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精明的遊客——一路順風!(1 / 1)

做一個精明的遊客——一路順風!

旅行做一個精明的遊客盡管各地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都成立了旅遊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接受和處理各種旅遊投訴事件。然而,作為遊客,在旅遊活動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再進行投訴時,就顯得被動了。如掌握一些旅遊常識,學“精”一點,即可避免挨“宰”。遊客切莫輕信天花亂墜或閃爍其詞的廣告宣傳,隨團出遊必須選擇透明度高、信譽佳、服務好的旅行社。這樣,行程圓滿順利才有保障,否則,就可能得到如此“享受”:觀光線路縮水,遊覽項目減少,按計劃乘坐的豪華大巴成了普通客車,下榻星級賓館改為入住招待所,六菜兩湯變成四菜一湯。國內外許多旅遊勝地都存在同一線路、不同收費標準的現象,觀此景免費,看彼景卻自費。例如,在泰國的芭堤雅遊覽,觀賞人妖表演已計入包價旅遊團費,遊客不必掏錢,而在珊瑚島遊玩空中跳傘、水上摩托艇等的費用則由遊客自理。對此,你很有必要酌情考慮,若不感興趣或認為無觀賞價值的景物,則應敬而遠之。每遊一處,飽覽具有代表性的景區精華,觀光目的便達到了。麵麵俱到,盲日遊覽,你的腰包再厚也很快會被掏空。旅遊購物,更要小心謹慎。不論到何地觀光,對景區內及路邊店的土特產。紀念品,最好不買或少買,若決定購買,理應貨比三家,討價還價,才不至於吃虧。因為景區內和路邊店出售的物品,價格往往比當地市鎮商店的標價貴得多。假如你喜歡隨大流,湊熱鬧,顯闊氣,出手大方,那就“宰”你一刀沒商量。旅遊業內人士提醒,參加長者團的遊客在選擇出遊線路時,不要單看價格,而是要貨比三家,注重旅遊服務的實際內容,做一個精明的遊客!要杜絕或減少遊客被“宰”的不良現象,除了國家有關部門不斷健全旅遊法規、加強對旅遊市場、旅遊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力度外,還需加強旅遊常識宣傳,倡導做一個精明的遊客。

怎樣做一個精明的遊客?不妨從以下三方麵做起:首先,把握好報名關。我國在1994年頒布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製度》,且《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對已足額繳保證金的旅行社,其經營業務受到旅遊行政部門的監督和保護;而對其他旅行社的質量理賠申訴,上述部門將概不受理。因此,報名參團時應該選擇信譽良好且已經足額交納《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旅行社,千萬不要貪圖低額報名費的小便宜,而誤入“野馬旅行社”的圈套。因為多數的“野馬旅行社”先是以低價吸引顧客上鉤,然後在食、住、行、遊和購物等方麵做“文章”,旅遊產品質量和遊客的消費者權益根本無法保證。對於能足額繳交保證金的旅行社,這本身就是旅行社的實力與信心的標誌。這些旅行社一方麵較為注重導遊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另一方麵如果在服務質量方麵有問題而對這些旅行社投訴時,也有各級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作為後盾,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其次,做到有備無患。報名參團時應向旅行社索取一份行程表,以明確應該去的旅遊景點、旅遊路線安排、入住酒店、餐飲標準等。在旅遊時多向導遊了解行程安排並對照計劃,若遊覽景點的先後順序非人為因素變動是可以接受的,如發現人為減少旅遊點、縮短旅遊行程或遲出早歸等問題,這是遊客不應接受的。再者,慎用表決權。有些導遊會以增加景點或品嚐風味餐等名義來增加額外收費,實施前都會征求遊客意見,須在自願且全團旅遊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實施。此時,作為旅遊者在簽名同意或表決前,應三思而後行:一是時間問題。旅遊團行程是根據遊覽內容、行走路線、食宿地點等因素來統籌安排,務求令遊客能盡情盡興地遊覽每一個景點。例如,一個來自廣州的雙飛北京團(五天標準團),正常行程僅安排遊覽14個景點,若在正常行程內再增加五六個景點,所需時間不是起早摸黑“搶”回來,就是靠壓縮正常景點遊覽時間而“擠”出來。可見,這樣增加景點的結果毫無疑問是迫自己“跑馬觀景”。二是價值問題。無論是增加景點收費還是補收品嚐風味餐差價,現行的管理措施尚無法做到統一的收費標準,所收費用多少全憑導遊說了算。一些品德不良的導遊則可從中“漁利”。因此,在不了解將要買的“旅遊產品”價值的情況下來決定,就像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當然,除上述所言外,還有其他的旅遊產品質量問題,且今後也會不斷有新問題出現,有待旅遊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