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3 / 3)

林初童是個沒辦法拒絕別人的老好人,沁雪作為當紅作家,卻與她姐妹相稱,薪水福利也算待她不薄,隻是寫個美食部分而已,又有什麼不可以幫忙的呢。

於是她模仿沁雪的文風代寫了文中所有美食的部分。

沒想到美食的部分漸漸比主要情節更為出彩,很多讀者不再滿足於兩三章才出現一次的美食環節,強烈要求作者多寫點的好吃的,深夜報社也無所謂,因為光看著,就像是吃到了嘴裏,落到了胃裏,實乃人生美事,還大讚沁雪大大文筆進步。

林初童很開心。

沁雪不高興了。

一個作家也有她的底線和自尊心,而且沁雪也倦了,美食文寫到了極限,確實疲了。

她想再次轉型。

順便跟林初童解約了。

林初童心知肚明她炒掉自己的理由,而這件事她也決定爛在肚子裏,尤其不能告訴張濤。

張濤還在追問:“後來她為什麼要炒了你?”

林初童說:“因為她覺得我的廚藝登峰造極,應該去酒店當廚子,好過做助理。”

張濤眯眼點頭,不能同意更多。

眼前這碗麵已然證明了一切。

往往大師並不是非得要做出一桌滿漢全席才能證明他的能力,有時候,簡單如一碗蛋炒飯,也能讓吃的人有飄飄|欲|仙黯然銷|魂的感受,正所謂“表麵上平淡無奇,內裏卻精雕細琢。”說的就是眼前這碗秘製雞蛋麵了。

張濤聞著味兒口水就要掉下來了,他很想吃啊。

可林初童卻端著麵給陳躍送去了。

張濤一秒變馬景濤式咆哮:“他是沒手還是沒腳啊,那麼大一個活人不會自己找吃的呀?別送,給我吃!我還沒吃過你親手煮的雞蛋麵呢!”

林初童嘿嘿假笑,端著碗依然是要往陳躍家去。

“不許去!”

“鄰裏之間互相幫助嘛,他萬一餓死了誰給我寫書賺錢?”

“我就不信他少了你這碗麵會餓死,他就是看準了你好欺負才逮著你這個軟柿子狠捏的,你都把人慣出毛病來了!”

這麼一發火,林初童也不敢把麵條端出去了,隻好放在客廳的桌子上,看著張濤。

“他真是給之前的經紀人慣的,要不是他們鬧翻了,我也搶不來這個人啊,好像我唯一的優點就是給他弄吃的,如果連這個優勢也沒有……”她越說越小聲,然後抬眼瞄了張濤一下。

張濤站起來了,然後撲過來。

她嚇了一跳。

然後張濤把那碗麵端起來,親自送到陳躍家去了。

林初童意外的跟著他一起走到門口。

張濤回頭瞪她:“跟著幹什麼!他把你當男的,你還真把自己不當女的了,這麼晚了往男人家裏跑?”

林初童趕緊像烏龜一樣縮進屋裏。

張濤端著一碗熱氣騰騰的雞蛋麵,敲陳躍家的門。

門開了。

陳躍看到是張濤,居然一點也不意外。

他低頭看了看這男人雙手奉上的一碗麵。

黃燦燦的煎雞蛋,翠綠綠的小蔥花,白皙柔軟的麵條,琥珀色清澈的湯底,一種無法言狀的異樣香氣撲鼻而來,誘人食指大動。

他本來不想接的,但實在是香的受不了,隻好把麵碗接了過去。

張濤說:“林編輯的工作很忙,別讓她太辛苦,你有什麼問題也可以請教我,我是浮光出版社的主編,張濤。”

言下之意就是,小子,工作之外的時間表騷擾我家童童了,我是出版社的大主編,像你這種新人我可見得多了,惹毛我,小心不讓你的書出版喲!菜鳥!

然後,他以高高在上的姿態遞給陳躍一張名片。

可惜陳躍像是完全沒有領悟到這句話更深層次的含義,隻是“嗯”了一聲,像是根本沒看到名片,隻是端著麵,往自家屋裏後退了一步,一掃腳,“碰”的一聲把門關上了,門板差點砸到張濤的臉。

張濤難以置信的回到林初童屋裏,拿手指在腦袋上轉了一圈比劃著,說:“他腦子是不是有點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