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3 / 3)

好像時光隻是偷走了摞成小山的試卷,而不是偷走了兩個璀璨如人間星辰的少年。

行騁忽然想起那一年寧璽刪掉的備忘錄。

寧璽卻像一時間心有靈犀般,掏了手機給他看。

他低聲開口道:“其實,去年我走了之後,也記了很多,關於你的事,記得很清楚。”

哪怕他自己是一個連晚飯都會忘記去吃的人。

“留不住的太多了,我很念舊,行騁。”

寧璽繼續說,“但隻要你在,我就對未來的生活,感到迫不及待。”

夏夜晚風過,落了一片葉在行騁的肩頭。

他低著頭看寧璽的手機。

現在寧璽的備忘錄上,全是新的。

“關於我的行騁:

我不愛講話,但喜歡和他講話。(廢話也講)

他會收斂脾氣了,表揚。

下雨了,他又不帶傘,來蹭我的。

每天一杯奶,強壯中國人!(他好傻)

二十一歲生日禮物,是一個自己會走路的快遞。”

最後幾句裏麵,對行騁的代詞,也由“他”變成了“你”。

“球進了,你也望進了我。

你不可以為別人打架。

五月的夏風,它自北南下了,抱過我,又擁住你。

你總說想要成熟,其實,我希望你永遠是那個善良又勇敢的大男孩。

和你,跌跌撞撞地長大,還要,磨磨蹭蹭地變老。”

行騁看到最後一條,小聲地念了出來:“和你,跌跌撞撞地長大,還要,磨磨蹭蹭地變老。”

“已閱。”

說完,他湊近了些,張開雙臂,似乎想忍著眼眶裏的什麼。

在單元樓樓道裏,在他們留下過十餘年回憶的階梯上,行騁依舊以身高優勢將寧璽抱在懷裏,偏過頭去吻他的耳,又重複了一遍:“已閱。”

隻要他們前路一致,那麼他們的奮不顧身,從來都與距離無關。

隻想無憂無慮,隻想“無法無天”。

小時候,天天拉著玩具飛機玩具槍在小區裏竄來竄去的小屁孩弟弟,同經常在窗前趴著寫題的他,往往成為鮮明對比,寧璽長大了一想起來,都覺得好笑,明明就看著像兩個世界的人,不知道怎麼偏偏走在了一起。

年複一年,院裏樓上花開花謝,春去秋來,小孩兒們換了一批又一批,石中的校服也又換了顏色和標誌,然而,對於寧璽和行騁來說,世間變化再多,隻要花還開,人還在,生活總有盼頭和希望。

如果時間可以倒流,青春能再來一回,天天去給高三搬水的,翻牆的,為了球賽打架動粗的,還是行騁,而那個寫著備忘錄的,補課賺錢的,也還是寧璽。

他們的紙幣愛心,一片一片,珍藏疊好,被藏在了歲月的衣兜之中。

有些事情,這輩子就那麼一回,也隻能在學校裏做。

往後數年,行騁再想起當年在石中經曆過的風風雨雨,數場戰役,喊樓訓練,以及每一塊摔過的水泥地,每一張打過瞌睡的課桌,寧璽每一個被他偷吻過的側臉……

總想說一句,青春萬歲,三年無悔。

他和寧璽,此生也無悔。

其實寒假那一趟回北京之後,寧璽也給行騁回了一封信,直接寄的快遞,放了一件自己的短袖,就是後來行騁穿去高考的那一件。

信很短,隻有兩行字。

“行騁:

你知道愛屋及烏是什麼意思嗎?

是因為你愛我。

所以,我才愛自己。”

雖寥寥數語,卻足以表達他的所有。

正如行騁書信裏寫的那般,時間數字也僵硬,唯有生命長短可衡量。

所謂的“喜歡”是什麼感覺,從前的寧璽描述不清楚,隻是覺得,行騁在籃球場上打球的時候,好像天氣都要晴朗許多。

現在的“愛”,他能說清楚了。

時間太長,難以形容,一切隻用兩個人的名字概括就好。

高二三班,行騁,高三四班,寧璽。

再見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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