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太難過了,晴安一分一秒也不願意活下去。
她想去找阿遠。
她想去找媽媽。
她想哭著抱住他們,她想親口和他們說“對不起”。
是她不對。
是她讓他們失望,是她讓他們絕望。
是她錯了,是她錯了。
搖籃裏大哭的小孩,卻在這時候眨巴著眼睛朝晴安笑。
他吃著自己的手指頭,黑烏烏的眼睛就像是兩顆黑色的水晶葡萄一般,他咯咯咯的,笑聲雖然低,卻極純淨,極燦爛。
淚水還在臉上掛著的晴安看到小孩的笑,電擊了一般半晌都沒動。
下一刻反應過來,抱著籃子放聲大哭。
她可以毫無留戀的死,她害了那麼多人,她死了一了百了。
可是這個孩子,他何其無辜。
他還這麼小,他還沒來得及經曆這個世界的喜怒哀樂。
他甚至都沒能吃一口親媽的奶。
他從生下來,就被自己的親媽利用。
她怎麼能讓他跟著她陪葬!
她不是一個好女兒,也不是一個好女朋友,可是現在,她總不能拿著眼前這個無辜的孩子陪葬,她總不能再做一個壞媽媽。
大哭了一通之後,似乎終於在黑暗中找到了一絲絲的曙光,晴安抱著搖籃,跌跌撞撞的下了山。
離開了這麼久,家裏整整潔潔,牆上掛的都是她和媽媽的照片。
小孩應該是餓了,又開始哼哼唧唧的哭。
好在搖籃裏有奶粉與奶瓶。
晴安燒了水,按照說明衝了奶粉,看著小孩吧唧吧唧吃的那麼用力,她後知後覺的又是淚流滿麵。
晚上睡在孩子的身邊,晴安難得的有了一種家的踏實感。
以後她就要和這個孩子相依為命了。
就像母親與她一樣,母親是怎麼含心如苦的帶大她的,她也要將眼前的孩子好好的養大。
小孩要吃奶粉,還有尿不濕,晴安不能總在這地方住著,所以她身體好的差不多了以後,去了城裏找紅姐。
她沒想過再做皮肉生意,隻是想讓紅姐幫她找一份可以養家糊口的保姆工作,畢竟紅姐認識的人也多。
在這之前她應聘了好多工作了,但是眾人一聽她帶著個孩子,都紛紛表示不願意接收。
要不是萬般無奈,晴安一點都不想求紅姐。
紅姐逗弄著小孩兒,笑著說:“在店裏先賣酒吧,先租房找個保姆把小孩安置,再掙錢出去開個小店做點小本生意,孩子越來越大,你也不適合在這種地方。”
晴安連連點頭。
可她沒想到上班第一天就遇到了男人。
她被男人拉進衛生間裏貫穿了身體:“竟然還有閑情逸致在這裏勾搭男人,是不是活得很滋潤?是不是想要重新開始生活?”
男人在她耳邊發出惡魔般的聲音:“休想,你讓阿遠進了地獄,你這一輩子都隻能活在地獄裏,你休想好過。”
晴安的求饒,換回的是他狼一般在她身上的撕咬。
知道了男人的身份,晴安也就明白,為什麼男人看著她的時候都是那樣的目光,為什麼男人會在床上把她當了敵人一般從沒有溫柔,粗暴虐待般的待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