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玩”中的教育(1 / 3)

第四章 一、“玩”中的教育

所謂的教育,就是“教”和“育”的結合。教育最終的目的之一,就是服務於生活。它是兩種形式互相滲透的共同結果。“教”,更側重於知識的灌輸。大部分傾向於社會性的共同的要求,是共同規範的教益。“育”,就是“養育”,是對人本身能力的挖掘,也就是潛能的開發。我們知道,知識可以通過成人的幹預和規範的教導來獲得,而人格、心理、智慧、情商、思維、感覺以及創造性等的獲得則是“教”達不到的結果,它是“養育”的結果。

教育,不僅僅是依靠學校的知識性教育,而更重要的是家庭的“養育”。兩者的結合才是教育的根本。我們通常把教育等同於學校的入學教育,甚至把家庭養育也變成了教知識和技能的學校教育的前鋒陣地。 這也是“超前”教育的盲點。其實,“養育”最大的方式就是“玩”。孩子在入學前的所有活動都是以玩耍遊戲為主,孩子在玩耍中得到的教育也是非常全麵而且整體的。

(一)孩子自己“玩”出來思維能力

一個人的整個生活全以兒童時期所受的教導為轉移,所以,除非每個人的心在小時候得到培養,這樣才能去應付人生的一切意外,否則任何機會都會錯過。

——誇美紐斯 大腦思維是個虛的東西。它不是實物,不可以拿出來看。思維就像空氣,就像房子裏的空間。它存在於每個地方,但我們通常會忽略它的存在。它不是依靠裝載來得到充實的,而是依靠流動來維持自己的狀態。這種流動的、虛的大腦思維不是依靠學校教育可以得到的,也不是教出來的,而是玩出來的。

我們都知道,兒童發展的時期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時期。道德的營養不良和精神的中毒對人的心靈的危害正如身體的營養不良對於身體健康的危害一樣。所以,兒童教育是人類發展重要的一個問題。

——蒙特梭利當一個孩子在玩耍時,他是靈活的、主動的。思維也是發散的、沒有邏輯的,同時也是活躍的。如果他在玩耍的時候看見一張廢紙,他會想辦法把這張紙用在他的遊戲中;如果發現一個口袋或者其他任何不同於耍的東西,他都會不自覺的要應用到他的玩耍中。這就是思維的學習和開發。

孩子在遊戲玩耍的過程中經常會有這樣那樣的“錯誤”,因為孩子不感覺錯誤,他的錯誤的行為就變成了對事物的探索和拓展。很多孩子把衣服弄髒、把玩具拆開再重組,他在這個過程中思維沒有限製,他可以隨心所欲的組合創造自己認為合理的玩具、欣賞自己留在衣服上的“美麗圖畫”。

在玩耍的過程中,孩子還會自己調整自己的想法。他很靈活而且不厭倦。一個孩子能把同樣的一個東西,組合成不盡相同的各種“怪異”的、不是東西的東西。而這些怪異的組合對孩子來說都是一件完美的、創造性的作品。他們通常做的不是3+4=?的事情,而是7=?+?的行為。這也是創造能力和逆向思維的養育。

在兒童期,無所謂對與錯。任何的組合對孩子來說都是正確的組合,因為沒有所謂正確的參考和判斷。正確的玩具在孩子眼裏隻是一種形式而已。在孩子的大腦裏,有無數個為什麼在那裏,他在自己求證自己的問題而使得思維不斷擴展和充實。思維因為沒有知識的幹擾而顯得異常活躍和開放,創造性因為沒有受到固定規範的限製而保留了。

玩耍,因為沒有方向、沒有目的、沒有要求,自然而然的發生,又自然而然的結束。所以,想象力得以發揮。孩子在玩耍中一邊玩一邊思考、一邊計劃一邊欣賞,在欣賞的同時應用想象力的無限性在創造屬於自己的認知。

(二)在“玩”中培養孩子的人格和情感

孩子在玩耍中建立的人格經常被父母忽略,總以為需要父母來教才是唯一的途徑。在正常的情況下,學前兒童沒有分享的概念,一切以自我的滿足為主。一個孩子在玩耍的時候是全然的投入的,沒有雜念和幹擾。當他們專注於一個新鮮的事物,很少有孩子會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他們總是試圖看清楚這些新鮮事物的每個隱藏的細節,找到自己的興趣點。把他們認為“好玩”的部分清楚地展示出來。隻要這種新鮮感一直存在,孩子就一直尋找而絕對不會輕易放棄。這是孩子與生俱來的專注的品質。

孩子因為探索的需要,也因為對群體的好奇心、參與感和自我的表現欲望,他們通常也需要在群體中獲得經驗。一起組建家庭,一起分配家庭角色。而且女孩子都要做媽媽,男孩子都要做爸爸。兒童能力初期萌芽是尤其可貴的,我們引導兒童初期自然趨向的途徑能固定兒童的基本習慣,能確定後來能力的趨向。

——杜威 他們希望也相信自己有能力照顧自己的孩子,就如父母照顧自己一樣。孩子們在玩的過程中模仿父母對待自己的行為方式,撫摸孩子、跟孩子說話、幫孩子玩耍、安慰孩子……就在這種不知不覺的玩耍遊戲中,孩子具備了同情心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