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上要注明自行車牌、牌號、生產日期。
這一領牌照不要緊,卻出了大『亂』子:買過臘梅舊自行車的人,在領牌照時被驗出了超前的生產日期。
當時是六四年春,卻出現了六五年、六六年……,甚至是七十年代生產的自行車。
這一下,無論是驗證的還是被驗的,所有人都懵了!
奇了怪了,六四年驗出了六五年六六年……甚至是七十年代的自行車,而且還全都是舊的!
天方夜譚啊!
還沒到的年份兒,怎麼會出現了打印著這年生產的日期呢?
這可是出廠日期,打印在車軲轆的鋼圈上、車架子上,不是人力能以辦到的。
而且,有的鋼圈上與車架子上的年份還不相同,很明顯的重新組裝品!
問自行車的主人是從哪裏買來的,車主也大『惑』不解,如實說了自行車的來曆。
一個這樣說,兩個這樣說,所有持有超前年份自行車的人,幾乎是異口同辭,都說是從烏由縣城大集上買的,賣自行車的是一個趙姓的中年男子。
於是,工商局又把趙姓男子叫來查問。
趙姓男子也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怕連累自己,趕緊把臘梅供了出來。
臘梅被叫到工商局,聞聽更是驚訝的無以複加!
她防千防萬,卻萬萬沒有想到,自行車上還有生產日期!!!
為了適應現實,光知道要六、七十年代的舊自行車了,卻把這個忘得一幹二淨,更沒想到自行車還要領取牌照!!!
可這又怨誰呢?
其實這個自己早該知道:因為自己從這個時代過過一次,自行車要牌照的事兒應該知曉。
腦海裏卻沒有一點兒印象!
回憶自己的前世,六四年已經沒了父親沒了哥哥,孤兒寡母的根本買不起自行車。
弟弟王貴勇上社辦初中以後,學校離家六裏地,每天上、下學要走四趟。母親心疼唯一的兒子,咬牙買了一輛舊自行車。
但那已經是六七年以後的事了,那時弟弟已經十五、六歲,當起了半個家。外界上的事,母親也讓他去跑,她對這事沒印象。
自己有自行車騎,是與侯萬秋訂婚以後。那時訂婚興要三大件(自行車、縫紉機、手表),為了過日子方便,她隻要了自行車和縫紉機。
雖然是自己要的,使用權仍然在婆家,是她與侯萬秋共同擁有。官麵上的事,有侯萬秋全權辦理,她根本不知道有上牌照這一說。
現在後悔也晚了,二百多輛舊自行車全出手了,大錯已經鑄成,可怎樣挽回呢?
臘梅不由地埋怨起現實來:
前世裏自己孤陋寡聞,也就算了;
這世裏為什麼現在才執行牌照?如果第一輛、第二輛就實行,自己知道了不可以,也不會費盡心機,幫助侯萬秋成立廢品收購站,收購這麼多舊自行車!
埋怨歸埋怨,現實還得麵對:
千斤生鐵鑄成一個大錯,全得由自己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