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辭職要慎重(1 / 2)

如上所述,一個工作著的普通投資者,資產結構包含著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工作,另一部分是積蓄下的資金,如果一個人的工作按我們的方法計算價值1000萬的話,而他手中又擁有300萬的積蓄,則他的資產總值就是:

資產=1000萬+300萬=1300萬

從總資產結構上看,工作占了他總資產的77%,而積蓄僅占總資產的23%。辭掉工作就意味著主動放棄了77%的總資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從理財的角度看,拋掉自己資產的大部分的行為,是理性的嗎?很顯然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如果我們擁有的積蓄不是300萬,而是更少的200萬或者150萬,則意味著我們辭職拋掉的資產部分比例更大。愚蠢性會更大比例地顯示出來。

辭職的閾值確定

從上述分析對比上看,我們並不能因為用餘下的300萬、200萬或150萬的投資能夠達到1000萬工作的收益,而就有拋掉1000萬工作的充足理由。這就跟你有100塊錢,丟掉1塊錢可能毫無感覺,丟掉10塊錢也可能沒有什麼感覺,但丟掉80元、90元就可能讓你很受傷一樣。因為不同的人,對痛苦的感受程度是不同的,有的人丟掉1塊錢沒有感覺,有的人丟掉10塊錢沒有感覺,有的人則丟掉20塊錢也沒感覺一樣,所以對不同的人,對辭掉工作的閾值限定是不一樣的。

對有100塊錢而丟掉1塊錢沒有感覺的人來說,則意味著隻有資產是工作價值100倍的時候,辭掉工作對他才是沒有痛感的;對丟掉10塊錢沒有感覺的人來說,則意味著隻有資產是工作價值10倍的時候,辭掉工作對他才是沒有痛感的;同理,對丟掉20塊錢沒有感覺的人來說,則辭掉工作的前提,是資產價值大約相當於工作價值的5倍。

因為我自感無端丟掉1塊錢是我可忍受痛感的界限,所以對我來說,隻有當資產價值是工作價值100倍的時候,我才能對辭掉工作毫不介意。所以有一次網上撰文,我說根據測算,我工作的價值大約500萬,那麼這就意味著我總資產達到5億元的時候,才會對這500萬的工作不是那麼介意。此語一出,噴者甚眾。他們以訛傳訛,很快謠傳說騰騰爸把自己的工作價值計算成5個億了。對這類謠傳者,我真為他們的理解力難過,實在是無言以對。

我的意思是,你決定是否辭職,即丟掉工作這項資產時,你是選100倍的閾值,還是選50倍、10倍,甚至是3倍、2倍的閾值,完全應根據你自己對痛苦的感受程度以及你真實的投資能力而定。

你若天天都能在股市裏抓漲停,我認為你可以不受任何限製。

如上所述,一個工作著的普通投資者,資產結構包含著兩部分內容,一部分是工作,另一部分是積蓄下的資金,如果一個人的工作按我們的方法計算價值1000萬的話,而他手中又擁有300萬的積蓄,則他的資產總值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