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案件審理開始。
原告:岩蘭
原告代理人:正道律師事務所律師澹影
被告:陳學,岩樂
被告代理人:嵩山律師事務所律師韓企
在出示證據的階段,澹影拿出了各類醫療相關證明,用以證明岩蘭老伴兒的確已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需要子女贍養才能正常生活;同時,舉證證明了岩蘭現在隻靠低保生活,完全無力負擔老伴兒的醫藥費用,因此,應當由負有贍養義務的成年子女陳學和岩樂擔負起贍養義務,給予母親岩蘭相應數額的贍養費。
而被告代理人一上來就先打感情牌,舉證說被告人並不是不管父親母親,一直以來都經常買東西回去,而且現在父親母親居住的房屋也是被告人陳學的名字,被告人寧願承受著妻子的不理解也一直都堅持關懷父母,但是母親一直都對自己的子女不理解,一言不合就把子女告上法庭,讓子女難做,這是非常不利於家庭和諧和長久相處的雲雲······而陳學和岩樂非常配合的在一旁落淚,一副被父母逼迫到無奈心寒的可憐子女模樣。
最後,被告代理人說:“我的當事人無奈應訴,但其實他們作為子女真的不想和自己的母親對簿公堂,懇請法官能對本案進行調解,我的當事人願意在原本給母親贍養費的基礎上,再多給母親贍養費,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最大可能的滿足母親的要求!”
陳學趁機趕緊對他媽喊道:“媽!你別告了,我們兄妹倆以後一定多去看你,你別就為了讓我們難受在這兒折騰,我知道你一直覺得我們陪你不夠,以後我們一定多回家!”
岩樂也抹著眼淚說:“是啊,我知道自從我爸得病了之後,你一個人在老家孤單的很,好幾次讓我們回家陪你,不然就要告我們!我們也想多回去啊,可是家裏孩子還小,真的脫不開身,媽,你要是想要錢,我們倆節衣縮食也一定多給你錢,別鬧了好不好?咱們和好吧,撤訴回家吧······”
這兄妹倆語氣淒淒涼涼,姿態楚楚可憐,幾句話下來幾乎就把黑白是非顛倒了個個兒,搞得看起來像是岩蘭是個任性蠻橫不可理喻的老人,而他們則是在父母和孩子之間的夾縫中艱難生活的可憐兒女。
岩蘭看著自己一雙兒女在自己麵前演戲,幾乎已經心寒到麻木,無動於衷的瞧著他們這幅小醜樣子,隻覺得這兩個孩子陌生極了,她撫養他們長大,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孩子這樣有演戲的天賦。
澹影不動聲色的握緊了老人顫抖的手,自己咽下喉嚨處湧上來的一口腥甜。
這是她手術前最後一個案子,也或許會是她這短短一生最後一個案子。
她一定會拿下。
法官轉頭問:“原告,原告代理人,有什麼要質證的嗎?”
澹影:“有。”
她疏疏淡淡的笑著,對著陳學的眼睛,問道:“被告人陳學,你24歲結婚的時候,已經住上了繁華地段的三室一廳房子,但是,你那個時候,連工作都沒有,這個房子,是誰給你買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