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承一,韓小芽要結婚了!”
接到林菱電話的那刻,沉入地獄的開啟。
與小芽分分合合很多次,每一次都下定決心,而每一次又熬不住。在之前,不是沒有聽她提過有那麼一個男的在相親,然後我都不以為然。
私心裏,對她有著一份篤定,認為隻要她還愛我一天,就不會瞧上別人。唯一讓我忌憚的也就王錚,因為這個人參與過我沒來得及參與的她的生活,因為這個人在她心裏地位與別人不同。曾有那麼一刻,自認為設身處地的為丫丫想,覺得或許王錚能給她幸福。但過不了自己這一關,當得知王錚轉職回老家時,我的心情是大大鬆了一口氣。
可就是在這份篤定下,接到林菱怒吼的質問電話,晴天霹靂。
當時我人還在醫院。一早接到一個曾有過合作的貨車司機打來電話,說母親在橋邊賣菜時昏倒被送進醫院了。等我趕到時,母親已經醒過來在打著點滴。已經不止一次讓她別去路邊賣菜了,她都不聽,說家裏種了那麼多蔬菜吃不完。
陪到下午,接完電話對母親丟下一句有事要辦就衝了出去。不相信這是事實,可等坐進車裏時,握在方向盤上的手卻在抖。
不是沒有征兆的,公司開業那天小芽獨自一人離席,之後就發信息給我說決定不再等。明明知道她意指什麼,卻在打她電話關機就沒再作努力,任由事務纏身。想著等忙完起初最難的這陣後,再去找她哄她。
不曾想她說“不再等”,會是立即嫁人!
林菱讓我去她公寓,說這是我最後的機會。開車過來的這一路,強斂心神冷靜,等安全抵達時,後背全是冷汗。呆滯地往公寓樓道走,手腳發軟,全身無力,像個垂死的病人吊著一口氣掙紮得苦不堪言。
拉著樓梯扶手,撐起脊背一步一步地抬腿,心裏在怕,不敢往上走,可混混沌沌裏還有個念頭催著我移動手腳。“她舍不得我,她一定舍不得。”
等到了六樓,屏著呼吸去敲門,一下一下,不見有人來開。那一刻以為小芽不再想見我,僅存的理智記起好像林菱說是讓我在公寓樓下等,那麼意思是小芽不在?
我又沿著樓梯下來,腦中晃過幾次曾深夜等在她樓下的情景。最近那次就是她在樓下摔了一跤,我一麵心疼一麵又憤怒,為了找她,打遍所有電話,然後她卻那般狼狽又醉醺醺地出現,尤其身後還跟著王錚。
再前一次是03年生日那天......回憶還沒開始,就見有出租車停下,注意立即被吸引。當那道多日未見的身影劃入視線時,眼睛開始刺痛。
到這一刻才發現,曾想用盡一生去嗬護的這個女孩,竟然被我苛待成這樣:眉宇蹙起,滿麵憂傷,纖瘦蒼白,眼中化不去的哀痛。當初那個愛笑的女孩去哪了?
一步一步地走向她,而越走我就越害怕,明明是在拉短我們之間的距離,可空氣中卻彌漫這哀絕的氣息,無形的心的距離根本就縮短不了。停在她身前兩米之外,聽到自己機械地在問:“林菱說,你要結婚了?”
問完就後悔,此時我不是該避開這話題,然後說盡一切溫柔之語來哄她的嗎?心中卻有個聲音在問:哄完之後呢?再次陷入循環輪回?
在我心念劃過間,看到小芽點了頭,肯定了那個我不想接受的事實。
心本身就在接到林菱電話時墜入深淵了,所以此刻到不再有波動。隻是問:“為什麼?”
她突然笑著問我:“你難道真不知道原因?”
一句話就像把我打回了原型,原因......一直都擺在那,我的自私、懦弱以及所謂的篤定,狼狽地不敢去看她,想起林菱的話,唯一最後的機會,硬著頭皮問:“難道一點都不能挽回了嗎?”
卻看到小芽忽然不再看我,視線從我身上穿過,落在不知名的空間,極小的聲音卻聽得清晰,她說她明天就和他去民政局領證了。
反應慢了半拍才意識過來,明天?!我不敢置信地衝到她麵前。
小芽將我曾說過的話甩在了我臉上:2015年,我們談婚論嫁,各自。
可是在2015元旦那一天我說這話的本意是,這一年我若有能力獲取成功就許她幸福,如若失敗就站在她背後祝她幸福。
但回到現實,成功離得太遠,不是旦夕之間能獲取。而最終的走向依然是後一種。
隻是即使小芽不願再等我,也不該是隨便找一個人閃婚。我試圖勸解,但得到的答案讓我潰不成軍,這個她即將嫁的韓冬早已在不知不覺中滲入了我們的生活。
我無力在緊握她的肩,而當手滑落時,卻忍不住再去拉她的手。執拗地想通過十指相扣來表達些什麼,但她說有些事已成定局,我們沒有退路可走了。
是啊,手指扣得再緊也沒用,指紋太淺,命運太強。
當她手抽離的那刻,我的視線模糊,忍不住將她抱在懷中,可沒有一次像今日這般覺得空乏,懷抱再緊都沒有用,直到這刻我才承認:是真的,失去她了......
在她上樓後,整個人像失了重似的,隻走了兩步,就猶如渾身散了架一樣虛軟地撐不住身體,頹然坐在了地上。她上次就說了,以後假如不等我會告訴我,然後那天真的告訴我了,卻沒當一回事,或者說有意逃避,把所有心力埋在事業上,以為公司開業了,有個生機勃勃的希望在等著自己,等有一天,天時地利了,然後就能人和。
殊不知,她說不等我,就是真的不等了,再不給我任何機會,甚至連一丁點機會也不給她自己留。什麼都能在一夕之間變卦,乃至再深的感情也能一筆勾銷。
強撐著站起,挺直身板,臉上的淚早已被風幹了,隻殘留了零落成灰的絕望。
顫著手從口袋裏掏出煙,可找遍全身也沒找到打火機,拖著沉重地腳來到車邊,翻騰了很久才倏然想起白天在醫院時煙癮上來,剛打算點火就被護士發現然後嗬斥,隻得把打火機丟垃圾桶。
記得前麵不遠處有家小店,打算過去買一個。
不防腳步匆忙與人撞了,嘩啦啦一下,東西散了一地。我連忙附身去揀,嘴裏念著“對不起”,心頭刺痛在汩汩流血,我丟了心愛的女孩,卻沒來得及對她說對不起。
等把東西都撿起後,抬頭看是個中年男人,年齡與父親一般大小,他的耳朵上夾著一支煙,忍不住問:“能借個火嗎?”
大叔似愣了下,看了我一眼後點頭,從口袋裏摸出了打火機。
我接過來點上混沌地把煙遞過去,大叔擺擺手,指著我捏在手中的打火機說:“這個還我就行,不要你的煙。”大叔拿走火機後就拎著東西走了,留我一人孤零而立。
這時天已黑,盲目地往回走,一直走回到車邊。插入鑰匙啟動車子時抬眼看遠處黑暗,又再回望兩旁樹影婆娑,突然不知所在,我要去哪?又能去哪?
電台裏出來一個溫和細膩的女聲,正在播音樂類節目,放了一首英文歌——
《staywithme》。
和我在一起,不要離開我,與我相隨。
整個夜晚我都在回思,如過電影般將這許多年的一幕幕呈現,等到天亮時分,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了致命錯誤,然後無力回天。
是聽到身後熟悉的腳步聲的,但我沒有回頭,等腳步遠去後才移轉目光去看,剛好看到身影消失在出租車門前。眯起眼想,曾說過要看著她幸福,不離不棄。
現在就隻剩這最後一段路程了。
追著那出租車而去的,在發覺它是往鎮上開時調轉了車頭,直接開到民政局門口停下。原來時間還早,還沒開門,但卻有幾對男女已經等在那。
當我下車走過去時,幾道目光射向我,令我腳步微頓。隻站了一會,旁邊的男人就來搭訕問:“哥們,來離婚的啊?我跟你一樣,那婆娘也還沒到呢。”
怒火頓生,口氣不善地低斥:“誰說我是來離婚的?”
男人微愣了下,表情訕訕地說:“不是離婚就不是好了,用得著那麼凶嗎?看你那一臉的衰樣,誰都會這麼以為。”撂下這句話後,人就走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