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雅君子張邦奇

張邦奇(1484~1544),字秀卿、常甫,號甬川,鄞縣布政張家潭村(今屬鄞州區古林鎮)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參與編寫修訂《孝宗實錄》。嘉靖十年(1531),任吏部左侍郎並代理尚書職,武定侯郭勳家人犯法,重金賄賂求寬恕,遭他拒絕。嘉靖十六年(1537)執掌翰林院事。世宗信道,改天逸殿為永光宮,欲令大臣衣道服戴道冠,因他力諫始止。嘉靖十八年(1539)任太子賓客,充日講官。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定。學宗程朱,與王守仁私交頗深。著有《易說》、《詩說》、《書說》、《春秋說》、《釋國語》、《大學傳》、《中庸傳》、《甬川史說》等十餘種。

張邦奇從小聰慧過人,雖家境貧寒,但不畏權勢,有膽有識。在他的家鄉流傳著一個少年張邦奇智鬥財主的故事。

據說,在張邦奇十三歲的時候,有一天放學回家,他見院子裏的籬笆牆被拆掉了,母親正躲在屋裏傷心地哭,忙問發生了什麼事。母親扶著兒子的肩膀說,隔壁那家有錢有勢的財主又要造房子了,還差三尺地基,就把他們家的地基給占了。

“你要好好用功讀書,將來考個功名。大人的事就不要管了。”母親歎了一口氣。

張邦奇很生氣,他想自己又打不過人家,看來隻有換一種辦法去講理。第二天一早,張邦奇將一張紙條貼在財主家的門上,然後上學堂去了。

泥水匠過來準備放牆腳了,突然看到門上貼的紙條,於是就叫財主來。財主一看,紙條上寫著:“人人都是皇家地,占我三尺勿算自。看我人小欺我家,拆掉籬笆打大牆。”財主心裏想,自己是占了隔壁三尺地,不過張邦奇那小子才多大,不可能寫出這樣的話來,一定是別的多管閑事人搞的。他讓泥水匠繼續放牆腳,不用管他。

張邦奇放學回家,見財主家的房子依然在造,而自己貼的紙條上又另粘了一張,上麵寫著“滴水難起三尺浪”。張邦奇心想你這麼小瞧我,好,那我就給你來一句“星火能燒萬重山”。

財主大驚,他沒想到鄰家小子這麼有才,可自己又不甘心就此罷手,轉了幾下眼珠,心生一計,對張邦奇說:“我們來對課,若我輸了,就退回原處。若你輸了,就給我三尺地基。”

張邦奇鄙視地看了財主一眼,胸有成竹地說:“出吧。”

“素不吃葷葷吃素。”財主出了上課,諷刺張家貧困。

“窮勿欺富富欺窮。”張邦奇機智地回答,暗罵財主有錢就欺侮人。

兩個人你一句我一句,財主絞盡腦汁想不出新詞,張邦奇出口成章讓財主啞口無言。財主沒法,隻好承認自己輸了,乖乖地把占用的地基給退了回去。

張邦奇十五六歲時,就已經寫出了《釋國語》一書,後來又寫了《易解》,那口氣根本不像是個少年說的話,思想很成熟。1505年,他中了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參與《孝宗實錄》的編寫修訂。當官後,由於張邦奇不願趨炎附勢,屢遭打擊,但他淡泊名利,無論宦海如何沉浮,依然堅守自己做人的道德底線。

當時的嘉靖皇帝很賞識張邦奇的才學,每次看到他遞上來的奏章,就會情不自禁地邊誇邊用手指在自己的衣帶間比劃張的名字。那些宮裏的太監想討好張邦奇,就跑去告訴他。張邦奇卻一臉的淡然,皇帝用或不用,他都毫不介意。太監們自討沒趣,隻好灰溜溜地走了。

有一天,張邦奇家裏來了一位客人:大學士夏言。夏言故意裝作很神秘的樣子,說皇帝征求他的意見,想任命張邦奇當宰相。夏言邊說邊暗示張邦奇送一些寧波特產海鯗給自己,他愛吃。張邦奇沒理他,搞得夏言很不高興,氣衝衝走了。

“老爺為何不給他?”家人問。

“他這是在向我索賄,當然不能給了。”張邦奇嚴厲地說。

正德十年(1515),張邦奇出任湖廣提學副使,先後修建整飭了明山、嶽麓、崇正諸書院,積極主持書院的教學,以發揚儒學為己任,提出了“師所以教,弟子所以學,以培養氣節為先”的教育宗旨。他對學生說:“如果學問方麵不學孔子和顏回,行為方麵不學曾參與閔子騫,不管你文章寫得多好,我也不會讚成的。”

張邦奇不僅重視對學生德、智的雙重嚴訓,對自己更為苛刻。他每天晚上都要詳細記錄當天自己有哪些事做得不對,哪句話說錯了,進行反省。日積月累,竟有了厚厚一大本,取名《觀頤錄》。由於他嚴於律己,世人譽之為“大雅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