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他們獲知了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答案,在搶險隊員使用破拆設備撬開事故車已經嚴重變形的轎廂的時候,映入眼簾的是蜷縮趴伏在車體前部的“一個半”屍體——其中一具屍體的頭沒了。
方才於警司告訴小李,當地警方接到這種不尋常的報案後相當重視,立即安排警力火速趕往現場。
可等於警司上前觀察情況後也大吃一驚,他發現車內已被嚴重焚燒,那具緊緊抱住方向盤,上身向前趴伏的完整焦屍明顯是司機,雖然屍體樣子比較猙獰,但整體相對還算正常。
詭異的是被安全帶牢牢綁在副駕駛上的那位“乘客”,其脖子以下的身體基本完好,但脖子上竟有一道整齊光滑的斷口,似乎被利刃一下子斬去了頭顱!
正因這起事故很可能涉及凶案,搶險人員才會一臉驚慌地報警。
“竟然是這樣?”
聽了小李的描述,我不禁皺眉思索,事故車上掛著現成的車牌,隻要不是套牌車,車主的個人信息很容易被查出。
即便真是套牌車也無所謂,還有發動機編號和車架號呢,警方順藤摸瓜查下去,總能找到可以證明事故車身份的線索。
即便那個死掉的司機不是車主,也能從真正的車主那裏查到司機的線索,到時設法通知苦主到警察局認領屍首便是。
令警方頭疼的其實是那具無頭屍體,很顯然不可能有人把一具無頭屍綁在副駕駛這麼明顯的位置上到處兜風,否則沒開出幾裏就會被警方攔車擒獲。
可見屍體的腦袋多半兒是事故發生後才被割下的,問題是人頭到哪裏去了?
即便頭顱在事故發生的一瞬間不幸被鋒利的金屬碎片削去,滾落在車內又被烈火焚燒,總得有殘留物吧?
可警察們把車廂前後找了個遍,一絲線索也未發現,好端端地腦袋沒了,如何向苦主家屬交代?
警察們分析了半天,認為最有可能的一種情況是,在撲滅事故車上的大火之時,有人趁著眾人不備,搶在搶險人員抵達之前,從小車一側破損的車窗伸手進去,用利刃砍斷了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死者的脖子,然後把頭顱帶走藏匿起來……
這不瘋了嗎?你一個路人和死者無仇無怨,為啥要砍別人腦袋?
退一步講,即便在場救火的私家車主當中有人跟死者仇深似海不共戴天,俗話說人死則債消,犯得著再去砍屍首的腦袋麼?
雖然於警司他們抓破頭皮也想不明白其中的關節,但死者的腦袋的確消失得無影無蹤,到時苦主們見了這情景還不炸了窩?
他們可不會聽你警方陳述什麼客觀理由,人家隻要屍體脖子上的那顆腦袋,眼前這一切一定是你們警方的鍋!
雖然明知幾乎沒有可能找到頭顱,於警司還是命令封鎖現場,然後親自帶著幾個手下挨個敲這些私家車的車窗,明麵上打的旗號是安撫民眾情緒,實際卻是死馬當活馬醫,看看有沒有麵露驚惶的可疑份子,希望能借此發現一些蛛絲馬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