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結束之後,1947年4月聯合國《關於前日本委任統治島嶼的協定》,把屬於中國的琉球群島和釣*魚島交給美國“托管”。
1970年美日背著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拿中國的領土作交易,私相授受,把琉球連同釣魚台的“施政權”轉給日本。但這遭到土地的主人琉球人的群起反對,他們“聚哭於鬧市”。1972年5月15日至今,日本重新恢複對琉球群島的殖民統治,繼續實行同化政策。琉球群島現在仍然是日本中最落後的地方,可見日本仍然視琉球人為異己。
1945年日本戰敗,《波茨坦公告》第八條:“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琉球主權重歸中國。但當時鑒於國共內戰無暇顧及琉球,由美國暫行托管。1970年美日背著中國簽定《美日舊金山和約》,把琉球連同釣魚台的管理權轉給日本,這是非法的。琉球主權仍屬於中國。
綜上所述,不管是清政府還是國民政府以及之後的共和國政府,從來沒有承認過日本對琉球群島的主權,如果連琉球群島都是屬於中國的,那麼釣*魚島問題就根本不是問題。
遺憾的是,蔣介石曾經有機會直接拿到琉球群島的管理權,然而他卻錯過了。
開羅會議於1943年11月22日召開,期間蔣與羅斯福會談4次。11月23日晚,蔣帶王寵惠與羅斯福單獨會談,在談到剝奪日本在太平洋侵占的島嶼時,羅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島,並對蔣說:“琉球係列許多島嶼組成的弧形群島,日本當年用不正當手段搶奪該島的,也應予剝奪。我考慮琉球在地理位置上離貴國很近,曆史上與貴國有很緊密的聯係,貴國如想得到琉球群島,可以交給貴國管理”。
羅斯福突然提出將琉球群島交給中國,大大出乎蔣的預料,蔣不知道如何回答。過了一會,他才對羅斯福說:“我覺得此群島應由中美兩國占領,然後兩國共同管理為好。”蔣這麼一說,羅斯福覺得蔣不想要琉球群島,故未再往下說。
11月25日,蔣與羅斯福再度會晤時,又談到琉球群島。蔣還是堅持共同管理。蔣為什麼不要琉球群島?據後來跟蔣到開羅的GMD官吏分析,蔣去開羅主要是爭東北、台灣及彭湖列島,沒有爭琉球群島的計劃。另一方麵,蔣怕中國得到琉球群島後,日本戰後找中國扯皮,中日兩國再度結新怨。
也有可能是因為中國一直是弱國,一百多年來飽受列強的欺辱,所以在心態上蔣介石沒有轉過彎來。他對中國沒有信心,他認為隻要能收服台灣、澎湖列島以及東北就是萬幸了,實在沒想到還能撈到琉球。結果錯失了這個良機。
要知道蘇聯對日本僅僅在東北打了一仗,不僅把東北搬了一空,而且還占領了日本的北方四島。到二十一世紀,蘇聯垮台了,北方四島還在俄羅斯手裏,小日本都不敢多囉嗦。但是卻在釣*魚島上麵和中國爭來爭去。可見對日本你要是強硬他就軟蛋,你要是本著和諧大度去對待他,那他立刻就爬到你頭上拉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