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往和相互聯係的心理關係稱為人際關係。任何社會活動都要涉及人際關係。醫療過程是一種社會活動,也存在著大量的人際交往,表現為各種形式的人際關係,如醫患之間、醫生之間、醫護之間、醫技之間等。醫患關係是醫療過程中醫務人員與患者相互間最基本的人際關係。這裏醫務人員包括參與醫療過程並和病人接觸的醫生、護士及其他醫務人員;病人泛指本人及他的主要家屬如父母、配偶、子女等。醫患之間是否能保持互相信任與和諧的關係,對整個醫療過程如診斷、治療和康複等順利進行並取得成效有極其重要的作用,也是醫患雙方共同的責任。這裏涉及病人角色轉換、醫生角色以及疾病行為等因素。
(一)病人角色
病人角色(sick role)又稱病人身份,這一概念是由社會學家帕爾森(T.Parsons)提出來的。人在社會中的一切行為都與各自特定的角色相聯係,社會和家庭中有多種職業分工,因此人們都要扮演不同角色,如市長、市民、教師、學生、廠長、工人以及夫妻、子女、哥姐、弟妹等。這些社會角色都有其社會所賦予他的行為模式,每個人都必須按照其角色或身份行事,否則會被認為異常。社會是多方麵的,故一個人經常扮演多種角色。如一男子在子女麵前是父親,在學校是教師,在商店購物是顧客,在影劇院是觀眾,其中教師是他充當的主要角色。在社會中,人們要求他的行為符合教師的模式。一個人被診斷患有疾病,在心理和行為上就有所變化。原有的社會角色部分或全部被病人角色所代替,開始履行病人角色的義務和權利。
1.病人角色的權利和義務
(1)免除病前所任角色應負的社會責任,不履行有可能加劇病情的職責。根據病情的性質和程度不同,有部分或全部免除原有社會角色的權利,如病休或住院。
(2)有權要求家庭成員和有關人員來照顧自己。主要是針對軀體疾病和對所患疾病有病感的心理疾病。
(3)病人應當積極求醫或請求別人代他求醫。
(4)應當爭取盡快治好疾病,使身體恢複健康後立即放棄病人角色。
(5)在醫療過程中應與醫療人員全麵合作,遵從醫囑,如休息、飲食、服藥、注射、檢查等,遵守醫院的各項製度和規定。這些也是社會對病人角色的要求。
2.角色適應不良 人在患病後,尤其是急性病,被迫扮演病人角色,在疾病痊愈後立即放棄病人角色,恢複承擔病前社會角色的責任和義務,這是病人角色的常模行為。能否按常模行事,有意識地進入和扮演病人角色,有一個適應過程即角色學習。由於人們之間有很大的差異,受諸多因素影響,其中社會文化、社會支持、所受到的心理社會性刺激以及個性特征都起著很大作用。從生病前的常態向病人角色或病愈後向常態轉變時,如出現角色適應不良會導致心理和行為的變化,影響健康和疾病的轉歸。常見的角色適應不良有如下類型:
(1)角色行為缺如:未能進入病人角色,不承認患病或雖承認但未意識到病情的嚴重性,因而言行與疾病嚴重程度不相適應,仍像健康時那樣活動,導致不利於治療和休養的行為。
(2)角色衝突:適應過程中與病前的各種角色發生心理衝突。人雖患病求醫,但時常參與原有工作或由於某種需要(晉升、攻關)而造成不利治療、轉歸和康複的行為。
(3)角色強化:因患病導致自信心減弱,依賴性增強,對承擔原來的角色恐懼;或者由於患病可能成為“繼發性獲益”(secondary gain)來源;或回避某些問題和困難處境等。上述心理原因促使某些人不願承受社會身份,安於尋求病人身份。
(4)角色行為異常:受疾病折磨而感到悲觀失望,心境不佳,從而導致行為異常。如抑鬱、攻擊性行為、厭世輕生等。
(5)角色行為減退:已適應病人角色,由於某些原因,不顧病情輕重而從事力所不及的活動,以致病情加重,出現危象。
(二)醫生角色
醫生也是一種社會角色,醫生的任務是救死扶傷,幫助病人恢複健康。醫生在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方麵起著主導作用。醫生角色的權利和義務包括:(1)在醫療範圍內,有權詢問病人的私生活,對身體進行檢查。有權指導病人接受醫囑、勸告和治療措施。(2)有權取得勞務報酬。(3)有義務對病人同等對待。(4)盡最大能力治療病人的疾病,解除其疾苦。(5)關心病人利益,把病人的健康放在首位。
古今中外,醫生角色一直是受人尊敬的,被社會看成是具有自我犧牲的精神,道德高尚完善,可以信賴的角色。醫患之間醫生是主要方麵,任何時候病人總是處於被動的一方,即病人一旦完成求醫的主動過程以後,即轉變為被動角色,要聽從醫生建議和執行醫囑。作為醫生如何實現醫生角色,除了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知識和技能以及受有關法律的約束外,醫生的職業道德是很重要的,要求醫生全心救治病人,不圖財利,不畏權勢,不在醫療活動的掩護下做不利於病人的行為和不道德的事情。1975年第29屆世界醫學大會《東京宣言》的序言中規定:“醫生是實行人道主義而行醫的,一視同仁地保護和恢複人體和精神的健康,去除他的病人的痛苦是醫生特有的權利,即使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也應對人的生命給予最大的尊重,決不能用醫學知識做相反於人道法律的事。”當然任何事物都在發展和變化,醫德的具體內容和標準也在改變,如器官移植、人工流產、安樂死等情況的出現,便要求建立相應的生命倫理學。但是對病人的仁愛之心、關懷態度則是醫生永恒的道德準則,凡不能善待病人或從個人好惡出發對待病人的行為,是和醫生角色不相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