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這個年代的愛情有多惡心(1 / 2)

她手上的傷落疤那天,林夕去紋了一隻小鹿在手臂上,正好巧妙的遮蓋住粉色的肉。

還沒回家,陸小曼打電話過來,“林夕,昨天你跑哪裏去了?東歐大老遠趕回來,你卻不在醫院。”

林夕坐在陽台上喝水,一顆半人高的玫瑰在風裏搖曳,很美。

“沒事了就出院了,剛好手機沒電,沒法聯係你們,對不起,白跑了。”

陸小曼“嘿”了一聲,“多大個事兒說什麼對不起,對了,明天你帶著晚晚去Z市城北開發會,去兩天,多帶衣服。本來是我去,你回來了我就放假了,定了明天飛機去墨爾本,我要去找小哥哥。”

林夕腦門上一條黑線,聽她繼續說:“公司常過去,東歐有事要走幾天。總而言之,就你一人做決定,所以別老是跑林氏,沒意思那是別家的。”

林夕被逗笑了,“嗯,知道了,還有什麼嘮叨的?”

陸小曼翻了個白眼,“嘿,沒了,就這麼著,拜……”

林夕站起來伸了個懶腰,開始收行李,兩天的行程也不用帶什麼,晚會服,拖鞋,洗漱用品,雖然一般酒店都會有供應,可她不是很習慣。

和宮亦琛說的話也不算假,某種程度上她真的有潔癖。不喜歡髒亂的家,她住的地方永遠整潔明亮,不喜歡別人用過的東西,比如說男人。

收拾完,林夕給晚晚打電話。

晚晚是陸小曼給林夕找的助理,開始她以為是個女孩,結果是個一米八的大男生,因為叫胥正晚,小曼她們都叫人家晚晚。

那邊的聲音很清澈,“你好林夕姐,你是要和我說明天去z市的時間嗎?我這邊都準備好了,你隻要和我說時間,隨時都可以過去的,對了,林夕姐,您需要我把您帶什麼嗎?”

林夕說:“不用了,到時候我直接開車過來接你。”

第二天一早,她坐在車裏和胥正晚彙合,然後要去機場趕飛機。

胥正晚很貼心的給林夕準備了銀耳湯,大男孩,鹿一般幹淨的眼睛忽閃忽閃的看著林夕,一臉靦腆的笑。

林夕接過銀耳湯,坐在後座看資料。

到了機場,登飛機。另一個城市,兩個人找到接機的人,直奔城外的莊園。

接機的工作人員解釋:“這次的會議會舉行兩天,林總有什麼不方便可以直接找我,我是您在這邊的生活管家,行程表一會兒我會送去您房間。”

林夕點點頭,指著胥正晚,“把我助理的房間安排在我隔壁吧!方便一些。”

工作人員一邊點頭一邊帶著兩人往前走。

胥正晚東看看西看看,好奇的和林夕說:“林夕姐,這邊設施挺好的,我剛看到有遊泳池,高爾夫場,夜場,還在海邊,看來這次樓盤的重視度很高。”

林夕點頭,“不僅僅很重視,據我所知這次來的都是了不得的大人物,咱們嶺南國際不一定有優勢。”


明天開始雙更,說到做到!做不到是烏龜!哼!

她手上的傷落疤那天,林夕去紋了一隻小鹿在手臂上,正好巧妙的遮蓋住粉色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