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越人歌(2 / 3)

瓜哥的誌向在於“每天隻賣幾本就行了”,因此“宇宙島”的書從不打折,從不促銷,一天下來也沒幾個客人。

大部分時間,瓜哥總是捧著書在收銀台後看書,新書到了他也不關心,工人看了我一眼,把書往過道裏一丟,絕塵而去。

於是,我成了這個“島”的苦力,而且薪水少得可憐。

周末我幾乎都泡在書店,為了追上男生的閱讀速度,工作的間歇我大量閱讀。

當然,事前我製定了工作目標,每個禮拜替瓜哥清理一次收銀台的書堆,外加整理兩個書架。

不多不少,就兩個。

看到我提交的工作計劃表,瓜哥毫無表情,問:“你會泡咖啡嗎?”

“當然。”

我可是紐約長大的女孩。

“那給我來一杯。”

他指著茶水間說。

我無語。

不過料想他也不會在乎我的抗議,我還是乖乖去泡咖啡比較省心。

茶水間的控製板上集結了“宇宙島”所有電路,店內光線是可調製的,這對我來說很稀奇。

我喜歡把整家店調成晶瑩的焦糖色,就像法國街頭的麵包店那樣。

我曾想象過,有一天那個男生會推開店門走進來。

我希望他能第一眼就喜歡上這家店。

誒?

驕傲的那個我說:“譚斐啊,你能不能不要一想起他的名字就臉紅?”

真實的那個我回:“不能。”

於是。

我從此失去了酷。

失去了酷後,我愛上了去他的homepage瞎逛。

也不是沒想過匿名留下點什麼,然而普通的追隨附和,隻會成為無意義的字符,我不屑於。

我更喜歡這種長時間的沉默注視。

雖然一度想在留言板上寫下“你們這群人真是太好笑了”的話,但我並沒真的那麼做。

既然那麼多來到這裏的人,都沒有打攪這些充滿愛意的女生,那我也不會去做那樣讓人掃興的事。

在此之前,我從沒想過自己有天也會為了一個男生,猶猶豫豫,行蹤鬼祟。

而且,自從關注了這個男生,我瞬間擁有了一個數量可觀的情敵團夥。

當我默默看著他的時候,已經有女生為了離他近一點,故意在周一晨會上遲到,甘願被老師發配到隊伍的最後罰站。

身高的緣故,男生總是排在隊伍最後。

好在罰站的女生太多,他也不是每個都記得。

他穿著校服,歪頭和身邊朋友講話的樣子,想必印刻在了很多女生的青春裏。

誰叫他是那種每逢節日,儲物櫃就堆滿各種禮物的男生呢?

盡管那些女生都知道,他不會喜歡上她們中的任何一個,可是她們還是很沒出息的,一直一直、長長久久地喜歡著他。

有時候我也覺得可笑,我那麼討厭學習的一個人,居然會喜歡上一個頂級的資優生。

開什麼玩笑呢?

可是,每個夜晚我都在期待天快點亮。

想快點吃完早餐。

想快點去學校。

深吸一口氣,然後,見到他。

要不要告訴他我喜歡他?

要不要?

要不要!

他會嚇到嗎?

他會嚇到吧!

還是不要了,萬一被拒絕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