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九年,淮安府海州儒學學正曾秉正上言:“竊觀近來蒙古、色目人,多改為漢姓,與華人無異,有求主官者,有登顯要者,有為富商大賈者。古人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安得無隱伏之邪心,懷腹誹之怨谘。宜令複姓,絕其番語,庶得辨認,斟量處置。其典兵及居近列之人,許其退避“。朱元璋閱後大喜,將曾秉正提拔為思文監丞。雖然在建國之初,朱元璋礙於天下尚未安定,采取了打拉兩手的,對停止與中國的對抗的異族是準備以同化方式解決的,但這種方式並沒有很好的延續下來,一旦局麵穩定,國策基本上是打壓,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複衣冠如唐製,禁胡服、胡語、胡姓名。婚姻嫁娶上也做出了巨大的限製,凡蒙古色目人,聽與中國人為婚姻,務要兩相情願,不許本類自相嫁娶,違者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其中國人不願與回回欽察為婚姻者,聽從本類自相嫁娶,不在禁限。”除非漢族人不與回回通婚,回回才可以自相嫁取,否則就要為奴。這種強製同化的力度不可謂不大。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由於漢族人的血統觀很強,良家大姓一般都不願意與異族通婚,所以不少少數民族們往往通過與貧賤出身的漢族相嫁娶,以此使其能漢化,在這一過程中,雖然有不少民族混入了不少漢族血統,但並沒有使其真正漢化,也沒有起到這一政策削弱瓦解蒙古族群的初衷,並且這種國策隨著朱元璋政權的鞏固,對蒙元所遺的皇族以及蒙古人和回回色目人的清算逐漸展開。明朝的“胡藍之獄”,尤其是藍玉一案,之所以牽扯麵如此之大,固然有明太祖鏟除不法功臣的原因,但也未必不是借雞生蛋處置降附軍中的蒙古和色目人的一個契機。經此一獄,軍隊中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基本被清洗殆盡,與唐朝寬容的民族政策可謂是大不相同。
其次,是在手段上,李唐采用三條較為柔和的政策:其一、和親政策,把宗室女子嫁給少數民族首領為妻,如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給鬆讚幹布;其二、羈縻政策,把少數民族首領任命為羈縻府州長官委任管理,如唐高宗在突厥故地設立瀚海都護府;其三、歲賜政策,賞賜給少數民族大量金銀財帛,如唐肅宗允許回紇取走被安史叛軍占領的洛陽城內的金銀財帛,開放而柔和的政策,加上大唐強大的軍事勢力,造就了一個輝煌而穩定的大唐。
與大唐相比,大明的締造者朱元璋自登基之初,就走上了一條與唐朝相反的民族策略,如果去看明朝戰史,會發現明軍無論多麼慘,麵臨的情況有多麼危急,都絕不用女人換取和平,絕不割地賠款。哪怕如暴民軍大軍壓城,哪怕如瓦剌大軍圍攻首都,哪怕如皇帝不幸被俘……不論是哪種情況,都絕不認輸。明朝的皇帝有好的,有愛玩的,有荒謬的……可是明朝的每一個皇帝,卻沒有一個是軟骨頭的,“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這是朱家子孫對外的聲音,在這種聲音下,自然沒有那個不開眼外族來湊熱鬧了,久而久之也局限了明朝自身的發展,事實上大多數的時候,蒙古是不想打仗的,他們一次一次的入侵,看似風光無限,實則是虧本的買賣,大明仗著城厚兵多,武器先進,往往遇到堅決抵抗,一場大戰打下來,自身損傷頗多,再加上蒙古草原在經濟上對內地的依賴關係增強,農牧業生產的發展和蒙漢人生活的需要迫使他們對大明依賴越來越大,更多的時候,他們需要的不是戰事,而是互市貿易,好換取布帛糧米和生產工具來改善自身的生活,隻可惜這個簡單的要求延續了將近一百年,才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