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刑部郎中丁哲、刑部員外郎王爵、禦史陳玉、主事孔琦等人,應快快釋放回到本部門,並各晉升一級,以洗白他們所受的冤枉,如果這樣,上天才不會發怒,太平才能出現。
如果不罷免東廠,也應該推選謹厚的宦官如陳寬、韋泰等人管理東廠。仍然派一個大臣與他們共同管理東廠。
錦衣衛鎮撫司理刑時不能隻用錦衣衛的官員。我希望能夠選在京各衛一二人,及刑部主事一人,共同審理案件。或三年、或六年一個任期,如此處理,就可以避免巡捕官校,作奸擅刑,誣陷無辜者。
我本是一個身份低微的人,前後左右都是東廠和錦衣衛鎮撫司的人,我的這次上奏必然會給我招來災禍。與其死到東廠和錦衣衛的手中,不如死到朝廷的手中。希望能夠斬於我的頭顱,踐行我的建議。然後把我的骸骨送還我的妻子兒女,然後回歸應城,我雖死而無恨。
徐珪這一奏章,充滿浩然正氣和大無畏精神,字字鏗鏘,擲地有聲,其氣概感人動容,忠義可見。
然而,徐珪企圖改變明朝宦官與內閣並行的權力雙軌製,結果就是要改變明朝的君主專製,這無異是與虎謀皮,絕對辦不到的事。徐珪的擲地有聲的建議,並沒有也不可能改變朱佑樘對東廠宦官特務無限信任的態度。孝宗皇帝看完徐珪的奏疏,表麵假裝被他的忠義精神感動,認為這個案子事關江山社稷,應當查明真相。他怒斥幾個相關的臣子,然後交給都察院審理。
都禦史閔珪等抵賴說:“徐珪誣陷會審官員,他所說與事實不符。”
孝宗皇帝看了閔珪的奏章,聽信了閔珪的話,也認為徐珪所奏與事實不符。
在皇帝看來,一個身份低微的徐珪竟然敢於參劾東廠、錦衣衛、三法司,譏貶滿朝公卿,不由勃然大怒:“小小的典吏竟然敢如此膽大包天,直言無忌!著都察院審判徐珪!”當即疏發交都察院,對徐珪進行嚴刑拷問。
執法大員們看到孝宗如此大怒,生怕丟了烏紗帽,當即息事寧人,雖然都禦史等人都很驚歎徐珪的勇氣,但又不敢得罪東廠的楊鵬、錦衣衛和三法司參審官員,胡亂給徐珪加上“奏事不實”的罪名,疏請處以徒刑,但準循例贖刑。
受到涉及的有關官員,見天威震怒,大勢不妙,當即上疏認罪,結果被從輕發落,處以不同數額的罰俸。丁哲為民,王爵杖贖。而楊鵬等依然繼續作惡。
徐珪辦完贖刑手續後,被發回原籍為民。
徐珪削職為民後,朝中許多正義之士,紛紛為他鳴不平。在刑部觀政的進士孫磐,領先上疏,就徐珪上書揭發東廠遭到罷官一事上疏建言道:“現在的諫官,麵對皇上,多是阿諛逢迎,而不敢講真話、說實情,更不敢上疏揭發權臣之奸。而今天,為皇上揭發寵幸、觸權貴的人,隻是一個身份低微的刑部官員。對此,我們都深感羞愧,自歎不如!我看他在諫言中提到的臣子,不外分為四等:一等是不避禍害,敢於抗彈權貴的人;二等是敢於揚清激濁,能補闕拾遺的人;三等是能夠就時政提建議,有益於軍國的人。上述三類,都應當被擢升重用;而第四等則是粉飾太平、歌功頌德的人,或者是那些不敢說真話的人,應當罷黜他們。聖上啊,兼聽則明!現在,朝廷內外,議論朝政的人很多,應廣泛聽取。上述之言,我都是言之有據的,決不是信口空談。希望聖上能夠明察。”然而,對於這樣一個含有珍貴的治國良策的奏折,孝宗皇帝看完,居然竟將奏章擱置一邊,不聞不問,無一采納。明代中期的廠、衛橫行不法,司法黑暗、冤獄重重,明孝宗雖然主張勵精圖治,重視司法,慎重處理刑事案件,但從滿倉兒事件看,仍然是東廠幹擾司法,司法無法清明。明代的宦官專政,實質上是君主專製的反映。從朱棣開始,宦官逐漸把持了政治、軍事、刑偵以及經濟方麵的大權。文武官吏在明王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的隻不過是配角而已。明朝的第一個貪殘的大宦官是英宗朝的王振,其後又有曹吉祥以及憲宗朝的汪直,武宗朝的劉瑾等等。有人可能會因此認為,憲宗和武宗之間的孝宗弘治時期,宦官的權勢得到了控製,其實並非如此。不可否認,朱估樘即位之初,迫於形勢曾經不得不懲治梁芳、韋興、陳喜等宦官。同時弘治年間又有幾個知書奉法的太監如懷恩、何文鼎等,但總的來說,勢焰熏灼,恣意貪殘,與成化年間毫無二致。弘治初,李文祥曾上書指出當時的情況是:“權移內侍而不在內閣。賞罰隻根據宦官的喜怒,禍福也由他們的擺布。他們仇視言官,公行賄賂。誰要是對其阿諛逢迎,則引為知己而得到超升。誰要是敢於揭他們的短,得罪他們,便會得到暗中讒害、並竄謫遠方。這種顛倒是非的舉措,真使臣僚們寒心,也使者百姓懾於彼等淫威而不敢論說。”弘治年間宦官勢焰熏灼的例證很多,本案就是一個例證。《明史·王獻臣傳》說:“孝宗勵精圖治,信任閣臣,中官的勢力稍微有所收斂。”這完全是根據表麵現象得出的錯誤結論。朱佑樘與其列祖列宗一樣,內心深處並不信任大臣,因而在官僚士大夫組成的官製之外,又竭力使宦官統治機構從中央到地方都完善並鞏固起來,形成另一套操縱自如的統治係統。自然,一個稍有頭腦和政治手腕的統治者,總要力求使官僚士大夫之間,宦官之間以及官僚士大夫與宦官之間既相互製約,又能基本協調一致,這樣才能使統治得以維持和鞏固,否則就會出問題。不過,有一點是清楚的,那就是自永樂以後,明王朝愈來愈把宦官作為主要統治工具。朱佑樘也不例外。弘治初年,對宦官雖然偶有罷黜,不過是玩弄的政治權術,或者是宦官內部因權勢的消長而傾軋的結果。實際上,當時誰要是敢於糾劾宦官,或者得罪宦官,必然遭到他們的打擊陷害,而且是不獲全勝決不罷休。弘治九年(1496年),滿倉兒案件後,禦史胡獻曾上疏彈劾楊鵬等宦官借小事製造冤案,打擊異己,並請求罷除東廠。他在奏折中說:“東廠校尉,本來的職責是懲辦奸惡之人,現在卻成了宮中太監和外戚發泄私憤的工具。如禦史武衢忤、壽寧侯張鶴齡及太監楊鵬,主事毛廣忤、太監韋泰,皆為校尉用雞毛蒜皮的小事,誇大成罪。滿朝文武都知道他們是冤枉的,但無人敢說。我也知道,今天說了,他日必被他們陷害,然而我不怕。”奏疏送上以後,張鶴齡與韋泰各自上疏辨解。恰好此時給事中胡易奏劾監庫內臣賀彬貪黷,賀彬也使用宦官們的貫伎,誣告胡易。朱佑樘於是下令將獻、易都關進詔獄。後來,謫胡獻為藍山縣(湖南今縣)丞,胡易被釋放。弘治十四年(1501年),內使劉雄經過儀真,知縣徐淮沒有及時供應,惹惱了劉雄。劉雄乃渡江訴於守備太監傅容,傅容上奏到孝宗皇帝朱佑樘那裏,朱佑樘隨即命令將徐淮戴上刑具抓捕到京師,交錦衣衛拷訊。六科十三道的言官們紛紛上疏請求赦免徐淮,朱佑樘都不允準。後來被徐淮執行杖刑,對品調到了邊遠的地方。由此可見,朱佑樘非常袒護他的宦官。“盛名之下,其實難副。這句話很適合於朱佑樘的所作所為及其身後所獲得的讚頌。一般地說來,為尊者諱,為長者諱,特別是對專製君主,盡可能地美化,而對其缺點錯誤,則盡量回避或者進行辯護,這是很早以來就形成了的一種“合理”的做法。所以,即使是一個壞皇帝,也會獲得美譽,也會盡可能地加以讚頌,何況朱佑樘這樣一個在明代諸帝中算是較好的皇帝,後人對他大加讚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如果誰要相信朱佑樘真的像史書上所讚頌的那樣好,就難免要上當了。總之,朱佑樘決不是將司法公正放在君權之上、雄才大略、大有作為之君,當然也不是荒淫的昏君,而是慣於玩弄政治手腕、力求維持朱家皇權統治的專製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