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本的玩法中,期權就是一個典型,分美式期權和歐式期權。
但本質上沒多大區別,就是畫大餅。
而國內的玩法更多,因為國內法律沒有這方麵的定義,所以所謂的期權就是老板和員工之間的一紙協議,隨便怎麼規定都行,隻要不違法,隻要雙方都認可,那這期權協議就都有效,可以在到期後由大股東回購,也可以直接變更股權成為真正的股東。
但這個期限、價格、股權性質還是老板說了算。
反正在國內興起這一套玩法之後,股權糾紛就很少了,因為新一代的創業者都很聰明,早早在公司章程這塊做了限定,什麼一致性行動人協議、一票否決權、AB股等等辦法多得是,例如小李子玩的AB股,哪怕隻有某度百分之十出頭的股權,可依然牢牢掌控著某度的控製權,某度依然是小李子一個人說了算。
反正資本的玩法很多,大家又都不是傻子,誰也不肯吃虧。
一般來說,產生股權糾紛或者企業控製權糾紛的,基本上都是早期的傳統企業,在創業之初就沒有做好這方麵的準備工作,也沒能適應新經濟時代的規則,留下了太多的漏洞,這才會被人鑽了空子,例如地產巨頭某科。
為了彌補某科在股權這方麵的漏洞,某科可吃盡了苦頭,差點被折騰到倒閉。
楊磊自然不會重蹈某科的覆轍,在股權和控製權這塊抓得死死的。
雖然期權在到期之後也能轉化為同權股,但終歸有個緩衝時間,直接給同權股,和給期權,那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玩法。
前者差不多相當於盲婚啞嫁,入職的同時就成了股東,就算他這個師姐是個騙子或者工作能力不足、性格有缺陷、不能勝任總經理這個崗位,也沒有了反悔的餘地。
但期權卻不一樣,有至少四年的緩衝期,每年兌現百分之二十五,看表現兌現,甚至可以添加一些兌現期權的前置條件,萬一他這個學姐真不靠譜,也可以通過各種手段收回期權,可以把損失降到最低。
所以現在的公司都玩期權這一套,方便靈活且安全。
對王劍那種技術向的高管,直接給點同權股還能說得過去,畢竟技術這東西是經過驗證的,其他方麵再拉胯,扔去做個工程師依然合格。
但他這位學姐卻是學管理的,萬一無法勝任這個崗位,在公司內的存在價值將會跌損至少百分之七十,要麼離職要麼做個普通中層,無權無法匹配他給的那些待遇。
所以,他的態度非常堅定。
要同權股的話,現在就一個點,而且沒有特權,可以被稀釋的那種。
期權當然也會被稀釋,但勝在靈活,還沒有到期的那一部分隨時可以調整,可以討價還價,不像同權股,全部備案,隻要有增資就會被稀釋。
當然,脫離價格談股權都是耍流氓。
可在創業初期,還真就沒辦法談價格,隻能用股份比例來衡量這些高管的價值。
楊磊願意開出一個點的同權股,或者兩個點的期權,已經很有誠意了。
畢竟,這和直接送錢也差不多了,畢竟注冊資金是實打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