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副焦墨山水畫(1 / 2)

鄭浩然回了家。

他的家在一個破敗家屬院的六樓,那是他爹留給他的。

自從記事起,鄭浩然就沒見過他爹,也沒見過他媽,他是由一個孤苦老人養大的。論年紀,那老人是他的爺爺,可那老人異常的奇怪,並不允許他叫爺爺,反而稱他為少爺。

真是搞笑,有他這樣一周吃不了一頓肉的少爺?上學住校,別人一周都有一百來塊的生活費,最不濟也有六七十塊,而他號稱鄭少,一周隻有三十塊的生活費。

每天,除了饃頭鹹菜還是饃頭鹹菜,最好的一頓中午飯,不過是方便麵,而且是價值幾角,最次的那種方便麵。

鄭浩然十七歲那年,老頭死了,給他留下十萬塊錢的遺產。他本打算用這筆遺產過幾日真正的少爺生活,可想到今後要想過上好日子,頓頓有肉吃,便得好好學習,隻有考上大學方能找到好工作賺到過好日子的錢,而大學的學費又不便宜,於是緊巴著繼續過窮日子,等四年大學上完,遺產也花得差不多了。

這次回來,鄭浩然本想將家裏這所舊房子賣掉,拿了錢去大城市付個首付買套小房子,再找個好工作,從此過上白領生活。就在他收拾房間,準備賣房事宜,卻找到一封遺書,是養大他的老人留下的。

遺書寫了兩大頁,翻來覆去講的是同一件事。千叮嚀萬囑咐,這套房子千萬不能賣。房子留著,將來鄭浩然的父母才可能找到鄭浩然,房子賣了,隻怕一家人從此再無相見的可能。

鄭浩然對自己的父母沒有一絲一毫的印象,也就沒有親情可言,相反還十分憎恨父母。憑什麼,別人都有父母他沒有。憑什麼他們生了他卻不養,將他丟給一個老人,從此消失的無影無蹤。他本不想理會這封遺書,繼續賣他的房子,可當他把房子收拾妥當,又換了主意,不準備賣這套房子。他倒要看看,是何等的父母,會在他幼年的時候將他棄之不顧。

老人說,鄭浩然這個名字是他爸給他起的,是寄希望他能正氣浩然,鋤強扶弱,平天下不平之事。他還要看看,能說出這樣話的人,為什麼卻幹出棄他不顧這樣的事來。

躺在自己的床上,鄭浩然把那張名片又掏了出來,翻來覆去的看了幾遍。

大俠方唐?名片是那個糟老頭子給的,這麼說那個糟老頭姓方名唐嘍,可“大俠”二字是什麼意思?

在鄭浩然心裏,能配得上“大俠”二字的,通常都是虎背熊腰的錚錚鐵漢子,憑那個糟老頭子的尊容,完全跟大俠不搭調嘛。至於方家街他也知道,是他所居住這個小縣城有名的老街,似乎已有五六百年的曆史。以前,呼朋喚友的,也曾去遊玩過無數次,但從未留意過門牌號。這,方家街十七號在什麼地方?不過,他也不為地址擔心,隻要有門牌號,總是能找得到的。

迷迷糊糊,鄭浩然睡了過去,再睜眼時,天已大亮。他洗了把臉,下樓隨便吃了點飯,溜達著朝方家街的方向而去。正如他所料,每戶人家大門前都有門牌號,順著門牌一路找下去,當站在方家街十七號門前,他不免有些吃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