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個人、家庭債券、基金投資技巧 第二節購買債券的操作方法(1 / 1)

第5章個人、家庭債券、基金投資技巧 第二節購買債券的操作方法

債券的委托買賣,就是證券轉讓機構充當買賣雙方的中介人,由交易機構根據債券的出售人或購買人的委托,按其指定的價格、數額和交易期限代委托人買賣,成交後向買賣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其操作如下:

(一)開立賬戶

開戶,即證券買賣人在證券經紀商處開立委托買賣賬戶。凡申請開戶者必須如實填寫“證券買賣契約”,經紀商、申請人各執一份。

目前,我國投資者開立的賬戶有以下兩種:

1現金賬戶

2保證金賬戶1 現金賬戶。開立這一賬戶的客戶,通過交易機構買入債券時,必須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交清全部價款,當賣出債券時,必須在清算日或清算日之前將債券交割給交易機構。

2 保證金賬戶。保證金賬戶又稱普通賬戶。客戶開立這一賬戶後,在購買債券時,交易機構應當以契約的形式向他提供一部分融資。例如,規定賬戶的保證金比例為50%,這就意味著客戶必須支付所購買債券價款的50%,餘下的50%價款則由交易機構提供貸款。

(二)接受委托

投資者開戶後,如果需要買進或賣出債券,必須向證券經紀商發出委托。主要有口頭、電報、電話、信件4種形式。

接受委托包括如下程序:

1請客戶填寫委托單

2確定委托方式

3簽訂委托條約1 請客戶填寫委托單。內容主要有:交易性質、債券種類、交易數額、開戶類型、所購買債券如何處置、售出債券的資金如何運用、委托期限以及委托的價格。

2 確定委托方式。委托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

①隨行就市委托。客戶要求當交易委托命令到達時,經紀商的代表人才可以按當時的叫價或出價買進或賣出證券。

②限價委托。投資者按照自己的意願,在買進或賣出債券時同時規定了最高或最低價格。當交易價格未達到客戶規定的標準範圍時,交易就不能進行。

③停止委托。也可以叫停止損失命令。例如,在客戶購進某種債券已經取得部分贏利時,如果擔心市場價格下跌,可以要求經紀商停止買賣。

④一直有效委托和時效委托。一直有效委托即證券走勢未達到客戶的要求而在客戶的委托未撤銷前,該委托要求一直有效。與此相反,時效委托即在規定時間內委托才有效。

3 簽訂委托條約。內容主要包括:交割方式、違約處罰措施、交易的詳細聯係地址、聯係電話及姓名。

(三)實施委托

實施委托的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到投資者中進行交易,二是委托機構進行交叉交易,一般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來安排交易。

(四)交割

交割在債券買賣雙方之間進行,由委托機構通知買賣雙方在某時某地當麵交割。

目前的債券交易,多數是櫃台當麵直接交易和利用證券交易所電子交易係統買賣,而且後者逐漸成為一種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