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提醒我們,無論自己多麼渴望談成一筆交易,也無論對方如何軟硬兼施,在讓步時都要把握原則,既不會輕易讓步,也不會無謂讓步,而要讓自己的每一次讓步都是有效的。
那麼,有哪些讓步的原則是我們特別需要把握的呢?
競爭性原則。商務談判活動其實是商務競爭的一種具體反映,如果沒有雙方之間利益需求的競爭,就沒有舉行商務談判活動的必要。因此,談判者的每一次妥協都應該爭取對方相應的讓步。
有序性原則。商務談判活動是一項複雜性、綜合性很強的活動,因此談判中的種種妥協和讓步事先應有計劃安排,既不能任意打破具體的妥協計劃,也不能臨場隨意退讓。
適度性原則。妥協幅度要適度,不宜太大,次數不宜過多。幅度太大、次數過多會增加對方的信心,導致對方產生更高的期望。
互惠性原則。每一次妥協必須換取一定的利益,不要做無謂的犧牲,有失應該也有得。而且,不能一味地緊逼對方做出巨大讓步,而自己卻不願意滿足對方的任何要求。商務談判本身就是一項互利互惠的活動,所以,作為一種談判技巧,妥協必須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則。
忍耐性原則。商務談判活動是一項規範性、程序性很強的活動,而且在這一活動中,談判雙方通常都要講究必要的禮儀。但商務談判活動又是充滿變數的,為了獲得更多、更大的利益,談判對手往往不惜采取各種手段,甚至會采用賄賂或者惡語相譏等手段。無論麵對何種誘惑或攻擊,談判者都應該想辦法克服和忍耐,記住“小不忍則亂大謀”“貪小利則壞大計”。
交心性原則。商務談判中的妥協也是交心戰略的靈活運用,有時候商務談判中的人們會更注重心理需求的滿足,而並非實際利益的滿足,比如,大多數女性的購物就屬於這種類型。因此,在商務談判活動中,真正的談判高手會以小幅度的妥協和讓步,換取對方較大的心理滿足,讓對方在心理上覺得自己贏了。
可挽回性原則。如果由於信息準備不充分、設定目標太低或者談判者自身的疏忽等因素造成商務談判過程中的妥協不當,那麼當談判者認識到這種失誤就要想辦法收回,千萬不要因為覺得不好意思開口而放棄收回。談判者應該找一個理由撤銷、收回,或者采用追加附加條件或額外服務等方式挽回妥協不當帶來的損失。
在談判中,你隻有在遵循這些原則的基礎上適當妥協才能實現妥協的根本目的。如果不遵循這些原則盲目妥協、隨意讓步,那隻能導致談判過程中己方利益的不斷損失。一旦在不斷的妥協中達成協議,這樣的協議往往會使己方陷於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