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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過後,卡當的南麵我們跑了個遍。我和尼瑪回到了派出所,準備補充一下糧草。

我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黑子。和查亞的接觸,讓我知道必須有一個能保護我的東西,那就是馬,起碼能逃嘛!

馬圈裏的黑子一如既往的高大,壯碩的大腿仿佛蘊藏了無窮的力量。我給黑子抱了一大把草料,這是尼瑪告訴我的,要讓感覺到善意的溫暖。

“黑子,你好……”

趁著黑子吃草料的當口,我開始了和黑子的友好溝通。

“現在我要告訴你,我以後就是你的主人。知道嗎,主人。”

“主人,什麼是主人?就是給你吃的,給你穿的,哦,對了,你不用穿衣服哈。但你以後歸我管。知道嗎,你得聽我的,為我服務,不許違抗我,清楚了嗎?”

黑子看了看我,又低下了頭。它還是對草料有興趣。

後來我嘀嘀咕咕說了一大通,然後把黑子牽出了馬圈。我不知道黑子聽進去沒有,都說馬是通人性的,我希望它能聽進去,我不想重複前一次的“杯具”。

來到街上,路過鎮衛生所的時候,我看到了查亞的白馬。我趕緊扭過頭,三步並作兩步走,想快速通過。但這個時候,黑子莫名其妙地長嘯了一聲。白馬仿佛有默契似的,也長嘯了一聲。

“小白,什麼事?”

討厭的查亞出現了。

“哎喲,小警察啊。怎麼!練騎馬?”

我沒理她,準備繼續前行,但這個時候黑馬卻停了下來,看著白馬,就是一動不動。

“你個色狼,看到美女就走不動路了……”

罵隻能在心底,我不敢得罪黑子,現在它是老大。

“不要叫小警察,我有名字。我叫譙羽,聽清楚了嗎?”對付不了黑子,我隻有坦然麵對查亞了。

“可我喜歡叫小警察啊,你說怎麼辦呢?”

查亞的態度很認真,仿佛她叫我小警察是一種無奈的喜歡。

“我說查亞大小姐,我是上輩子欠你的嗎?你能不能當不認識我,或者是當我不存在,你走你的,我走我的。”

“為什麼要當你不存在啊,你在這裏啊,我怎麼能當你不存在呢?”

“Oh,My God,神啊,這什麼人啊!”

我真不知道查亞這個香港大學的高才生是什麼智商,或者是她漢語就這麼點水平,又或者她把我當成了冤家,來調戲我的。

“黑子,走了,再色我K你。”

我韁繩一扭,黑子居然沒有反抗,乖乖地就跟我走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看來有時候聲音大也是一種力量。

“喂,小警察!”

我未再理會查亞,和黑子來到鎮子外的草原。

上馬之前,我理了理黑子的鬃毛。黑子顯然很享受,眼睛一張一閉。沒騎過馬的人是體會不出那種感覺的,那是人和動物的一種默契,一種難言的默契。

“駕!”

這次我揚鞭的力量很小,黑子很配合地向前跑去。雖然我這個時候的心怦怦直跳,但一想到查亞的鄙視,我就來力量了。什麼陰影都見鬼去吧,不就一匹馬嗎,我什麼時候怕過動物(這話好像不靠譜)。

草原無垠。克服了開始的慌亂,我開始享受起來。雖然沒有彎弓大刀,但那種奔馳的感覺卻讓人心神清爽,豪氣幹雲。

從草原回來,我就兩腿長伸,躺在了床上。可能是騎馬的時間久了,屁股一陣陣生疼,原來想練成騎馬高手還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馬背畢竟比不上奔馳的座椅,那麼的舒坦。

第二天,我和尼瑪準備好糧草,朝卡當北麵的岡底斯山出發了,岡底斯山屬於念青唐古拉山脈。走之前,我大致看了看地圖,發現這片區域府在二維地圖上全是空白。按照常識,這肯定是無人區,但事實上這方圓1400平方公裏上還有一百多戶人家。這就是西藏,無論氣候多麼惡劣,都能找到人生活的痕跡,這也許就是藏族人的宿命,不是他們去選擇大自然,而是大自然選擇他們。

大約出卡當十公裏後,我和尼瑪就來到了岡底斯山腳下。這裏住著幾戶人家,我們在這裏拍完照片,就留下馬匹,向山裏進發了。

我一直很信任我的腿,因為它無論是追人還是逃命都能很出色地完成任務,能幫我達成快速襲擊的目的,又能使我的身體器官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損失。但當我看到矗立在我麵前的灰色山體時,我開始懷疑了。我的腿畢竟是肉做的,而且我又不是紅軍,可以攀岩飛山,創造人類曆史一次又一次的奇跡,我隻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長在溫室裏的八零後。

進山之前,尼瑪虔誠地跪在了大山腳下,開始了我看不懂的儀式,他這是在向山神跪拜。而我則是蹺起腿,摸了摸上麵的老皮。

“兄弟,你可要爭氣啊。能不能邁過眼前的大山,就全靠你了。”

這就是我和尼瑪的區別,他靠信仰,我則比較實際。以前小時候就聽老師常說一句話“人定勝天”,我也一直當成格言來對待。既然人能勝天,那拜天拜神有何用,所以我對尼瑪的行為帶著三分不解,七分不屑。

“對天地不敬是要遭報應的。”

尼瑪見我又是跳又是蹦,冒出了這麼一句莫名其妙的話。我想回擊,但看到尼瑪認真的表情還是忍住了,因為我很少看到尼瑪的神色這麼嚴肅過。

“走了,進山了。”

尼瑪祈禱完畢,在前麵帶起了路。我深吸了一口氣,也跟了上去。

“寂寞”是一種什麼感覺,我以前還真沒體驗過,因為總有人陪在身邊。但現在,我發現我也開始和寂寞兩個字沾邊了。因為尼瑪成了“啞巴”,以前話很多的尼瑪今天是惜字如金。我在後麵問一句,他就點一次頭,不問,他就徹底成了“啞巴”。

單調的灰色山體加上單調的尼瑪,就促使我腦袋去想些什麼。我想到了五個月前,那個時候我的眼睛哪裏都能看到綠色,就連高樓林立的廣州也不例外,但現在我的眼睛裏除了灰色還是灰色。我又想到了喧鬧的酒吧,那些妖嬈的身姿,調酒師手上迷離的酒瓶;想到了大馬河的水上世界,珠江上的璀璨燈火……盡管我不貪戀,但和眼下苦行僧的旅途相比,我發現紅色的世界還是對我有著誘惑的。我不知道彭傑的世界是不是會好一點,也許這個時候他正在某個角落裏罵我呢。

想終究是虛的,我不得不麵對眼前的事實。隨著路程的增加,我的腿越來越重;再加上海拔的增高,我的心跳變快了;渾身就像一團棉花,在太陽的照射下,越來越軟。幹燥的空氣更是讓我喘不過氣來。

“尼瑪大哥,休息一下吧。”

前麵的尼瑪看了我一眼。他的回答讓我無可奈何。

“我們兩小時才走三公裏多,這個速度已經很慢了。我們必須在天黑之前趕到卡沙村,要不然晚上就隻能露宿山裏了。你要知道,這裏可是狼群出沒的地方,晚上還是很危險的。”

“狼!”

以前隻在小說裏或者電影中出現的字眼,現在了出現在我身邊。我雖然有些不大相信,但尼瑪的表情告訴我,他不是在開玩笑。

可能是覺得自己的話嚇到了我,尼瑪又加了一句:

“不過,你也別太擔心。雖然以前的狼確實很凶殘,偶爾還攻擊村落,但這幾年狼已經很少了,很不容易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