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誰也不打算因此取消會麵應有的內容,但事後我相信她跟我一樣感到沒趣,整個過程顯得匆忙、潦草,失去了往常浪漫的外套,抽象的期待,還有舒緩的節奏。沒有了這些,我突然有種羞愧和寒磣的心緒,好像在做嫖客,好在她決不是給人造成這種錯覺的人。在我們的交往過程中,她不曾收過我任何的饋贈,包括一束鮮花。曾經吃過兩次便飯,有一次還是她付的錢。倒不是說我有多吝嗇,而是我想等一個合適的時機,比如她的生日,或者我遠行歸來。
四
這樣的時機說到就到。
翻過八月,有朋自北方來,帶著滿懷疲倦和病情,要去九寨溝玩。這位朋友曾經是我的恩師,現在身患絕症,陪他走這一路也許是我今生惟一能為他做的事了。走之前,我本想見她一麵,卻沒有實現,那天她似乎不在城裏,在哪裏她似乎也不想告訴我。
一路上,我都悄悄地在給她物色禮品,最後在鬆潘縣,我選中了一塊當地出土的璞玉,雖然價格偏高(喊六百元,四百元成交),但東西著實不差,頗有說頭,看上去白裏飄紅的,切麵呈手掌形狀,捏在手裏涼涼爽爽的,手感極好。
有了這塊玉,也有了泄露一下私情的念頭和機會。朋友聽罷,怪我此行未將她帶出來。
“哈哈,我是多好的幌子,你怎麼不好好利用一下?給你提供這個機會,也算是我臨死之前物盡其用啊。”
說是這麼說,可我又怎麼能這麼做。利用一個身患絕症的人來做什麼,除非是無恥之徒,要麼是大禍臨頭,迫不得已的。但既然秘密已道破,不妨將心中一些疑慮訴諸朋友,看他能否指點迷津,於是便說起她胸上的黑記。
“它是黑色的?”
“黑得發藍,摸上去有點毛茸茸的。”
“每次都那樣的?”
“每次都這樣,一碰它她就換個人似的,變得妖冶、迷亂。”
“你問過她什麼嗎?”
“沒有。”
“你為什麼不問她?”
“這顯然是她的一個怪異,我怕傷害她。”
“你不怕她傷害你?”
“她為什麼要傷害我?”
“你不是常說神秘和恐懼是連在一起的?”
“她不是個神秘的人。”
“我看她已經夠神秘的了,無私無怨地愛你,身上還有個秘密的性器官。套用你的話說,秘密是和秘密連在一起的,誰知道一個秘密女人到底有多少秘密?”
“你這是在告誡我不要跟這個女人來往嗎?”
“我是個要死的人,我心裏已經沒有了恐懼,我現在可以做任何的事,不管是危險的還是邪惡的。所以,我現在心裏想的和嘴上說的,對你和任何人都沒什麼意義和價值的。”
朋友是個謹慎又穩重的人,在不知道自己病之前,他的生活是拘謹又笨拙的,即使現在這種拘謹和笨拙依然沒有離開他。他對我跟這個女人持什麼態度,我想我是聽明白了的,隻不過我不以為然罷了。我以為,林達確實有神秘之處,但她的神秘似乎隻叫我感到好奇,並沒有恐懼。
我們的旅行並不順利,回來路上遇到了山體塌方,耽誤了我們將近兩天時間。回到成都後,朋友迫不及待地買了當天晚上的機票。在我送朋友赴機場的半路上,我接到林達的一個傳呼,時間是晚上七點多鍾,上麵有這樣的留言:有非常要緊事,請速回電話。號碼是家裏的,和以往的傳呼相比,這個傳呼要求回傳的口氣顯得尤為堅決,問題是這時候我怎麼可能去見她,我不可能才送走朋友馬上又造一個什麼理由去幹什麼。
這真是一個不合時宜的傳呼,它逼迫我日後要對林達撒謊,因為無論如何我是不可能去見她的,所以我沒給她回傳呼。回傳呼說什麼?還不如權當不知,以後要問起來,我就說還沒回來呢。我相信,談婚外戀,類似的謊言總是少不了的,除非你有分身術,或是失憶症。
第二天我直到快中午才起床,查傳呼,發現林達又呼我了兩次,口氣還是那麼緊急。我想什麼事這麼急,撥去電話,電話沒人接,我又呼她。
和以往一樣,傳呼很快回來了,我抓起話筒,隻感到一股陌生的氣流衝進耳朵。
“你是誰?我找林達。”
“我是林達的朋友,我叫張莉。”
“林達呢?”
“她出事了。”
“出了什麼事?”
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氣要求我盡快跟她見一麵。
半個小時後,我們在林達房子附近的一個報亭前相見,見麵我便認出她就是和林達一起坐在草地上的那個人(有這麼一張合影)。和照片上那人相比,她少了副眼鏡,也許是換成隱形眼鏡了。雖然沒有謀過麵,但我知道她和林達是好朋友,兩人從中學就是同班同學,一直同到大學畢業,畢業後又一起放棄工作(西寧的),在成都一個三資企業裏打工。
這一切意味她們的交情決非尋常,彼此的底細也了如指掌,包括我和林達的關係,我看她似乎沒比我少知道一點。我們一邊往林達房子走去,一邊她告訴了我很多林達過去的事情。
五
“上高中的第一學期,快中考的時候,有一天,她照常在我家複習功課,好好的突然從椅子上滑落下來,像個死人一樣的躺在地上,把我們全家人都嚇壞了。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昏迷。”
“然後呢?”
“她父親來了,她父親是個醫生,看見這個樣子似乎一點也不急,安慰我們說沒事的沒事的,說著把她背在身上回家了。第二天,她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一樣又在樓下喊我去上學了。中學三年,她幾乎每天都這樣,在樓下喊我去上學,放學後到我們家把作業做了才回家。”
“這是一種病嗎?”
“上大學前她父親告訴我,說林達有強直性昏厥症,如果一旦出現這種情況,昏迷不醒,不用急的,隻要讓她安靜休息就可以了,她會自己醒過來的。”
“後來你還見她昏過嗎?”
“見過兩次。”
“你都在她身邊?”
“也許我不在身邊時她也昏過,但我見到的隻有兩次,一次是在課堂上;還有一次在她宿舍裏,看電視的時候。第二次的時間很短,還沒等我抱她上床她就醒過來了。”
“那一次呢?”
“可能有兩個多小時。”
“這麼長時間?”
“這次更長……那天是星期六,我和她約好一起吃午飯的,十一點多鍾,我去她那,打開門,見林達躺在地板上,顯然是老毛病發作了。我把她弄上床,等待她醒過來,但是等啊等,等到下午都過去了,她還沒有醒來,我急了,給她爸打電話。她爸說這是從來沒有的情況,建議我帶她去醫院看看。當時我男朋友不在成都,去昆明了,我急得沒辦法,就以林達的名義給你打傳呼。你沒回話,我想你一定是還沒回來,最後我隻好下樓叫了輛出租車,請司機幫忙把她背下樓,送到醫院。到了醫院,醫生們用了各種辦法也沒用,我又給她爸打電話。她爸也急了,第二天就飛來成都,然後的兩天裏,我們換了幾家醫院看,都沒有一點效果,也沒有醫生說這個病他可以治。她爸覺得這樣折騰沒意思,就把她帶回西寧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