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林總總加起來,再加上各地地方府衙的層層盤錄,什麼淋尖踢斛火耗陋梘常例可不少,這樣一算,一個普通百姓的人物可不少。
.shuotxts.但大明有一些人是可以免除的,如王府和勳貴莊田卻享有優免權。
一旦成為他們的莊佃,即可在其蔭蔽之下,免充國家差役。走頭無路的農民,甚至中小地主,為了躲避
“差役苦累”,便往往
“將自己田產投進王府,以希影射”或者
“將子弟投獻”,充當奴仆。也有因田地爭訟或買賣不平而投獻者,
“有等軍民為因兩家田土爭競不明,或先買與人,價銀低少,俱各朦朧獻與王府。其投獻之人,畏懼照例充軍,卻仍典立典賣文契,以為掩飾,從而躲避朝廷的賦稅徭役。而一些大戶富戶從中獲取好處,他們便想方設法吸引著百姓投獻他們手中的土地,給予他們徭役上的保護,甚至不少大戶還以低於西朝廷的稅糧的標準,在這樣的好處下,將土地轉到大戶,富戶豪門名下的不計其數,使得不少百姓失去的他們乃以生存的土地。尋常年月到也罷了,他們尚且靠在大戶富戶家中做些長工,或者是幫種,還能麵前養活一家人,可一到了災荒年月,沒了土地,他們的日子並不好過,浙西大戶,早已不是當初騙他們投獻時的嘴臉,該給的稅糧一分不得少不說,往還還從中加派不少糧食,如此一來,百姓投到名下的土地,比起朝廷收到的稅收,並不少,其中的危害,自是不言而喻。在這股風氣之下,不少貴族以外的官紳也開始了動了這個心思,他們雖不如名門望族,不如貴族,朝廷貴族,可朝廷給他們的好處卻不少,在地位上他們同樣高居於庶民之上。加上他們走的是科舉,是
“官”是
“紳”,因此在戶籍上稱為
“官籍”
“官戶”
“官甲”,與無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明代律令嚴格規定,
“富貴貧賤”之間絕不能
“越禮犯分”;庶民不準擅自以官相稱,
“稱者,受者各以罪罪之”。這些從科舉行走出來的,進入大明官場的官家老爺們,憑著他們官家的身份,朝廷賦給他們手中的權利,不顧朝廷的利益,率先進行了破壞。
由於他們在地位上,享有優免權,隻不過這個優待權依他們的官職而定,官越大,所收到優待愈多,大明官紳優免製度日趨完備。
洪武年間規定,現任官員之家
“悉免其徭役”;致仕官員
“複其家,終身無所與”;生員除本身免役外,戶內優免二丁。種種好處之下,讓百姓越來越放心將土地投獻這些官紳的名頭下,如此一來,在蘇州的官大,無須去,隻需家的天地多,便一目了然了,在這股風氣之下,蘇州的田地幾乎被地主豪門,官紳名門望族給瓜分了,百姓手中能有田的極少,豪門顯宦的土地卻是越來越多,他們仗著朝廷給予的優待,不必納稅,或者是納極少的稅,使得朝廷征收的田賦丁稅越來越少,而一些地方由於豪門和投獻豪門的百姓征不到稅,地方官府為了完成稅額,隻好把數目轉嫁到普通百姓頭上,如此以來,百姓的稅收越來越高,許多多年辛苦在土地上百姓,甚至連一口米飯都吃不上,反而是那些將土地投到地主豪門的門下,反而有一條活路,這樣一來,這股投獻之風愈來愈烈,百姓為了逃避朝廷重賦,幹脆將名下所有的土地,投獻到達官顯貴門下,以求庇護。
蘇州賦稅重是一方麵,更大的原因還是在於土地的兼並太過厲害,朝廷能征收的稅收就少,隨著土地兼並的惡性發展,朝廷的賦稅也逐漸破壞。
諸王公侯軍官和地主豪強競相侵吞屯田,蘇州差不多約有一半為大地主所隱占,拒不繳稅,嚴重地影響了國家收入。
貴族大地主瘋狂地掠奪土地,封建剝削進一步加劇,租種官田的農民生活極苦。
有”一畝官田七鬥收,先將六鬥送皇州,止留一鬥完婚嫁,愁得人來好白頭”和”為田追租未足怪,盡將官田作民賣,富家得田民納租,年年舊租結新債”的歌謠,農民產去稅存和田居富室糧坐下戶的情況多所發生,處境悲慘。
而徭役的名目也日益繁多,大規模的徭役征發十分嚴重。使得蘇州矛盾激化,若不是蘇州自古是繁華之地,隻怕早已發生了暴亂,這也是曆朝曆代走向滅亡的原因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