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央行職責與職權不對稱的問題與建議(1 / 3)

隨著人民銀行體製改革職能轉換的不斷深入,國務院賦予人民銀行的總體職責有14項,到地、市、縣一級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集中體現在貫徹執行貨幣政策、保持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等三個方麵。人民銀行基層行在保持金融穩定、貫徹執行貨幣政策、協調與政府宏觀調控相適應的金融調控的操作手段、反洗錢、反假幣、征信及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利率控製、現金管理等方麵的執法處罰權限弱化,出現了“窗口指導”難,綜合協調難,區域金融調控難,反洗錢、征信、利率控製管理難等職責與職權的不對稱狀況。

一、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貨幣政策執行監督難。首先,基層行在落實貨幣信貸政策時通常以分析監測、“窗口指導”、座談會通報、聯席會議彙報等軟方式,協調區域經濟因地域、季節、結構調整等政策性貸款及行業貸款的投放、投量,監測調整區域信貸總量,督促落實“三農”貸款、下崗失業、子女上學、中小企業貸款等。基層央行貨幣政策可操作手段缺乏、金融調控手段弱化,出現了區域貨幣總量大量外流,嚴重地縮減了貧困地區信貸資金總量,製約了貨幣政策的導向作用。表現出工行、農行、郵儲資金大量外流對西部落後地區縣域經濟產生了“抽水機”和“緊縮銀根”的影響,加劇了貧困地區資金緊張,籌資成本高漲和利率的居高不下,嚴重點講,資金的短缺已經阻滯了誓國家開發中西部戰略”“扶貧開發戰略”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戰略”的實施,如果人民銀行基層行沒有檢查落實處罰的硬手段加以控製貧困縣域資金外流現象,這種經濟現象將導致貨幣政策的執行和金融調控大打折扣,工行、農行、郵政儲蓄機構在追求利潤最大化和上一級法人管理的體製下,不會自覺聽取並執行基層央行的“窗口指導”,形成貨幣政策執行難的局麵。其次,貨幣政策工具支農再貸款隻對農信社一家使用,農信社在不斷上浮貸款利率的同時,對再貸款利率也上浮過高,基層央行多次檢查處理仍然出現前查後犯,多數地縣將再貸款利率與普通貸款利率兩方麵執行一個標準,喪失政策導向,高利率使農民難以承受。再次,再貼現和公開市場操作基層行基本不用,隻要及時監測好法定存款準備金,確保足額交存和搞好基礎貨幣的發行與回籠就是落實了貨幣政策。可見區域經濟的發展中區域貨幣政策的調節手段有限,區域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調節不協調配套,基層央行貨幣政策執行和金融調控操作手段亟待提高。

二是金融穩定監督檢查難。基層央行作為保持區域貨幣市場、資本市場、保險市場的穩定、防範係統性金融風險的機構,對區域金融的相對穩定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對銀行業機構、保險機構可能帶來的風險隻能從報表報告上監測,沒有監督檢查的職責及權限,基層人民銀行更沒有權利要求監管當局等“三會”基層機構檢查相關風險,無權要求監管辦事處將檢查結果報當地央行,由央行製定預防局部風險、處置風險、保持區域金融穩定的措施(包括救助和履行最後貸款人職責)事實上保持金融穩定、貫徹貨幣政策、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增長是金融調控的核心目標,履行核心目標的基層央行卻沒有隨時檢查、協調、操作的手段,而由以履行監管職責、維護存款人合法權益為目標的監管當局承擔檢查監督權,基層監管辦事處又無監督銀行機構貫徹貨幣政策目標的職責,形成了金融調控目標與監管目標的“兩張皮”。這是體製製度的缺陷帶來基層央行職責與手段的不對稱。西部貧困地區銀行機構及保險市場萎縮,證券市場少有,信貸、理賠不規範,商業賄賂時有發生,局部風險隱患時有突出,基層央行預防和處置風險的手段有限,與協調預防化解區域性、係統性風險的,職責不對稱。銀監、保監、證監“三會”的監管應圍繞央行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目標的核心指標大局,兼顧存款人合法權益監管目標。

三是區域金融調控難。因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財政與信貸投資配合、政策性貸款的協調、銀行間的拆借、區域資金市場民間融資、區域資金的運動等都需要基層央行的調節參與;區域經濟增長的快與慢、產業投資增長的速度、區域經濟的季節特征、區域發展規劃等政府需要基層央行提出建議;政府的經濟調控需要基層央行的金融調控的配合與協調,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也需要某種默契協調;區域經濟的季節特征更加需要政策性貸款與支農再貸款及信貸資金的及時支持。這就需要基層央行有一定手段加以協調,合理配置區域資金資源,這種手段應該包括政策性手段和經濟手段。目前,基層央行隻有用再貸款手段加以引導,對商業銀行、農信社的檢查處罰等經濟手段基本沒有,基層央行的勸導基本不發揮作用。從而形成區域金融調控“真空”,與基層央行發揮,區域金融調控職責不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