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處處留心,做好該做的工作 沒有“分外”的工作(1 / 3)

第七章 處處留心,做好該做的工作 沒有“分外”的工作

雖然我們沒有義務做自己職責範圍以外的事,但是,在工作的過程中,隻要事關公司的事務,我們就不應該置身事外,袖手旁觀。盡管做這些職務範圍以外的事務,會占用我們寶貴的時間,但我們的行為,將會為我們贏得良好的聲譽。

比爾是一家銀行的普通員工,他的工作還算過得去——不出大錯,沒有顧客投訴,也不偷懶——但他從不多幹一點點活。他的同事覺得他還不錯:能完成工作,與大家和睦相處。但是每當有額外的需要時,他從不自告奮勇;而且公司有了什麼額外的工作的時,他就理直氣壯地討價還價,要不就是要求加班費或提高報酬。他也不像其他的出納一樣,為縮短顧客排隊時間或實施新的顧客獎勵而獻計獻策。他總是認為:“我隻是個小小的銀行出納,我為什麼要做那麼多?我隻要做好自己的事不出錯就可以了。”

在他看來,工作等同於賺錢,如果工作量已超出分內,就得另外收費,因為他認為自己與老板之間僅止於契約關係,即我出賣勞力、腦力,你付錢,是沒有其他內涵的。因此,直到退休,他仍然是一名普通的銀行員工,拿著和當年一樣的薪水。

社會在發展,公司在成長,個人的職責範圍也在隨之擴大。不要總要以這不是我分內的工作為由來逃避責任,推卸責任。當額外的工作降臨到自己頭上時,我們也不妨視為一種機遇。

因此,抱怨分外的工作,不是有氣度和有職業精神的表現。一個勇於負重、任勞任怨,被老板器重的員工,不僅體現在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上,也體現為願意接受額外的工作,能夠主動為上司分憂解難。因為額外工作對公司來說往往是緊急而重要的,盡心盡力地完成它是敬業精神的良好體現。

如果你想成功,除了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以外,你還要經常去做一些分外的事。因為隻有這樣,你才能時刻保持鬥誌,才能在工作中不斷地鍛煉、充實自己,才能引起別人的注意。假如有別的同事,把一些本來不應歸你負責的工作交給你,或者你的上司在你已經忙得不可開交之時又吩咐你做另一件事,要盡量開心地接受,從而引起了老板的注意。

肖雲龍是一家IT公司的銷售部經理。一天,他到一家銷售公司聯係一款最新的打印設備的銷售事宜,因為是一款定位為大眾化的新品,並且廠家即將開展大規模的廣告宣傳,為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對經銷商的讓利幅度也非常大。肖決定在媒體大量宣傳報道之前同一些信譽與關係都比較好的經銷商敲定首批的訂量。

不巧的是,同他一直保持密切業務關係的那家公司的老板不在。當他提起即將推出的新品時,一位負責接待他的員工冷冷地說:“老板不在!我們可做不了主!”

肖繼續把廠家準備如何做該款的宣傳,需要經銷商如何配合進行渠道開拓的設想向這位接待人員講解,試圖得到他的理解和回應。但是,令他失望的是,那個銷售人員根本不聽他的解釋,隻用非常簡單的一句話搪塞:“老板不在!”

肖沒有任何辦法,隻好悻悻地走了出來。他來到有業務聯係的第二家公司。不巧的是,這家公司的老板也不在。雖然很失望,肖還是想試一試,看能否說服接待他的人。

接待他的是一位新來不久的女員工,不僅麵容姣好,惹人憐愛,工作也特別有熱情。當得知肖是來自一家著名的IT公司的銷售經理的時候,她立即表現出了一個公司員工應有的熱情,馬上倒了一杯水給肖,還主動介紹了自己的情況。

肖向她說明了來意,她以自己剛剛學到的營銷知識,敏銳地感覺到這是一個不錯的商機,無論如何也不能因為老板不在就讓它白白溜走。她主動要求第二天就為他們公司送貨,其他具體事宜等老板回來後再由老板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