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傑把訴狀送到立案庭,順便到邵謹那裏去了一趟。
“立!”邵謹堅決地說,接著來了句,“領導說了。”
這句話讓唐人傑哭笑不得,畫蛇添足,亡羊補牢,這就是,領導說了的,不能立也立,領導沒說的,能立也不立。
從法院回來,唐人傑叫來老張,給他說案子立上了,但可能隻賠十萬元!
“那不行。”老唐同樣態度堅決。
“你那房子沒建,就一個準建證本本,賠你十萬元值了。”唐人傑語重心長地說,“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互相體諒下,社區領導也有難,畢竟有那麼多人盯著,要注意影響。”
“要建的。”
老張還是認定這個死理,唐人傑都有些生氣了,不耐煩地說:“打個比方,別人借你家一隻老母雞,他也隻能還你一隻老母雞。你總不能說,你的雞會生蛋,蛋生雞,雞生蛋,那是多少呢?合同法明確規定,違約一方的責任不能超出他的預期?當年村裏也沒想到宅基地審批會停止,會有舊村改造!如果沒有這些,你那個又能夠值什麼錢呢?”
老張喃喃地說:“十萬太少了。”
唐人傑語重心長地說:“你好好想想,我們和法官都探討過,就算這十萬元也沒有根據給你,隻能是調解,但以判代調,用判決書的方式,要是調解結案,其他村民知道了會不答應,另外,你還得保證不上訴!”
“為什麼我不能讓訴?你們不是有個上訴不加刑嗎?那是我的權利。”久醫成良醫,久打官司,老張這個老農民,竟然也懂得了權利。
唐人傑沉聲道:“上訴意味著法官辦了個錯案,而且錯得離譜,沒有評估,沒有根據,二審會改判或發回重審,不行!”
老張還是固執地說:“我還是覺得不公平。”
看到老張也在為自己的權利和所謂的公平堅持,唐人傑自己一瞬間都有一絲羞愧,比較而言,自己這些法律人,反而沒有自己的原則堅持,可是形勢比人強,光堅持也沒用啊,唐人傑苦口婆心地勸說他,“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法律也有辦不到的事,你還是接受吧,我是你的代理人,是站在你的立場說話的,這樣的結果應該不錯,另外,你給我的代理費五萬元全退給你,就當幫你。”
陽春雪私下交代過,這個事處理好了,三社區那邊會給他們律所一些費用,所以唐人傑決定把收老張的律師費全退了,他家的境況讓人寒心,案子動靜很大,區裏局裏也掛了號,又是上訪,他不收費,結果好壞沒自己責任。
老張把手一推,激動地說:“那不行,你該收多少就是多少,你也出了不少力,這是你應該得的。”
唐人傑歎口氣,說:“我直說你別介意,你們家條件困難,你的心意我領了,你拿著收據到會計那裏把錢領了,回去想想,法律有法律的無奈。”
“我不需要人可憐,我隻要屬於我該得的一份。”老張就是這麼固執。
唐人傑真接無語,想了想,隻好勸他說:“那好吧,你回去再認真考慮一下,也希望你理解。”
老張轉身走了,嘴裏念叨著,“十萬?太少。”
案子很快開庭,沒想到在梅超風手裏,法庭也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某一類案子經常集中在某一個法官手中,這樣在業務上更加熟悉,有關房產的糾紛一般在她手上。唐人傑先去了她辦公室,和她兩個好長時間沒見了,聊了很多其他話題,這個案子沒有壓力,梅超風也知道是調解,
唐人傑開玩笑,說她比以前胖了,別的女人聽見說胖生氣,她聽見高興地說:“我這把年紀,胖嘛,當然心寬了。三社區的代理人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律師,回頭我和他們說說。”
開庭時間過了十多分鍾,老張才急急忙忙趕來。
本來想斥責他幾句,梅超風還是忍了,就開始組織開庭,她知道是提前安排好了的,一切程序免了,真接就問雙方,“就你們協商的那個數字,十萬元?”
社區拖長的律師就可以,大家就盯著老張,老張之前一直埋頭坐著,這時突然站了起來,堅決說不行,必須是七十萬元或一套房子。
上次和老張分手後,唐人傑退了他的律師費,也再沒有問過案件,他認為從法律上來說,給他十萬元賠償應當不錯了,不就是一張蓋了章的條子嗎。
事前說好的庭沒法開下去,梅超風冷著臉出去給庭長打電話,過了一會,他把唐人傑叫出去,“領導說,做下老頭的工作,十萬元不錯了,沒有根據,準建證不是借用物,又過期了。”
唐人傑雙手一攤:“沒辦法,我都給他講過多少遍了,要不你說說?你是法官,你的話可能聽。”
梅超風恢複了往日的風采,訓起了老張,“你接不接受?從法律上來說,十萬元都賠償不了,你那個證過期了,也不能外借,你要是不接受,我就駁回你的訴訟請求或判你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