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中資金供求主要矛盾及對策建議(1 / 3)

縣域經濟在國民經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主要包括縣域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個體私營經濟和農業四部分,它以縣域為中心,以產業為紐帶,以市場為導向,以農村為重點,以縣域行政範圍為基礎,以實現生產要素充分流動為途徑的、相對獨立而開放的一種經濟形態,而縣域金融作為執行和實施貨幣政策的終端環節,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特別是在民族地區,可以說縣域金融是縣域經濟的核心,在調節縣域經濟中起著杠杆作用。近年來,金融業為縣域經濟發展注入了大量資金,但資產質量差、經營效益低下等矛盾和問題也如影隨形,成為金融業繼續惜貸的重要因素。隨著國有商業銀行一級法人經營體製的深化和經營戰略的轉移,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縣域經濟在發展中融資渠道越來越窄,對縣域經濟的發展製約日益顯現,綜合體現就是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這一矛盾不解決,縣域經濟就難以步入發展的快車道。

一、民族地區縣域經濟資金供求中存在的矛盾。

矛盾一:資金需求剛性與資金外流的矛盾。

近年來,加快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已成為各民族地區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城鎮建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推行農業產業化、走特色農業之路等對資金的需求剛性不斷增強。但資金外流的趨勢卻有增無減,使金融支持力不從心。表現在:一縣郵政儲蓄增勢較快,存量較大,成為縣域資金外流的主要渠道,由於其業務單一、力量集中,攬儲優勢更為明顯,給商業銀行尤其是信用社吸收存款帶來了巨大壓力;二是隨著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體製的改革,各商業銀行貸款普遍實行扁平式管理,致使縣級行貸款功能逐漸萎縮,成為實際意義上的大儲蓄,資金大部分上存,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與縣域經濟資金需求剛性增長相矛盾,三是縣域的國有中小型企業、中型股份製企業的業務量、資金量萎縮,使依托吸收這些企業存款生存的金融機構麵臨嚴重的資金危機,嚴重影響了縣域經濟的發展;四是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環境,投資環境,信用環境落後,使部分經營業主抽走資金到外地投資,使資金供求矛盾加劇。

矛盾二:資金需求量大與資金供應渠道狹窄的矛盾。

近年來,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迅速,對資金的需求量日益加大,但融資渠道卻沒什麼變化,企業自有資金較少,同時缺少直接的市場融資渠道,域外融資對縣域企業來說遙不可及,金融信貸支持仍然是經濟資金供應的主渠道,是促進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因素,離開金融的信貸支持,縣域經濟的發展便會因“缺血”而萎靡不振。但近幾年來,受社會信用環境惡化、縣域經濟環境不景氣、金融機構低效運行等諸多因素的製約,金融的資金供給主渠道作用逐漸弱化,信貸萎縮問題嚴重,信貸投入總量增長緩慢,無法滿足縣域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

矛盾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在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實行縣級機構收縮政策、貸款權限上收與加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矛盾。

近年來,國家非常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相繼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中小企業法》等,並對金融機構提出了相應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可見金融業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已是關係國計民生的大事。但在少數民族縣級行政區域,原本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主力軍——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卻普遍收縮了在縣域地區的經營陣地,機構撤並較多。再加之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經營策略普遍實行扁平化管理,紛紛采取經營管理權上收,實行嚴格的授權授信製度以及資金全國統一調度等措施,致使中小企業在農村信用社立足“三農”。中小銀行發展乏力的情況下基本上是求貸無門,在民族地區縣域經濟發展中出現了金融支持的“盲點”。

矛盾四:銀行信貸管理機製強化與政府、社會對企業貸款管理的軟約束機製的矛盾。

目前,各金融機構為防範信貸風險,全麵強化了信貸管理機製,製定了一係列的防範措施,就貸款的發放和收回做了明確規定。如製定嚴格的貸款準入標準、貸款責任人終生責任追究製度等。在貸款投向把握不準、資金安全無保障的情況下,信貸人員較多地表現出慎貸的心理。但與此形成強烈反差的是,政府、銀行自身對企業貸款的使用和本息的歸還卻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製,由於社會整體信用機製不健全,失信成本小,獎懲措施未落實,《破產法》執行不嚴格,債權勝訴執行難,往往是勝了官司輸了錢,法律“白條”現象嚴重,金融機構為保全債權而采取的依法收貸效果不佳,再加之貸款運用得好壞對企業管理人員的自身利益約束差等,不可避免地助長了企業貸款使用不按規定用途或拖欠本息不還的現象,使銀行貸款風險防不勝防,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信貸管理人員的工作壓力,也挫傷了銀行放貸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