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買方的堅決態度,業務員隻能再找賣方進行商量,這一次賣方當然不肯輕易妥協,不過在業務員的巧妙周旋之下,賣方終於答應再把房價降低50萬元,現在房價已經降到了最底線,賣方告訴業務員這是最後的價格,如果買方不同意,那他們就打算另外尋找買家了。現在買賣雙方的差價隻剩下50萬元,雖然數目不太大,但雙方態度都十分堅決,業務員感到這筆生意的成敗很快就會有結果了。就在業務員為這兩家的交易犯愁之時,買方找來業務員,告訴他:“一個月前我在別處看過另一棟房子,論各方麵條件,都比這所房屋更稱心如意,隻因為當時屋主不肯降價,幾次交涉談判未能成功,我隻好放棄。可誰知事情已過去這麼久了,我差不多已把這件事忘了,就在一個鍾頭前,那家中介公司突然打電話來告訴我,屋主願意依我的價格出售,可我今天已在第二戶下付了斡旋金,若房主仍不肯降價,固執己見,我衷心地希望您能退回這100萬元。”

這突如其來的事情使業務員愁上添愁,因為他隻是個中介性的角色,並無退款與否的決定權,除非屋主同意或屋主接受買方的價錢後,買方又反悔不準備買房,才能拒絕退回斡旋金。而眼前的情況是:一方言明不再降價,而另一方的態度更是堅決,中介者處在夾縫中,左右為難。解決問題的唯一辦法是,盡快把信息傳給房主,由房主決定結果。屋主聽到消息後,也犯了難。既然買主更中意前一戶房子,就有可能反悔,若自己答應他的要求卻反遭對方拒絕,自己就有權沒收他的斡旋金,這樣就等於本錢下降了100萬元人民幣,以後再怎麼賣都是賺。但賺這100萬元人民幣的前提是必須接受買方的價格——1450萬元人民幣,即需在原售價基礎上再降價50萬元;若不願意降價50萬元,他們全家馬上就要移民國外,以後回來的時間肯定很少。目前時間緊急,如果失去這筆買賣,新買主不知何時出現,即使馬上出現,也需要花費時間繼續和其周旋,而且也不知下一位買主是否願意花1450萬元人民幣的價錢!

此時的賣方陷入兩難的境地,左思右想也找不出一個妥善的辦法,而買方又以“前屋屋主催問甚急”為由不斷來電要求中介早早回話,否則應立即退回斡旋金。談判就這樣陷入了僵局。經過幾十分鍾的深思熟慮,房主終於賭博性地同意以買方價格出售,若買方拒絕,則可順理成章地將這100萬元人民幣納入私囊。但最終的結果是,買方稱心如意地以自己提出的價格買到那所住宅,而賣主則隻能以低出底線50萬元的價格賠本完成交易。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看到,賣家從一開始就設置了自己的談判底線——1500萬元人民幣。在談判中,他應當堅守這條底線,不能輕易妥協到底線附近。然而事情的發展脫離了賣家的預料,先是買家出價1400萬元,接著賣家就進行大幅度妥協,一口氣降價400萬元,此時賣家能夠接受的價格1600萬元已經非常接近底線了。

鑒於買方的堅決態度,業務員隻能再找賣方進行商量,這一次賣方當然不肯輕易妥協,不過在業務員的巧妙周旋之下,賣方終於答應再把房價降低50萬元,現在房價已經降到了最底線,賣方告訴業務員這是最後的價格,如果買方不同意,那他們就打算另外尋找買家了。現在買賣雙方的差價隻剩下50萬元,雖然數目不太大,但雙方態度都十分堅決,業務員感到這筆生意的成敗很快就會有結果了。就在業務員為這兩家的交易犯愁之時,買方找來業務員,告訴他:“一個月前我在別處看過另一棟房子,論各方麵條件,都比這所房屋更稱心如意,隻因為當時屋主不肯降價,幾次交涉談判未能成功,我隻好放棄。可誰知事情已過去這麼久了,我差不多已把這件事忘了,就在一個鍾頭前,那家中介公司突然打電話來告訴我,屋主願意依我的價格出售,可我今天已在第二戶下付了斡旋金,若房主仍不肯降價,固執己見,我衷心地希望您能退回這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