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造性與勞動態度
——藝術界二三事之二
幾何學上有一條基本原理,叫做正定理對的,反定理不一定對;初步的邏輯學也告訴我們:馬是四足動物,四足動物不一定是馬。同樣,藝術製作的成就絕對少不了辛勤的勞動,辛勤的勞動不一定能保證藝術上的成就。黃卷青燈,磨了一輩子而沒留下一篇可讀的文章的人,古今中外都屢見不鮮。相傳王羲之練字用舊的破筆堆得像土丘一般高;破筆堆得同樣高的人可能很多,但有王羲之那樣成就的,曆史上寥寥可數。且不談藝術,隻說可以苦修苦練以求的技巧吧,到了某個水平不能更進一步的實例也多得很。
因此,付出了高度勞動而沒有多大收獲是不足為奇的;但說勞動態度不好而能產生有創造性的作品,可就要目為笑談了。
我這段開場白仍是為今年的青年美術作品展覽會說的。作品經過“自報公議”的初選程序,又經過非常鄭重的三番四複的複選程序(這一階段的工作值得表揚),然後按照藝術創造性與勞動態度兩大項目評定等第,頒發獎勵金(這獎勵金與最近文化局所給的獎金不同)。評定結果,有些作品是勞動態度得了甲,藝術創造性得了乙或丙;那不但可能,而且根據上文的論點,是在情理之內的。但另有不少作品的藝術創造性評了甲,勞動態度評了乙或丙,或者創造性列入乙,勞動態度列入丙的。
所謂勞動態度不好,在我想來無非是指態度不嚴肅,投機取巧,懶於思考;表現在作品上的是草率,因襲,模仿,公式化。這種工作態度的成果竟會是具有創造性的作品,豈不成了奇跡?——除非評選委員會對勞動態度另有一套我們意想不到的解釋。但他們總不至於把畫麵的繁簡,用筆的粗細,技巧的工拙,花的時間多少當作勞動態度吧?若果如此,大部分的雲林、石濤、八大、浙江,以至揚州八怪(八怪確有勞動態度不好的作品,所以那些作品也就缺乏藝術性),還有外國的畫家如瑪蒂斯、畢卡索,勞動態度都不會超過丙的了。再說,畫麵的繁簡與花的時間也不成正比例:簡筆的作品往往需要長期的醞釀與思索。評選委員會也不見得會把內容脫離生活,單純追求技巧等等的思想問題,與勞動態度混為一談吧?作品有藝術性,但題材不夠現實,內容的教育性不強:那是政治認識問題,不是勞動態度問題;正如出品精良而言論落伍的工人,隻能批評他政治覺悟不高,卻無法指摘他勞動態度不好。
再按事實,藝術創造性評為甲或乙,勞動態度評為丙的作品,我見過,也細細琢磨過,實在琢磨不出評定兩者高下的標準。
我們並非體會不到主事者獎勵青年,繁榮創作的熱忱,但除了把藝術創造性與勞動態度硬生生的割裂以外,是否就別無他法可以鼓勵那些下了苦功而尚無成就的青年呢?而對另外一批勞動態度被評為低於藝術性的作家,是否也該照顧到他們今後的積極性呢?何況歪曲了藝術觀點,對整個藝術界的不良影響不是任何物質獎勵所能補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