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職的意義,除了決定位次先後,也包含了一些應盡的職責。香燈負責布置佛壇、掃地;在禪堂中,還要傳遞茶水到僧眾的座位。侍者則輪流在衣缽寮伺候方丈。記錄在理論上要摘記方丈或首座每次說法時的要點。燒香們要在每次說法前,供香並作九拜。祖侍們則沒有這樣的固定職責。通常在他們中間,有的充任“悅眾”的列職,也有的在各種儀式上擔任職務。
在西序,司水與香燈一起工作。參頭、知藏、藏主都沒有規定的職責。但是,在列職中管理藏經樓經書的“藏主”執事僧,都是從這些有藏主序職的人員中選出的。同樣,在列職中有書記職稱的稱為“書寫的書記”,因為他們在庫房中管理文件,或者在客堂寫布告。這些“書記”也都是由有“書記”序職的人員中選出。
班首,就是首座、西堂、後堂與堂主,他們擔任教導僧眾如何修行的工作,合稱為“四大班首”。實際上,指導修行的僅僅是“禪堂的班首”,那些僅有班首的序職,但在禪堂外任執事的稱為“外寮班首”。
序職是永久性的,比如一個燒香,出外20年後回寺,仍是一位燒香。另一方麵,列職的任期隻有6個月。在任期末,每一執事都辭職,但他們辭的是列職而非序職。他保持自己的序職,直到再升一序職。
職務變動
每年陰曆的正月十六和七月十六,就是新的“期頭”,所有執事僧人的“列職”宣告期滿。寺內所有的執事們,除了方丈以外,都在當月的初八退職。一星期後,他們的辭職正式生效。那些有書記或書記以上序職的人,都向方丈提出口頭的辭職。而低於書記序職的人,則向大知客或維那辭職。
當然,方丈早在幾個星期之前就已經考慮人事上的變動,而且已經同長老們、退居方丈、首座和都監等人商量過。在當月初九,方丈便會任命一批新的高級執事,其中包括大知客和維那。
在初十和十一,大知客召集禪堂以外各部門所有序職在書記以下的執事,也像方丈一樣,接受他們的辭職,然後任命新的執事人員。實際上,許多時候執事人員的名單並沒有發生什麼變化。在大知客決定各部門服務人員之前,他必須先獲得各部門主管的同意。比如,要任命庫房所屬的庫頭,他必須先與都監和監院商量;任命衣缽寮的衣缽和湯藥,他得征求方丈的意見;至於廚房人員,則與典座商量。在禪堂中,維那也是同樣地處置禪堂執事。
在該月的十二日,新的人事名冊正式公布。在這一天早上,方丈室會有一個茶會,邀請所有書記及書記以上序職的僧人出席。在茶點後,方丈宣告所有序職所任命人的名單,並在客堂外貼出。這樣,每個人都知道了自己在下一期(6個月內)所做的工作。在十六日的早粥後,各自就任新的崗位。午時在齋堂中,僧人們便按照新的序職位次排列。
任何已經具有書記或書記以上序職的僧人,就有權利退休。方丈必須給他分配一間寮房,讓其安養天年。
職稱變動
和任何世俗的組織單位一樣,寺院執事僧的序職也是可以逐漸攀升的,這稱為“升序”。在每年二月、八月的初十,方丈要召集班首、都監、監院、維那和大知客出席“議職”會議,商量升序問題。方丈提出所有升至書記或書記以上序職的升序者名單;大知客則提出那些在書記以下的升序者名單,維那則提出一張所有參加禪堂的僧眾名單。任何出席者都可以對所提升序名單提出異議,不發言則算表示默認。
在每一次議職,知客都將所任命的序職及列職登入“號簿”。包括每一住僧的法名、原籍、年齡、剃度師名、剃度地點及日期、受戒寺院及戒齡。所有這些,以後要照抄登入《萬年簿》中,這是全寺一件重要事務,要逐年連續不斷地記錄。
一般來說,低級執事僧一般要連任一兩期序職,高級執事則要連任兩期或者更多,然後才能升序。任何人如果把工作搞得一塌糊塗,或者嚴重地觸犯了寺規,他便隻好以“離寺”作為自罰。他若不自動離寺,則由監院或都監,甚至方丈親自命他離寺。自然,與其被趕走,不如自動棄單,可以少失一些麵子。
通常升序是有一個範例的。每一個人都要從最低層開始。一般先在禪堂做侍者。在禪堂至少要做滿一個冬期,從七月十六日到正月十五日為止。許多人都喜歡做1年到3年的“清眾”(普通僧人),然後陸續成為侍者、記錄和燒香。記錄、燒香中表現出才幹和成績的,可能被請為列職中的“悅眾”。悅眾從5人到10人不等,輪流幫助維那管理禪堂。其他僧眾則可能離開禪堂,成為庫頭、廚子等。
序職和列職的體係不僅繁複,而且對任何一位法師精神方麵的進展也是一種妨礙。他所需要的乃是專修,而不是升職。可是,對於一個寺院,一個嚴格的團體組織乃至經濟單位而言,要保持恒定的秩序,序職和列職又是必不可少的。列職常是一種職責,而非權利。許多僧侶從來不曾做過執事,而隻是在禪堂或念佛堂中度過了整整一生,他們甚至有些不懂什麼是序職和列職。隻有那些住在大寺廟的,而且有負責地位的僧人,才明白這些名詞的真正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