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創造力研究概覽
心理學界對創造力的大力研究始於1950年,時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的guilford發表其就職演說,大聲疾呼對創造力進行研究,從此創造力研究在心理學界日益受到重視。
當時guilford(1950)提出智力的結構模型理論,將智力的成分從思考的過程、內容和結果三個維度加以建構,思考過程維度包括認知、記憶、擴散思維、聚合思維和評價五種能力,而所謂的擴散思維即創造力思維或創造力。這一模型的理論價值在於將創造力置於智力的內涵結構中,並提出了許多有關創造力的界定性指標,諸如流暢性、獨創性、變通性、綜合能力、分析能力、已有觀念重組、複雜度及評價等。之後torrance進一步基於guilford的理論,認為創造力思維測驗應包含四個方麵,分別為變通性、流暢性、獨創性和問題敏感性。其編製的創造力思維測驗用語言和圖形兩種形式對上述四個方麵進行測查,迄今仍有著極其重要的影響。因此,guilford和torrance等人將創造力從智力的概念中剝離出來,把擴散性思維提升到與聚合思維同等的地位,並主張創造力是可以被測量的。其研究取向雖然沒離開智力研究的模式,但是這一階段可謂是當代創造力研究的奠基期。其後諸多學者致力於創造力的測量研究,將創造力視為某種有別於智力的重要心理能力,並逐漸將創造力的表現與智力測驗一同納入資優學生的鑒定中。
rhodes(1961)分析了近五十種創造力的定義,認為“創造四p”可涵蓋創造力的定義,即創造者(person)、過程(process)、產品(product)和環境(press)。創造被視為一個涵蓋創造者的人格特質、心理過程、創造的產品及創造者與環境互動的整體,創造力的研究焦點於是逐漸由個體的建構朝向與外在的聯係,研究的視野因此日漸開闊。20世紀70年代以後,學界感興趣於創造力究竟來自個人的特質還是外在的情景、何者影響更大等問題。其中kelly(1973)提出了較為中肯的看法,認為低共識性和低歧異性的創造表現可歸因於個人特質,而高共識性和高歧異性的創造表現則歸因於環境因素,其他則為特質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但這樣的爭議至80年代也未停止。80年代以後,創造力的研究蓬勃發展,研究創造力的學者所持的觀點愈發多元,因此創造力的界定更加複雜,雖然創造力的複雜性頗高,但以多元方法整合不同理論的研究成為必要的選擇。
(二) 一般創造力與卓越創造力
創造力一詞琅琅上口,但是許多人的認知與詮釋可能並不相同。對創造力最言簡意賅的詮釋,認為創意就是見人之所未見、並能有效解決當前問題的新意,其先決條件在於把問題界定清楚的能力,以及對問題的反應不固執的思維彈性。創造力的一個重要特征在於原創性,學者們對創造的重要性的認知通常並無歧異,但是對於原創性一詞的內涵詮釋卻大不相同,其差異來自人們對創造力的研究,一直受到學界對創造力的認知缺乏共識所致。其原因在於創造力是一個多維度的觀念,不同研究者從不同的角度來解讀它,則認知自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創造力含義有二,即心理曆程與超常能力(張春興,1989)。前者意指在問題情境中超越既有經驗,突破習慣限製,形成嶄新觀念的心理曆程;後者指的是,不受成規限製而能靈活運用經驗以解決問題的超常能力。其共同點在於二者皆將創造力視為解決問題的心理活動,不同之處則在於前者重視思維曆程,後者重視思維能力。重視思考曆程的研究就是創造力思維研究,重視思維能力的研究則是創造力研究。
關於創造力內涵的闡析智者見智,最具影響力的分析之一是美國心理學家guilford的分析,他利用因素分析方法將創造力歸納為四個廣為人們所引用的因素,即流暢性(fluency)、變通性(flexibility)、獨創性(originality)以及精致性(elaboration)。流暢性指的是一個人心智活動流暢,短時間內觀念多、文字多或聯想多;變通性指一個人思維方式變化多端、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獨創性則是一個人行為表現超常、事物處理有獨特見解;至於精致性指的是一個人深思熟慮、問題分析精密、周延完美的思維特質。guilford對創造力的詮釋實際上與一般社會大眾的簡單認知並不相同,但卻讓我們很容易辨明一般創造力(everyday creativity)與卓越創造力(eminent creativity)的差異。通常,每個人都擁有一般創造力,並表現在日常生活中,諸如令人捧腹的笑話、別開生麵的宴會等。以知識經濟的觀點看,一般創造力並不具備知識的條件。換句話說,一般創造力離轉化成為具備生產力的知識還有一段距離。但是,卓越創造力則不一樣,卓越創造力是在領域中有傑出表現、發現或技能表現獨一無二,甚至於能夠生產新知識,從而影響人們生活、創造無限價值,甚至於改變世界的優異能力。諸如愛迪生、達爾文、莫紮特、愛因斯坦、康德和杜威等人均可說是具有卓越創造力的代表性人物。
一般創造力與卓越創造力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一般創造力固然也可以讓生活更為充實有趣,但是國家創造力的發展,所要追求的軸心焦點是卓越創造力,其成功基礎來自社會文化的營造以及教育對卓越創造力人才的培養。社會文化是否營造了鼓勵創造的環境,教育培養卓越創造力人才的目標是否達成,兩者都容易驗證。環視周遭,許多電視節目模仿韓日劇情,教師完成教學設計自認為已擁有知識產權,學術研究的表現水平不如預期,顯示的不僅是對卓越創造力的錯誤認知,也凸顯了整個社會卓越創造力人才缺乏的困境。因此,當前社會及教育界創造力運動一片蓬勃的景象,是真正的要塑造創造的環境、培養卓越創造力人才,還是隻界定在一種運動,幫助大家活絡活絡筯骨而已?如果是前者,那麼我們有必要更為嚴肅地闡析創造力的相關研究理論,分析創造力教育的文化影響因素之基礎。我們認為創造力教育不能隻是一場心血來潮的運動,而應當深入承繼領域已有的豐富研究成果,探索深層的文化影響因素,並尋找有效的突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