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性戀者自身人格的困境
人格困境主要是指人格衝突。而人格衝突簡單地說就是個體在適應環境時出現的情緒、需要、價值觀等偏離正常人格軌跡的一種人格矛盾狀態。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論,那就是人的本我與自我、本我與超我之間的不協調。同性戀自身人格困境表現出來的不健康的元素,在現代的研究中被屢屢證實。如許毅博士針對男性同性戀心理健康狀態研究發現,男性同性戀的抑鬱、癔症、病態人格、男性女性化、妄想、精神衰弱和社會內向等各臨床量表得分顯著高於中國常模,表明該群體存在著多方麵的心理問題。經過研究表明,男性同性戀具有抑鬱、焦慮、緊張、提心吊膽、敏感等傾向,對自己的世界觀和如何克服問題極其悲觀;有被外界承認的強烈欲望和不安定、劣等的感情;具有自罰心理特點,對自身道德水準有明顯的批判性,人際交往中,處於順從、被動依賴地位,難以提出正當的要求。“Seider發現在778名同性和雙性戀男性(無AIDS)中,27%(212名)在6個月內有自殺的願望,其原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導致自殺的企圖。目前,國內也逐漸有相關研究開始涉及同性戀者的精神健康領域。陳冬在對青少年自殺行為成因中發現同性戀青年的自殺企圖明顯高於普通青少年,青少年的性取向已經成為他們選擇自殺行為的重要誘因。於宗富、張朝等采用症狀自評量表對100名男同性戀者進行測查。結果男同性戀者的總分及10個因子得分均明顯高於常模,且差異有顯著性。”同性戀自身人格上的困境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
(一)人格上的自我否定
我們知道,一個人的人格形成肯定是受環境影響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環境對一個人人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這也體現出人格的社會性特征。例如,從現代對未成年人人格形成的挫折而致使其犯罪的原因探究中,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往往成為我們抨擊的對象,離異的家庭環境、放任不管的學校環境及充滿誘惑的社會環境會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培育劍走偏鋒,容易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反之,優良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更容易培育出健康的人格。同理,鑒於同性戀的亞文化地位,現代中國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不利於同性戀健康人格的形成。就目前的生存狀態而言,同性戀者的需求在現實中得不到滿足,如公開同性戀情甚至同性婚姻等,外部家庭環境傳宗接代的“威逼利誘”,社會環境“理解”或“寬容”卻讓人感覺到“口是心非”的“出櫃”風險。如此的內部需求與外部反需求讓同性戀的人格形成往往處於自我否定的狀態。一方麵,為了滿足自己的內部需求,不得不偷偷摸摸地進行一些同性戀活動;另一方麵,為了迎合家庭及外部的需求,他們卻不得不隱藏自己的性傾向,裝腔作勢,做一個“永遠走不出陰影的人”。應該說,生活中大部分的同性戀者對自己性傾向的事實是“不滿意的”。李銀河研究員經過研究,“把同性戀者對自身性傾向的價值觀念分為三大類:第一類認為,同性戀是罪惡,自己不僅有罪且罪孽深重。第二類認為,同性戀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療;持有這種價值觀的人常常認為自己命運不佳,陷入痛苦孤獨的感覺之中。第三類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生活方式,自己既沒有罪也沒有病,與常人無異;持這種觀點的同性戀者認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並不違反人的天性,強調自己的權利(尤其是性愛的權利)社會無權幹涉”。可以想象,前兩類人在罪惡與不道德的精神折磨下,出現人格的兩麵性極為正常。久而久之演變成為人格的自我否定,出現了抑鬱,甚至自殺等負麵情緒。魯龍光經過研究發現“同性戀存在抑鬱、焦慮、孤獨,甚至自殺企圖等負麵情緒”。對於第三類同性戀而言,他們健康人格的形成並非一帆風順,他們的生活狀態也是壓抑的。李銀河研究員在那些已經可以坦然承認自己同性性取向的人身上作調查,結果也顯示,他們的人格否定一樣是存在的。“許多對自己的性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戀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壓抑,這種壓抑不是來自自己的性傾向本身,而是來自外部的壓力,這種壓力包括三個方麵:首先,是社會行為規範的壓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戀愛、性別角色行為規範等;其次,來自周圍人群的誤解、偏見、厭惡和仇視;最後,來自自己無法表現真實的自我,隻能做兩麵人所造成的不適感。”
一、同性戀者自身人格的困境
人格困境主要是指人格衝突。而人格衝突簡單地說就是個體在適應環境時出現的情緒、需要、價值觀等偏離正常人格軌跡的一種人格矛盾狀態。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論,那就是人的本我與自我、本我與超我之間的不協調。同性戀自身人格困境表現出來的不健康的元素,在現代的研究中被屢屢證實。如許毅博士針對男性同性戀心理健康狀態研究發現,男性同性戀的抑鬱、癔症、病態人格、男性女性化、妄想、精神衰弱和社會內向等各臨床量表得分顯著高於中國常模,表明該群體存在著多方麵的心理問題。經過研究表明,男性同性戀具有抑鬱、焦慮、緊張、提心吊膽、敏感等傾向,對自己的世界觀和如何克服問題極其悲觀;有被外界承認的強烈欲望和不安定、劣等的感情;具有自罰心理特點,對自身道德水準有明顯的批判性,人際交往中,處於順從、被動依賴地位,難以提出正當的要求。“Seider發現在778名同性和雙性戀男性(無AIDS)中,27%(212名)在6個月內有自殺的願望,其原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導致自殺的企圖。目前,國內也逐漸有相關研究開始涉及同性戀者的精神健康領域。陳冬在對青少年自殺行為成因中發現同性戀青年的自殺企圖明顯高於普通青少年,青少年的性取向已經成為他們選擇自殺行為的重要誘因。於宗富、張朝等采用症狀自評量表對100名男同性戀者進行測查。結果男同性戀者的總分及10個因子得分均明顯高於常模,且差異有顯著性。”同性戀自身人格上的困境具體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麵。
(一)人格上的自我否定
我們知道,一個人的人格形成肯定是受環境影響的,從某種意義上說,環境對一個人人格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這也體現出人格的社會性特征。例如,從現代對未成年人人格形成的挫折而致使其犯罪的原因探究中,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往往成為我們抨擊的對象,離異的家庭環境、放任不管的學校環境及充滿誘惑的社會環境會使未成年人的人格培育劍走偏鋒,容易使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反之,優良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更容易培育出健康的人格。同理,鑒於同性戀的亞文化地位,現代中國的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不利於同性戀健康人格的形成。就目前的生存狀態而言,同性戀者的需求在現實中得不到滿足,如公開同性戀情甚至同性婚姻等,外部家庭環境傳宗接代的“威逼利誘”,社會環境“理解”或“寬容”卻讓人感覺到“口是心非”的“出櫃”風險。如此的內部需求與外部反需求讓同性戀的人格形成往往處於自我否定的狀態。一方麵,為了滿足自己的內部需求,不得不偷偷摸摸地進行一些同性戀活動;另一方麵,為了迎合家庭及外部的需求,他們卻不得不隱藏自己的性傾向,裝腔作勢,做一個“永遠走不出陰影的人”。應該說,生活中大部分的同性戀者對自己性傾向的事實是“不滿意的”。李銀河研究員經過研究,“把同性戀者對自身性傾向的價值觀念分為三大類:第一類認為,同性戀是罪惡,自己不僅有罪且罪孽深重。第二類認為,同性戀是疾病,自己是有病的,需要治療;持有這種價值觀的人常常認為自己命運不佳,陷入痛苦孤獨的感覺之中。第三類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生活方式,自己既沒有罪也沒有病,與常人無異;持這種觀點的同性戀者認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正常的,並不違反人的天性,強調自己的權利(尤其是性愛的權利)社會無權幹涉”。可以想象,前兩類人在罪惡與不道德的精神折磨下,出現人格的兩麵性極為正常。久而久之演變成為人格的自我否定,出現了抑鬱,甚至自殺等負麵情緒。魯龍光經過研究發現“同性戀存在抑鬱、焦慮、孤獨,甚至自殺企圖等負麵情緒”。對於第三類同性戀而言,他們健康人格的形成並非一帆風順,他們的生活狀態也是壓抑的。李銀河研究員在那些已經可以坦然承認自己同性性取向的人身上作調查,結果也顯示,他們的人格否定一樣是存在的。“許多對自己的性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戀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壓抑,這種壓抑不是來自自己的性傾向本身,而是來自外部的壓力,這種壓力包括三個方麵:首先,是社會行為規範的壓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戀愛、性別角色行為規範等;其次,來自周圍人群的誤解、偏見、厭惡和仇視;最後,來自自己無法表現真實的自我,隻能做兩麵人所造成的不適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