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的行為,出於天性,也因環境而改變,所以孔融會讓梨。
——魯迅 孩子在玩耍中還自然地體現出一種英雄情節。社會責任和社會義務就在這樣的遊戲中自然的受到影響和深化。孩子最喜歡的玩具中,有鐵臂阿童木、動感超人到蜘蛛俠、奧特曼、蝙蝠俠,等等。當孩子把自己灌注在這些英雄身上的時候,孩子充滿了自信和社會責任感,孩子試圖要拯救世界、保護弱小,似乎缺少了自己這個世界就會混亂一樣。
由上可以知道,孩子的玩耍,尤其是學前兒童的玩耍行為就是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它是來源於自然成長的、由自然所實施的教育。它不同於成人的玩,成人的玩和遊戲隻是單純的放鬆身體和心靈。但對於孩子來說,玩就是學習和探索,是對自己人格的建立、心理完善的絕佳的途徑。孩子在其中可以學習知識、積累經驗、發展體驗,建立價值體係和秩序、完善心理。
(三)在“玩”中讓孩子自己積累經驗、發展體驗
每個孩子,在學前所有的感覺和經驗都是玩出來的。從對光的感覺開始,孩子發展自己的體驗和感覺都需要“玩”。當孩子需要體驗自己的肢體感覺,他會嚐試著玩刀、玩火。拿刀敲打自己的手感覺疼痛;把手放在自己的嘴裏咬;以此來體驗牙齒的摩擦;把東西緊緊抓在手中,體驗自己的手感,不停地把東西丟到地上……從這一刻起,孩子的生活就是“玩”,玩刀、玩火、切菜,等等。一切的體驗都在這樣的玩中發展起來。
然而,我們很多的家長都在破壞這樣的體驗,破壞孩子的經驗的積累。比如,孩子經常在吃飯的時候,不停的拿著勺,把飯翻來覆去地倒,把沙或者土放進碗裏吃。孩子在這當中發現了飯和土的不同點,知道了沙跟飯不同的作用。當孩子在玩耍的時候忘記了吃飯的時間、忘記了回家,孩子的經驗和秩序就是這樣被積累的。父母在這些方麵的不注意和幹擾的“教”與“管”,讓孩子失去了被生活教育的機會。
我們成人需要積累經驗,需要了解自己更多的是通過對事情的經曆和結果認知。孩子也是這樣。一個孩子可以在水裏泡上一整天,把水倒掉又裝滿、在水裏放上各種東西,把頭放在水裏讓水淹沒自己的頭。孩子通過這樣的玩耍的方式來體驗感覺,同時建立自己的感覺體係和認知體係。相對來說學校教育很少讓孩子自己體驗,通常是灌輸給孩子古人的或者成人的體驗。而這個知識並不能幫助孩子了解自己、更無法協助孩子建立自己的體驗和認知體係。這種體係一旦建立,它就不是分離的,而是整體的。而且因為不是被成人幹預的結果,他的經驗體係就保持了彈性的變化和深化的餘地。
即使天才,在生育下來的時候的第一聲啼哭也和平常的兒童一樣,決不會就是一首好詩。
——魯迅 所有孩童階段的認識都可以影響到孩子成年後的一生的行為和價值觀念。玩就是孩子的生活經驗,體驗的積累,經驗對價值觀的發展起著基本的認知引導作用。
案例:蒙特梭利教育理念
瑪利亞?蒙特梭利,1870年生於意大利,是羅馬大學的第一位醫學女博士。它曾這樣解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教育體係:“我隻是把孩子那裏得到的東西表達出來,這就是蒙特梭利教學法。”
兒童應該受到良好的教育,這是一般做父母的人的責任,也是他們應該關心的事,而且國家的幸福與繁榮也靠兒童具有良好的教育。
——洛克 其實,據調查,孩子在3~4歲的時候很積極,對每一件事情都抱有好奇心,蒙特梭利把這種好奇心變為學習的動力,以此為原動力推動孩子的成長。這種教育方式,強調孩子的個體差異性,沒有所謂的競賽,沒有最好最差,每個孩子根據自己的愛好,以自己的方式和進程學習。
對於這種國外風靡的教育方式,進行中國傳統教育的教師或許有些疑惑,而大部分的家長對於這個科學化的教育方法也很陌生。蒙特梭利教育方式與傳統教育方式相比,有什麼不同?哪一種更有利於孩子的發展呢?
1不隻是學習和遊戲,而是工作
傳統教育體係下,孩子是作為集體的一部分被引入某個課程或觀念。而在蒙特梭利教室裏,孩子是作為個體被引向某個特別的活動。即使是再聰明的孩子,也經常會對集體活動失去興趣,因為集體活動往往無法連貫地刺激他們的求知欲。這種興趣的喪失,會轉變成煩躁不安甚至是破壞性的活動。同樣的,那些需要更多個別關注的孩子卻在隻能照顧到“平均”需要的集體教學活動中被遺忘。由於每個孩子都有內在自然的發展規律,他在沒有持續性的比較狀態中能更好地享受他自己的成就感。傳統的觀念認為,孩子的生活就是“遊戲”,而蒙特梭利認為,孩子具有學習的能力和需求,且把這種學習活動稱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