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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孔燕.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及啟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7,第37卷(13):24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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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孔燕.“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及啟示.“科技管理研究第37卷.13(2017):24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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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少,amp;孔燕.(2017).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及啟示.科技管理研究,第37卷,(13),248-253.}
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及啟示
王少,孔燕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科技哲學部,安徽合肥)
摘要: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體現在加劇原有的社會不公平和引發新的社會不公平兩個維度上。科技作用於經濟使經濟差距擴大;作用於知識使缺乏科技知識的公眾處境艱難;科技作用於競爭等社會機製產生新的不公平,某些生命科技可能將人自身的差異轉化為不公平。除了繼續發展科技使科技不斷修正自身外,還需要科技政策和經濟政策合力調控、普及科技使用知識、規範科技在競爭機製中的應用以及對重點領域科技進行平等調節等輔助機製。
關鍵詞:科技;社會公平;經濟;競爭;生命科技
在科學社會學領域,默頓[1]610-616早就論述了科學中的公平問題,其關於科學獎勵係統中馬太效應的研究就是基於科學獎勵中榮譽的不平等分配展開的。在科學知識社會學中,學者們也探討了公平性在科學知識產生中的作用,如柯林斯運用經驗資料指出在不能平等使用資源的情況下,工業利益在取得爭論結論的過程中會發揮作用[2]。兩個研究領域的內容雖然不同,但研究的出發點都是科學的小社會,即在對科學體製和科學知識的研究中提及了公平(盡管可能是外在社會導致的)與之的內在聯係,且視角是單向的,即僅討論了公平在科學中的表現和對科學的影響。公平作為自然法的重要價值,其與科學發展的終極目的——造福人類生死相契,僅觀察其在科學小社會中的狀態與作用很顯然是不夠的。當科技從一粒種子,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在現代社會長成世界樹後,現代社會的一切價值似乎都與科技盤根錯節起來,社會公平也不例外,因此,以更寬廣的視角檢視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是必要的。但這個課題恰巧沒有引起國內學者足夠的重視,現有研究大多探討科技在具體社會活動中對公平的影響,沒有深入考察科技與社會公平之間的邏輯關係,更沒有進行嚴肅的案例分析。這種缺失為本研究提供了意義的土壤。
公平的概念在哲學上一般以“正義(justice)”的形態出現,二者之間的這種哲學關係在羅爾斯的“公平的正義(justiceasfairness)”概念裏充分展現。正義理論大致可劃分為古典和現代兩個階段[3],這兩個階段的分野以價值的客觀主義向價值的主觀主義轉向為標誌,價值或價值觀是公平正義的主要生存態。然而,時至今日,公平正義並沒有一個“能夠為不同知識語境的人完全認可和接受的概念”[4]。這些論述表明,公平正義是依賴於人們主觀認知的價值,因而很難給出一個普適的定義,故本文擬從常識的層麵來界定社會公平,這樣一方麵可避免陷入學術上的抽象紛爭,另一方麵由於公平所具有的價值普遍性特征,從常識出發理解社會公平更易探明科技帶來的人所共感的衝擊。
所謂常識是“普通、平常但又持久、經常起作用的知識”[5],它的本質特性是經驗性,是正常人普遍認同的經驗、知識。常識層麵的社會公平(socialfairness)就是我國治國理政中經常出現的高頻詞彙——社會公平正義,也是普通公眾所口口相傳的“公平”,它以公眾感知為主要載體,通常涉及經濟利益、社會分化、處境差異、身份等級等內容,並經常與平等在相同意義上使用。相應地,本文中的“科技”也采用常識定義,並不特別區分科學與技術,而以實在應用於現實生活中的科技為焦點,這種科技即是公眾看得見摸得著的科技,也是真正無需中介即可對社會公平產生衝擊的科技。
科學、技術與社會研究的中心任務之一是科技對文化、價值觀念等的影響[6]。在社會結構轉型、公平這個價值問題突出的當下,解構並分析科技是如何衝擊社會公平的,以及應該如何麵對這種衝擊是學界,尤其是科技哲學、科技管理學界應當擔負起的社會責任,也是科技政策製定者、實施者必須考量的重要課題。
1科技加劇原有的社會不公平
公平問題顯然在科技出現之前就已存在,但在科技發展過程中,許多固有的社會不公平被科技擴大或加劇了。在所有的社會不公平現象中,最為普遍的當屬經濟上的兩極分化,因其與公民利益緊密相關,也最受公眾關注,科技如果加劇了這種不公平,必定會對社會造成極大衝擊。
馬克思早在《資本論》中就形象地論述了科技與經濟的關係,他不僅明確地表示“生產力中也包括科學”,還更進一步地指出“固定資本的發展表明,一般社會知識,已經在多麼大的程度上變成了直接的生產力”[7],這顯然說明了作為生產力的科技對經濟發展具有直接影響。法國經濟學家托馬斯·皮凱蒂[8]深刻地探討了這一問題,並進一步認為科技是造成現代社會不公平的一個重要因素,特別是高級技能供求之間的競賽引發了日益嚴重的不平等。他在書中寫道“技術進步將會使人力資本戰勝金融資本和財產,能幹的經理戰勝有錢有勢的股東,技能戰勝裙帶關係”的樂觀想法多半是不現實的。皮凱蒂曾經的同事,麻省理工學院斯隆管理學院的教授布倫喬爾森則更為激進,他認為“科技是造成近來不平等加劇的主要因素,科技是罪魁禍首”[9]。
如果說將經濟上的兩極分化直接歸咎於科技有失偏頗,但有一點卻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科技作為一種無形而強大的生產力,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如果這種作用得不到控製,那麼在市場機製的影響下,科技對財富不均的現實肯定會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換句話說,科技的發展能使這種由經濟差距導致的不公平鴻溝更加深不見底。
那麼科技是如何加劇這種經濟上的不公平的?
首先,科技使資本的價值更加凸顯。同樣是資本,因為科技的發展,而變得更有價值,也就是說資本因附加了科技這個人類智慧的高級結晶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能增殖。資本總公式G-W-G′(G''=G+m)告訴我們,資本的增殖是由於剩餘價值的參與,而剩餘價值是由勞動者創造的。在科技社會,勞動者顯然受到科技的武裝,“科學技術擴大了勞動者的體力和智力,提高了勞動者的勞動能力”[10]178,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研究表明,勞動者得到的科學技術教育、訓練和培養愈多,在生產力中發揮的作用就愈大[10]179。
其次,科技發展使財富的獲得更加依賴科技,一個典型的例子是電子商務與傳統商業的對比。據統計,2015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比上年增長10.7%,而網上零售額則比上年增長33.3%[11],從中可看出線下的消費品零售額的增長率遠低於網上。又如2015年“雙十一”,國內某知名電商的交易額達到912.17億元,遠超過2014年的571.12億元[12]。當人們在歡呼電商勝利的同時,傳統商業卻麵臨著客源流失、成本難以壓縮的困難處境。傳統商家在財富獲得上的這種總體競爭劣勢很明顯不是因為他們不努力,而是由於網絡科技的強勢介入。也許轉型為電商是傳統商人可以選擇的一條最為有效和簡捷的路徑,但對於那些對網絡科技不熟悉,甚至就是不感興趣的傳統商人而言,轉型不僅是痛苦的也是不公平的。
再次,科技成為經濟優勢一方保持和擴大優勢的工具。科技是促進經濟發展和個人財富積累的重要力量,占據經濟優勢的一方可以更好地利用科技為自己的財富增加提供便利。以資金充裕的企業為例,一方麵可以雇傭科技人才組成研發團隊,研發科技含量高的產品,或以科技專利為無形商品,通過專利轉讓增加財富。一般而言,科技產品的更新換代非常快,誰能占據科技高峰,誰就更容易獲得財富;另一方麵可以科技作為手段管理或經營財富,比如對於市場和投資的科技化分析,對於員工的科技化管理以及和競爭對手的科技化競爭等。
當然,除了經濟領域,任何原有的分化都可能因為科技而變得更加嚴重,比如知識。隨著科技的發展,知識在更大的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和地位。在美國,教育背景所導致的收入差距在持續擴大。1979年,擁有中學畢業證書的人與那些擁有大學學位的人之間的中位數收入差距在男性中是美元,在女性中是美元;而到2012年,這些數字分別增長到美元和美元[9]。更通俗一些,我國當下飽受詬病的火車票驗證碼和打車軟件也是很好的案例。“所有的社會分層係統都包含不同的生活機會,所以問題是,處在被剝奪了權利的階層中的個體,其才能在多大程度上不能得到承認和開發,其成果被社會錯過了。更具體地說,我們應該找出流動渠道對各個製度領域中的有才能的人是否是公平開放的[1]614。”默頓的這句注解關注了如何保證有才能的人得到公平的對待,但事實是沒有才能、缺乏知識的人更需要公平。
根據分析,可將科技加劇社會不公平的作用機製以圖1所示。
圖1科技加劇社會不公平的作用機製
可以得出結論:科技加劇原有的社會不公平是因為科技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使各種原有的分化和不公都先要過科技這一關。科技猶如一個高壓水槍,在它的強勢過濾下,社會不公平變得更加嚴重。一個更值得警醒的問題是科技是在運轉正常的情況下使不公平擴大的。比如,我們很難說打車軟件的發明是錯誤的、不良的,但其卻實實在在地讓出租車這種具有公共服務性質的資源分配出現不公平。
當然,如果科技僅僅是擴大了原有的社會不公平,我們尚不能說這種衝擊動搖了社會公平的價值根基,因為社會的結構似乎沒有發生多大改變,但如果科技製造出新的不公平則另當別論了。
2科技引發新的社會公平問題
美國是當今世界對外征戰較多的國家,戰爭給美國自身也帶來了一係列問題,其中一個較為嚴重的自損性問題就是許多美國士兵因為戰爭而罹患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據蘭德公司(RANDCorporation)2008年的一份報告顯示,從阿富汗及伊拉克戰場上重返故鄉的退伍軍人中,多達20%都患有PTSD或重型抑鬱症。為了更有效地治療PTSD,一種被稱為深部腦刺激(DBS)的療法走入官方的視線。這種療法本來用於緩解帕金森症、癲癇等症狀,但後來有證據表明DBS也可用於治療PTSD,且效果好於目前普遍采用的選擇性血清再吸收抑製劑。在此基礎上,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局(DARPA)同時還在積極推進DBS+的研製,一旦DBS+研發成功,就有可能用於提前增強士兵大腦的抵抗力,並可能用於調節其他類型的情緒。如某位士兵即將登上戰場,DBS+即可通過增加士兵體內的腎上腺素以減少或根除其內心的恐懼,同時增加其勇氣[13]。毫無疑問,這項科技引發了倫理上的激烈討論。
這個案例涉及到科學社會學(科學與軍事的社會互動)和生命倫理學。下麵就以這兩個領域為分析框架,來說明科技所引發的新的社會公平問題。
軍事上的不公平很大程度是由現代軍事科技造成的。按照科學社會學的理論,科技的發展使軍事更加發達,而軍事需求又促進了科學的發展,正如默頓[14]所言:“軍事技術所產生的需要,在可觀的程度上影響了科學興趣的聚焦”。但同時,“把科學應用於實際所創造出來的武器使戰爭變得更為迫切而可怕”[15]。更為重要的是,在科技與軍事矛盾發展的過程中,新的社會不公平悄然滋生。
從宏觀上看,DBS+是一種相當高端的科技,在可預見的將來能夠掌握這一科技的國家也不會太多,對於未掌握的國家,其國際地位必然會趨於不公平。並且,這種科技不具有核武器的震懾力和毀滅性,禁止對其的使用可能難以達成共識,又由於這種科技研發和應用的隱秘性特征,實際也很難得到執行。
從中觀上看,軍事的目的不僅在於戰爭還在於防衛,在軍事科技上處於落後的一國,即使其並不想發動戰爭,也可能處於擔驚受怕的境地,擁有強大的軍事實力,一般而言也會在國際舞台上有更大的話語權。因此,一些國家將軍費開支提到一個相當高的水平[16],這顯然是想通過發展軍事來避免不公平的國際地位,而這種孤注一擲的發展方式又使其經濟陷入積重難返的困境,這自然會帶來許多新的國內社會公平問題。
從微觀上看,科技對於軍事的不公平性最終會落到個人層麵。當使用DBS+的軍人變得“勇敢”“冷漠”,其他軍人顯然不能與其公平戰鬥,於是對這種科技的使用變成個體層麵對公平的追求。但治療的副作用又是不可控的,如在接受DBS療法後,有些人說“我甚至都不認識如今的自己了”,部分帕金森病患者在治療後不僅沒有了恐懼感,也同時失去了積極生活的激情[13],這些軍人退伍回到社會後很可能又會使自己處於不公平的社會競爭地位中。
如果我們結合體育競技來分析這種科技所帶來的不公平會發現更加深刻的內涵。人們將現代科技應用於各類比賽使裁判更加精準(如徑賽中的回放技術,網球比賽中的鷹眼技術等),目的在於使比賽更加公平,但同時又產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不公平。除去類固醇等違禁藥物對公平競賽的破壞外,還有一些隱性卻又必須正視的、導致不公平的科技,如“鯊魚皮”泳衣、基於空氣動力學設計的自行車騎行服等,對於一時未能掌握這些科技的國家,該國的運動員很顯然無法和裝備更好的運動員公平競賽。
如果將軍事看作激烈的生死競爭,而將體育比賽看作溫和的勝負競爭,我們似乎發現一個共性:科技參與競爭就會帶來新的不公平。無論是軍事競爭還是體育競技,發展科技起初都有避免不公平、追求公平的目的,然而結果卻事與願違。
生命科技在20世紀後半葉異軍突起,並成為21世紀最為風光的科技之一,但其引發的道德倫理問題也最為突出。除了本節所列舉的DBS+的案例外,諸如安樂死、克隆人、試管嬰兒等科技都引發了廣泛而激烈的討論。這些科技不僅引發了倫理問題,也有社會公平問題,有學者在談到基因治療時就曾直言,要求社會絕對公平也是不可能的[17]。這些科技既有可能加劇原有的社會不公平,也會產生新的不公平。拋去經濟的影響,生命科技的發展會使人體差異轉化為不公平,如因為體質、基因等原因,很多人可能根本就無法享受現代生命科技帶來的紅利,如器官移植技術。因為個體器官的差異性,並不總能找到匹配的器官,再如AB型RH-陰性血的病人也會因沒有血源而無法重獲健康。但如果沒有現代先進的生命科技,也就無所謂公平了,如果不是在20個世紀中葉發現了RH血型係統,輸血對各種血型的人都具有相似的風險,同樣的假設適用於20世紀70年代對於器官移植技術有重要意義的“組織相容性”的發現。但這種思想顯然是一種倒退。因此,我們又陷入了一種周而複始的矛盾中:發展是為了消除不公平,進一步的發展又帶來了新的不公平。
科技引發新的不公平的機理如圖2所示。
圖2科技引發新的不公平的作用機理
科技所引發的新的不公平,至少有兩種特性:科技作用於原有的社會機製(比如競爭)而產生新的不公平;科技,尤其是生命科技使人自身的差異轉化為不公平。這兩種特性中又蘊含著一個更為嚴重的矛盾:科技在消除不公平的同時,代價是產生新的不公平。
3啟示與建議
現代社會是科技社會,人們幾乎已無法離開科技而生活,而價值作為文明社會的重要基石,科技對其的影響理應引起決策者、哲學家、科學家乃至普通公眾的高度重視。社會公平作為一種核心價值,衝擊它無疑會動搖人類文明的基石。應當看到,科技的發展解決了很多公平問題,比如前文所論述的體育競技中的裁判等,但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更值得關注,因為這事關科技的進一步發展,對社會公平造成持久或巨大影響的科技必然得不到人們的支持,也就失去了發展的動力。曆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解決科技帶來的問題還要靠科技本身。蕾切爾·卡遜[18]警示人們科技對於生態環境的破壞,除了引起政府的調查和禁令外,也是因為農業科技發展得更好後,才使禁止或限製使用DDT得以全麵實現;羅馬俱樂部的眾多研究特別關注並深刻剖析了資源的耗竭,使人們注意到不僅要更好地節約資源,還要積極開發新能源,於是新能源科技迅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資源危機。但純粹依賴科技是無法解決其對社會公平的衝擊的,因為第一,科技在運轉良好的情況下會擴大原有的社會不公平;第二,科技在消除不公平的同時,又會導致新的不公平。因此,輔助機製是必要的。
針對上文分析的科技對社會公平的衝擊特性,擬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結合經濟政策與科技政策,調控科技對經濟的影響。由科技加劇的經濟不公平並非一種不可調控的現象,除了利用傳統的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比如利率杠杆和收入政策等方法外,還要特別關注對科技本身的調控,尤其是對轉化速度快、應用性強的科技,更應積極調控,這其實要求經濟政策應與科技政策相結合,共同發力。以科技提高資本增殖為例,其主要原因是科技對勞動力價值的提升,資本因勞動者創造出更多的剩餘價值而獲得更大的增殖,這種增殖是以勞動者產出和收入不成正比為代價的,因而調節勞動者的收入是減小分化的一種辦法。但這顯然是傳統的經濟政策思維,不但效果不明顯,又可能造成其他負效應。引入科技政策,在勞動者科技技能上增加研發支出,增加勞動者技能培訓支出,這是將增殖資本轉移向勞動者的更優選擇,也是減輕資本增殖加劇兩極分化的社會不公平的可選途徑。
第二,普及科技方法,簡化科技使用知識。科技研究雖然不能“飛入尋常百姓家”,但應用科技的手段、方法卻應該讓普通公眾容易掌握。對於許多經常用的科技方法,比如文中提到的電子商務、網上購票等信息科技應當在義務教育中加以普及,讓更多的人都掌握這些科技後,不公平就會被壓縮到最小。一些常用的民用科技使用知識,必須要做到通俗易懂,科技產品無論原理多麼複雜,生產多麼困難,一旦投入市場應用,首先要考慮絕大多數公眾的知識能力,讓普通公眾基本都能懂得使用,極力彌合由於科技知識匱乏而引起的公平裂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