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之後不久,朋友們相邀去唱K,主要是為了慶祝狐朋二號和狗友B先生的結婚周年。如此隆重的場合,我當然得全副武裝欣然前往了!
一上來,大家讓我和王二合唱一首。王二二話不說,點了《廣島之戀》。他跟大家解釋說,這首歌最貼合我倆的境遇了!
可我怎麼聽都覺得這歌是在講一夜情。
後來進來了一個女孩兒,穿連衣裙,短發齊肩,身材頎長,樣貌姣好。可不知為什麼,她推門的瞬間,大家都安靜下來,大眼兒瞪小眼兒地兩兩相望。
看來他們之間很熟,那女孩兒先是站在門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兒招呼,緊接著徑直走到王二麵前,站定——“我回來了。”她說。
“你回來了……好久不見。”王二說這話的時候,沒有抬頭。可很顯然,他麵露訝然,言語遲疑。眼看著他就要熱淚了,我趕緊坐過去,用大半個胸脯圍住他的胳膊。
“這是你女朋友?”姑娘問。
王二挪了挪身子,他沒否認卻也沒點頭。
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兒不敢輕舉妄動。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有人圍上來打圓場,其他人見風使舵,爭相起哄說什麼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沒推脫,沉默了一陣,上前點了《最炫民族風》。雖然跑調嚴重,卻也不影響他帥得驚心動魄。
瞬間,我的心涼透了。其實我一開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誰,從她看他的第一個眼神開始。直到他將話筒遞到她手上,一個聲音在我的耳邊縈繞——“隻有我最愛的女人才有資格和我對唱這首歌……”
從店裏出來,王二說要先送連衣裙小姐回家,讓我坐B先生的車,或者在門口等他拐回來接我。
我和連衣裙小姐異口同聲:“不用了。”說著,她扭頭上了不遠處的一輛SUV,我轉身就往地鐵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氣憤的是,王二竟沒有追過來將我拉住。
我推開家門的時候,王二已經在客廳沙發坐了好一會兒了。我憋了半天轟出一句:“我們分手。”
王二說:“這麼點兒屁事兒用得著小題大做麼?”
我說:“對你事兒小,對我事兒大,哽在這兒難受。”
王二說:“你聽我解釋不?”
我說:“跟這無關。覺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無聊的,我不想一輩子活在這種氛圍中。”
這話剛出口,我就後悔了。一輩子?簡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在人家心裏,這恐怕僅僅是一樁歡場交易!我管你生活,你賣笑給我,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想要和王二過一輩子的,我好像真的愛上他了。
想到這兒,我更難受了,用力踢掉鞋子衝進了臥室。
那一覺睡得很累,王二在我夢裏一直跑,我跟在後麵一邊飆淚一邊追。
第二天,我一氣之下從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數裏遠了,一抬頭,才發現自己在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裏舉目無親。我打開通訊錄挨個兒翻,扳著指頭數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後,我還是按下了李某的號碼。
李某接起電話,像是早有準備,先是人模狗樣說了聲“嗨”,跟著來了句:“我早說過,咱們這樣的人,柴米油鹽是捆不住的,你倆誰踢的誰?”
我一聽,氣不打一處來:“你他媽不風涼就不會說話了麼?”
“還要怎麼好好兒說,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還這麼理直氣壯?”
“這叫氣節!懂麼?”
“先得活得滋潤才有資格談氣節,搬來和我一起住?”
“好馬不吃回頭草!”
“原來你是馬啊!我以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還迎、挑三揀四之下,李某從工作室給我騰出一間房,屁股點兒大,暫時救急,確保我在找到下一個男人之前不至於流落街頭。以如此手法處理與前任間的關係,我打心眼兒裏懷疑自己到底愛沒愛過他。
我找李某訴苦,秉持一副淒風苦雨的麵孔。李某問我:“你說你好好兒一姑娘,長相端正,教養良好,幹嗎把自己偽裝得那麼混賬、那麼惡俗呢?”
我說:“用物質掩飾真心啊,害怕受傷!還不是因為像你這樣的男人太多!”
李某說:“關我什麼事兒啊!不過你是該計劃一下以後。”
我說:“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將生活計劃到六十歲,可不到三十歲就掛了,嘔心瀝血有何用?”
“你這人生觀有點兒低迷啊!”
“你懂個屁,這叫現實!和你這種靠精神救濟活著的人講不通。”
不想李某一聲冷笑:“鬧得差不多就夠了,該回去還得回去的。”
我說:“我提的分手,現在又往人家身上貼,多沒尊嚴啊!”
“傍大款是不需要尊嚴的!”
“可是愛情需要啊!”
李某一驚:“你愛上他了?”
我沒吭聲,眼淚掉了幾顆。
“那更應該回去了,講清楚才是萬全之策。”
“回什麼啊!在他眼裏,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愛情陪跑員,現在主力選手回歸了,我隻能被迫退賽。”這其中發生的一切,統統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軟肋,卻吝嗇於贈我一副盔甲。
那段時間,王二打了很多通電話,可我從來不接。其實是害怕,我怕他說出那句實至名歸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時衝動找根白綾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無法理性麵對。
李某調侃我:“呦,你不說自己是馬麼?怎麼又變成鴕鳥了?”
李某在公司給我找了份做校對的兼職,我白天工作,閑來搞搞創作。大半夜坐在樓下酒吧和他聊夢想,聊人生,看他泡盡各色小妞。
有那麼幾個瞬間,我覺得李某似乎沒那麼惡毒,與這座城市所有的紅男綠女一樣,那繪盡聲色犬馬的麵具之下,刻著活生生的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