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一個發怒的機會(1 / 1)

給自己一個發怒的機會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感覺:當我們生氣或者很鬱悶時,我們都知道應該怎樣去應對,但就是做不到,心裏不願意去做——為什麼我非得接受?

其實,情緒上來的時候,如果你試著跟它在一起,它就會這樣過去了。但是,當它觸動到你的“地雷”的時候,你如果用其他方式去躲避它,就會變成一種壓抑。

我舉一個例子:有一個女性跟李爾納老師(《回到當下的旅程》的作者)說,她永遠沒有辦法取悅她的父親,盡管她試了各種各樣的方式,但父親還是不滿意。

然後,李爾納老師就問她:“是嗎?你確定你都嚐試過了?”

她說:“對,我都嚐試過了,沒辦法。甚至是我生命中的所有男人,我都在取悅他們,但是沒有一個滿意的。”

老師看她哭,但一點兒都不同情她,就說:“你想一想,當你取悅一個男人這麼久,而他始終沒有辦法被你取悅時,你該跟他說什麼?”

那個女的說:“我永遠沒有辦法取悅你,我都嚐試了。”

老師無奈地說:“不對,不是這樣說。好吧,我給你一個提示,

跟他說兩個字。”

然後,那個女的終於想到了,就是“滾蛋”。

如果你永遠沒有辦法取悅對方,那就叫他滾蛋,做回你自己。另外,如果你真的有怒氣,那你要允許自己表達,你也有權利去表達。其實需要表達的不是你,而是被你從小壓抑到大的怒氣,它有權利去表達自己,可是因為環境不允許,它一直被壓抑著。但你的怒氣是你的一部分,它壓抑在你心裏這麼久了,它絕對有權利出現,你也有義務讓它流露出來。

當你真的用一種極致的方式表達出你的憤怒時,你會發現,那個時候的自己特別舒服。但是,你要用負責任的方式來表達。

比如,你可以跟你的老公、你的親人說:“當我在房間裏又哭又叫又摔東西的時候,你不用進來,我不要你來安慰,因為我隻是需要一個自己的空間去發泄一下而已。”發泄完了,你要看到自己有罪惡感的話,你要承認,並擁有那份罪惡感。而不要說“我很文雅,我很溫柔,我在修靈性,我不可以罵髒話、發脾氣”。

真的,當你負責任地,帶著愛,不去批判,允許你的怒氣表達出來,發泄出來,你就會覺得內心特別輕鬆,特別舒服。

D德芬的話 如果你能與自己的負麵感受安然共處——例如願意接納自己的的話 無價值感或自己的脆弱無力——那麼你就會有足夠的內在力量,可以更有效地去順應外在你不喜歡的人、事、物,而不會被困在受害者牢籠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