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遭遇在決定你的人生嗎?如果是的話,米契爾可能早就淪落街頭了。

但幸運的,真正主宰我們人生的不是我們所遇到的事情,而是在當時你所采取的決定,是你所做出的決定。

自動自發地做事,同時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那些成就大業之人和凡事得過且過的人之間的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成功者懂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人能促使你成功,也沒有人能阻撓你達成自己的目標。

當你認準了一個目標,趕快就付諸行動,努力求索,成功的希望至少有50%。但如果你的好主意和奇妙構想隻停留在口頭上,那麼你1%的成功機會也沒有。隻有那些認準方向、積極行動的人,才會改變自己的命運。

拿在商店的工作來說,羅斯曾經講過自己的故事:

我認為自己是一個好雇員,做了自己應該做的事——記錄顧客的購物款。然而有一天,當我正在和一個同事閑聊時,經理走了進來,環顧四周,然後示意羅斯跟著他。他一句話也沒有說就開始動手整理那些訂出去的商品;然後經理走到食品區,開始清理櫃台,將購物車清空。

我這才醒悟過來。經理希望我和他一起做這些事!我之所以驚詫萬分,不是因為這是一項新任務,而是它意味著我要一直這樣做下去。可是,從前沒有人告訴我要做這些事——其實現在也沒有說過。

此事使我受益匪淺。它不僅使我成為一名更優秀的雇員,還讓我從每一項工作中學到了更多的教益。

一旦獲得了這個教益,以前我認為低俗的工作開始變得有意思起來。我越是專注自己的工作,學到的東西和克服的困難也就越多。後來我離開那家商店去上大學,但是這種經驗對我的人生和事業的影響是深遠的。我從一個旁觀者變成一個認真負責的人。

今天,我成為一名管理者,但是我依然一如既往地發現那些需要做的事情——哪怕並不是我分內的事。在各種各樣的工作中,我都能發現超越他人的機會——不僅讓我的雇主與眾不同,也讓我出人頭地。

每一位雇員在每一項工作中都要傾聽和相信這一點,你可以使自己的生活好轉起來,就從今天開始,就從現在的工作開始,而不必等到遙遠未來的某一天你找到理想的工作再去行動。

所謂的主動,指的是隨時準備把握機會,展現超乎他人要求的工作表現,以及擁有“為了完成任務,必要時不惜打破成規”的智慧和判斷力。一個優秀的管理者應該努力培養員工的主動性,培養員工的自尊心。自尊心的高低往往影響工作時的表現。那些工作自尊心低的員工,墨守成規、避免犯錯,凡是隻求忠誠公司規則,老板沒讓做的事,決不會插手;而工作自尊心高的員工,則勇於負責,有獨立思考能力,必要時會發揮創意,以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