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申包胥如秦乞師
定公四年(前五〇六年)
初,伍員與申包胥友[1]sup>。其亡也[2]sup>,謂申包胥曰:『我必複楚國[3]sup>。』申包胥曰:『勉之!子能複之,我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4]sup>,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5]sup>,以薦食上國[6]sup>,虐始於楚[7]sup>。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8]sup>,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9]sup>,若鄰於君[10]sup>,疆埸之患也[11]sup>。逮吳之未定[12]sup>,君其取分焉[13]sup>。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14]sup>。』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15]sup>,下臣何敢即安[16]sup>?』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17]sup>。九頓首而坐[18]sup>。秦師乃出。
注釋
[1]伍員:字子胥,伍奢之子。原是楚人,因其父兄為楚平王所殺,為複仇,遂奔吳。事見本書《伍員奔吳》。申包胥:楚大夫,蓋食邑於申,因以為氏,包胥為其字。
[2]亡:指伍員出奔吳,事見昭公二十年(前五二二年)。
[3]複:借為“覆”,傾覆。
[4]昭王:楚平王之子,名壬。隨:諸侯國名。
[5]封:大。豕:野豬。
[6]薦:數,接連。食:侵食。上國:指中原諸國。當時中原諸國鄙吳為夷狄,下文即稱吳為“夷”。而吳人稱中原諸國為“上國”。
[7]虐:侵害,殘害。
[8]越:流亡。
[9]德:本性。厭:同“饜”,滿足。
[10]鄰:接鄰。
[11]疆埸(yì):邊境。
[12]逮:及,趁。未定:這裏省略了賓語“楚國”。
[13]取分焉:取於楚一分土地。焉,兼詞,於此(指楚)。
[14]圖:慮。而:對稱,汝。
[15]所伏:未獲休息之所、安身之地。伏,作“休”解。
[16]即安:到安逸的地方去,指“就館”。
[17]賦:誦。《無衣》:《詩經·秦風》中的一篇。詩雲:“修我戈矛,與子同仇”,“修我矛戟,與子偕作”,“修我甲兵,與子偕行”。哀公賦此,蓋已同意出兵救楚。
[18]九頓首:古無九頓首之禮,申包胥求救心切,秦哀公肯出師,故九頓首,以表特別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