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
投資者辦理完開戶手續後即可進行委托買賣證券。
(一)委托的內容
投資者在辦理證券買賣委托時,應詳細說明以下幾項內容:
1證券的名稱與代碼。
2買入還是賣出。
3買賣證券的價格和數量。
4委托的有效期限。
(二)委托的形式
委托的形式有許多種,投資者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和開戶券商所提供的服務進行選擇。
1 當麵委托。又稱櫃台委托,即投資者親自到證券營業部填寫委托單,簽章後將委托單、股東卡及身份證交給營業部工作人員辦理,工作人員將投資者的委托輸入電腦並簽章後完成。委托單一式兩份,雙方各留一份。
2 電話委托。電話委托是前幾年興起而近幾年被大規模推廣使用的一種委托方式,其最大的特點就是投資者可以不必親自去證券營業部,而無論在家裏、辦公室或其他場所,隻要有一部雙音頻電話即可進行委托。
3 磁卡委托。磁卡委托是目前投資者使用較廣泛的一種委托方式,尤其對於散戶投資者來說更是如此。投資者在進行磁卡委托時,一般是在營業部大廳裏的磁卡委托機上刷磁卡,輸入個人密碼後便可進入交易主菜單,投資者可以根據電腦的提示完成委托買賣、撤單,資金、證券以及成交的查詢等操作。
4 電腦委托。這是證券營業部提供給大中戶使用的一種委托方式,一般情況下,大中戶投資者都有自己固定的座位和電腦,可以一邊看行情,一邊進行分析研究,一邊委托。在進行委托時,隻需在電腦上按委托鍵,輸入賬號及密碼即可進入交易主菜單,其後的操作與磁卡委托大致相同。
(三)委托的結果
委托的結果有3種:全部成交、部分成交和全未成交。
競價成交
(一)交易原則與競價規則
我國證券市場的基本原則是:公開、公平、公正,即“三公”原則。交易所的交易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因而交易所的自動撮合係統中的成交順序是:較高價格的買進委托優先於較低價格的買進委托,較低價格的賣出委托優先於較高價格的賣出委托,同價位委托,較先申報者優先於較後申報者。
每一個交易日中,每一個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債券隻有連續競價而無集合競價),集合競價對全部有效委托進行集中處理,而連續競價則對有效委托進行逐筆處理。
(二)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即在某一規定時間內,在投資者根據自己所能接受的價格進行買賣申報之後,由電腦交易處理係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其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很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申報雙方中有一方全部滿足(成交)。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係統進行程序化處理,並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
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與賣出申報按價格從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如果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兩個或更多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作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擇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從表4-1中可以看出,600元價位上成交量最大,為220手,高於600元的買入委托和低於600元的賣出委托全部滿足,並且600元價位上的買入委托也全部滿足,賣出委托僅滿足80手,符合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因此600元即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開盤的成交量為220手,集合競價開盤後盤麵情況如表4-2所示。表4-l
累計買入申報買入申報手數價格(元)賣出申報手數累計賣出申報成交量……610300860………607120560…150150605100440150220706002003402204202005998014014049070598606060790300595………
表4-2
累計買入申報買入申報手數價格(元)賣出申報手數累計賣出申報成交量5050615…200…1005061210020010020010061050100100200…600505050這裏出現了612元與610元兩個價位同時滿足3個條件的情況,如果這是滬市股票,則開盤價為(612+610)÷ 2=611元,如果是深市股票則選取接近前收盤的價格,假設前收盤為600元,則610元即為開盤價,成交量都是100手。
(三)連續競價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一至五的上午9時30分~11時30分,下午1~3時采用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並進行撮合。
所謂連續競價,就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係統按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