢?神不庇護子反,子反必不免於不幸。
申叔時說的禮,就是晉楚結盟時的儀式及盟辭。關於結盟法,以下我全部抄錄楊伯峻的內容,楊伯峻先生所言非常明白,不須再解釋。先鑿地為坎(穴、洞),以牛羊或馬為牲,殺於其上,割牲左耳,以盤盛之,取其血,以敦盛之。讀盟約(古謂之載書,亦省稱載或書。)以告神。然後參加盟會者,一一微飲血,古人謂之歃血。歃血畢,加盟約正本於牲上埋之,副本則與盟者各持歸藏之。
晉楚於宋西門之盟,其盟辭為: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災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無克胙國。
在盟辭中說,如果有違背盟約的,英明之神會誅殺之,使其軍隊作戰失敗,不福佑其國。
申叔時所依據的應該是這幾句盟辭。隻有不誠信的人會違背盟約,而盟約上已寫明了,誰違背盟約,誰就得死,他的軍隊會戰敗,他的國家會遭殃。這樣子反必不免,而楚軍必敗,楚國也必不被神所福佑。
但楚國子反伐鄭伐衛,並沒有不利的局麵出現,似乎申叔時的預言錯了。
到了魯成公十五年的十一月,為了避開鄭國的逼迫,許國遷都到了葉,成為楚國的附庸國。許國寧可失去主權,也不願意受鄭國的欺淩。而楚國呢,不是因為子反違約而受誅,反倒有許國投懷這樣的利益。看來申叔時真的說錯了,而子反的那句何盟之有,真的就是強者之音嗎?
165、鄢陵之戰之---許遷於葉
魯成公十四年(公元前577年)秋八月,鄭國公子喜伐許,為許所敗。八月二十三日,鄭成公親自出兵再伐許,二十五日攻入許都外城。許靈公同意以魯成公四年時,鄭國公孫申所劃定的疆界,將當時被鄭國占有的許國的土地割讓給鄭國,以換取鄭國退兵。
許國此時是楚國之友邦,楚共王當然不能坐視不救。十個月後,魯成公十五年六月(公元前576年)楚國出兵伐鄭,然後伐衛。鄭衛都是晉國的盟國,楚國出兵伐鄭衛,就是向晉國挑釁。而在魯成公十二年時,晉楚結盟於宋國西門,楚國不該伐晉國之盟國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