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篇 努爾哈赤(3 / 3)

天命六年努爾哈赤遷都遼陽,派人迎接汗之福晉和皇子,將建州地區人丁移駐遼東。努爾哈赤這一決策,對促進後金的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天命七年正月十八日,努爾哈赤統領八旗勁旅,西征明朝遼東重鎮廣寧。雖然明在關外有軍隊二十萬,兩倍半於金軍,而且火器眾多,但努爾哈赤並不畏懼,二十日即渡過遼河,進圍西平,二十一日午時猛攻克城,並隨即與十萬明軍鏖戰於沙嶺,斬殺遼東總兵劉渠、援遼總兵祁秉忠,大獲全勝,明遼東巡撫王化貞棄廣寧城匆忙逃遁。正月二十四日,努爾哈赤領軍至廣寧,明遊擊孫得功等率士民執旗張蓋奏樂叩降,迎入城中,駐巡撫衙門。平陽、西興、錦州、大淩河、右屯衛等四十餘城官兵俱降。二月十七日,努爾哈赤命諸貝勒統兵留守廣寧,將錦州、義州等處官民遷於河東,回歸遼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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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發展

天命六年四月初一,即金軍攻下遼陽後的第八天,努爾哈赤諭勸海州、複州、金州民歸降時,正式提出了對待遼民的“各守舊業”政策。他下達汗諭說:對經過“死戰而得獲之遼東城民,尚皆不殺而養之,各守舊業”,使遼民“皆各出其力,經商行賈,美好水果,各種良物,隨其所產,此乃長遠之利矣!”過了一個月,他在諭勸鎮江民降順時又指出:不會因鎮江民殺死遣往勸降的後金官員,“而將此處之民俱皆殺戮,此處所出口糧盡皆丟棄”。“我方以民缺少為恨”,遼民應快歸順,則“各守其宅,各耕其田”。此後又多次重申這一政策。

緊接著,努爾哈赤又宣布實行“計丁授田”政策。天命六年七月十四日,努爾哈赤頒發分田汗諭,命於海州地方取無主之田十萬日(一日為田六畝或十畝)、遼東地方取田二十萬日,分給八旗兵丁和漢民,一丁給與種穀之田五晌植棉之田一晌,“均行給與”,“乞丐、僧人皆分與田,勤加耕種”。同年十月初一日,他又降諭漢民說:遼東五衛之人和海州、蓋州、複州、金州四衛之人,令種無主之田三十萬日。此後,多次將田地授與滿漢人丁。在授與漢民的土地上,基本上是延續了過去遼民的封建生產關係。

? 努爾哈赤在“各守舊業”、“計丁授田”的基礎上,沿襲了明朝政府的封建賦役製度,並作了一些必要的修改。在七月十四日的分田諭中,努爾哈赤曾規定,領受田地的漢民,需“三丁耕官田一晌”,“每二十丁,征一丁當兵,以一丁服官役”。但這種耕種官田的勞役地租剝削方式太古老了,根本不適合於已經長期封建化的遼東地區,無法推行,乃改訂新法。

?天命六年八月十七日,努爾哈赤下令:“從速逼迫催征依照舊例征收官賦之穀草”。九月十六日又諭令管理漢民事務的八遊擊、二都司,“官賦征收之穀,須並征以草”。十二月初十日,他再下汗諭,指責蓋州副將劉興祚說:“依照舊例征收之穀、銀、炭、鐵、鹽等官賦,何故不從速催督遣送”,責令劉遣派兵士,“催征依照舊例征收之賦”。這個“舊例”,就是明朝政府在遼東征收封建賦稅的規定。?由於金國一向采用以丁為主要的計算單位,因此,努爾哈赤在保留明朝政府征收封建賦稅的基本項目和正額數量的條件下,滲進了入駐遼沈前的傳統作法,實行計丁征賦僉役製。

?天命六年,努爾哈赤進駐遼陽明遼東經略衙門以後,即定下了大量任用漢官的政策。二十四日,他下令“釋遼陽獄中官民,查削職閑住者,複其原職。設遊擊八員、都司二員,委之以事”。努爾哈赤這樣做,是十分正確的。因為,以汗、貝勒為首的滿族貴族人數並不多,五、六萬金兵,隻能聚居在遼陽、沈陽、廣寧及少數軍事要地,其他州縣和廣大鄉村,則難以一一分兵屯駐,兼之,言語不通,文字相異,服飾有別,習俗不同,無法了解遼民心情,不易查獲叛逃密謀,也很難逼迫漢人納糧貢賦當兵服役。在這樣條件限製下,沒有漢族地主階級代表人物的支持,汗、貝勒是很難在遼東站穩腳跟的。努爾哈赤就曾專門召集漢官對他們說:“爾等之國人,可信者,不可靠者,爾等知之矣。”

?努爾哈赤在給“明國眾遊擊官”下達的汗諭中,對他們提出了四個方麵的要求,一是責令降金漢官“勤守各種法令”,即貫徹執行要求阿哈耕田交穀、強迫漢民種地守法、納糧當差、不得叛逃等等法令和汗諭。二要漢官“為汗之眼,觀察眾人;為汗之耳,用以聽眾,諸凡各事,皆詳加督察。”即要他們偵察漢民對待汗、貝勒的態度,有無叛逃密謀,隨時上報,為努爾哈赤製定的“平盜賊,止惡逆”政策服務。三為諭令漢官“公正審斷”,以維護後金國的統治。第四是諭勸漢官不要“科索下人”,以免激化矛盾,招致遼民更加猛烈地反對金國的統治。

?努爾哈赤多次宣布,對盡忠效勞的漢官,要破格提升,要“嘉賞賜財”,要“賞以功,給與為官”,要使他們“終身享受”,而且功臣的子孫可以世代承襲祖、父的官職。原明撫順遊擊李永芳,初升三等副將,從征遼陽後晉三等總兵官。明商人佟養性初授三等副將,破遼陽後晉二等總兵官。開原人劉興祚,降後初任備禦,下遼陽後,進至副將,其侄亦為海州參將。?這些措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金軍進入遼東初期,不少明朝官、將、生員降順新君,獻計獻策,告密送信,催征賦稅,遷民分地,查點丁口,追捕逃人,對鞏固金國的統治起了相當大的作用。? ?

努爾哈赤利用攻克遼東大敗明軍的有利條件,進一步加強了爭取蒙古來歸和建立滿蒙聯盟的工作,取得了顯著效果。天命六年十一月,蒙古喀爾喀部古爾布什、莽果爾台吉率部民六百四十五戶來歸。七年二月十六日,蒙古科爾沁的兀魯特部明安、兀爾宰圖等十六貝勒,以及喀爾喀部石裏那克等貝勒,率所屬三千餘戶,前來歸順。喀爾喀五部又有一千二百戶來投。努爾哈赤分別封授官職,賜與皮裘緞布匹銀器及“房田奴婢牛馬糧粟”,“凡所用之物,俱賞給之”。對一些人多勢強的貝勒、台吉,還讓他們與金國汗、貝勒聯姻婚娶,共享榮華富貴。努爾哈赤封古爾布什為一等總兵官世職,以第八女聰古圖公主嫁與為妻,尊稱額駙,給與女真一牛錄、蒙古一牛錄。授莽果爾總兵官世職,嫁以族弟濟白裏之女。布顏代,初授二等參將世職,娶公主為妻,封額駙。努爾哈赤授嶽父明安三等總兵官世職,給予特別優遇。明安之子多爾濟亦娶公主,為額駙。很早就來拜謁的蒙古喀爾喀部的巴約特部恩格德爾台吉,也娶了努爾哈赤的侄女為妻,尊稱額駙,歸順後,又授三等總兵官世職,盟誓賜誥,賜與十四個拖克索、“近身役使和伐木運水”的男女四十對,以及大量金銀財帛。其子索爾哈娶努爾哈赤之孫女為妻。? ?

努爾哈赤還專門下達文書,給予來歸蒙古諸貝勒,宣布要“無差別地對待親生兒子與仰慕而來之諸子”,並指定他們分別與汗、貝勒“結成親家”,以便“很好地恩養”他們。當齋賽之家送其二子一女為質並帶馬二千匹、牛三千頭、羊五千隻來贖齋賽時,努爾哈赤很寬厚,同意提前釋放。他率領四貝勒皇太極、二貝勒阿敏,與齋賽對天盟誓,宣布如騙取牲畜而不送還齋賽,則“將遭殃致死”。齋賽也發誓要“以收養之父(指努爾哈赤)為父”,“以諸弟為弟”,若回部之後變心負盟,則“遭殃致死”。努爾哈赤厚賜齋賽皮裘弓矢鞍馬甲仗,命諸貝勒送至十裏外,設宴餞別,將其所質之女,給與大貝勒代善為妃。努爾哈赤命諸貝勒又與科爾沁部鄂巴等貝勒盟誓,“願同心合意”對付察哈爾。這些政策和措施,吸引了許多蒙古貝勒、台吉率部來投,編入八旗,擴大了軍隊,增強了戰鬥力,與喀爾喀、科爾沁建立了比較鞏固的友好聯盟關係,對後金國與明作戰、與察哈爾林丹汗作戰,提供了有利條件。鑒於各貝勒的勢力強大和難以挑選合適的嗣子,努爾哈赤於天命七年(1622)三月宣布今後要實行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的製度,並采取了一些措施,逐步為這一製度的完全實行創造條件。? ?

寧遠之戰

公元1623年六月,聽說複州漢民人數增加,接受明國“派來之奸細和劄付”,將要叛逃,努爾哈赤派遣大貝勒代善、齋桑古、阿濟格、杜度、碩讬等貝勒,率兵兩萬,前往鎮壓,將男人全部殺光,帶回大量子女、牲畜。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連下九次汗諭,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國的大部分轄區,查量漢民糧穀,凡每人有穀不及五金鬥的,定為“無穀之人”。努爾哈赤辱罵“無穀之人”是“不耕田、無穀、不定居於家,欲由此地逃往彼處(明國)之光棍”,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發現其“閑行乞食”,立即“捕之送來”,並於正月二十七日“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漢人)”。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下達長諭,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曆數鎮江、長山島、川城,耀州、彰義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漢民武裝反抗事例,宣布要斬殺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各去自己轄屬的村莊,“區別”漢民,凡係抗金者,一律處死。各將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時有遼民幾盡殺光之說,滿漢關係極度惡化。? ?

公元1625年,努爾哈赤著手進行大舉征明的準備工作。正月,聞聽明遣兵一萬,由海上至旅順,修葺城堡,屯駐兵士,努爾哈赤命三貝勒莽古爾泰和阿布泰、巴篤禮二總兵官,領兵六千往攻,克城,擊敗明兵,毀城而還。?三月初三日,努爾哈赤召集八旗貝勒、大臣商議,欲遷都沈陽,諸貝勒、大臣以“恐食用不足,力役繁興,民不堪苦”為由,乞請不遷。努爾哈赤斷然拒絕眾議說:“沈陽四通八達之處,西征明國,從都爾弼渡遼河,路直且近。北征蒙古,二、三日可到。南征朝鮮,自清河路可進。”他堅持己見,遂議定遷都沈陽。? ?

天命十一年正月十四日,努爾哈赤率領諸貝勒,親統八旗勁旅,號稱十三萬大軍,征討明國,發動了明金(清)之間的第四次大決戰。正月十六日,軍抵東昌堡,十七日渡遼河,“於曠野布兵,南至海岸,北越廣寧大路,前後絡繹,首尾莫測,旌旗劍戟如林”。大軍鋪天蓋地,直向明國殺去。這時,身任兵部尚書、遼東經略要職的閹黨黨羽高第,膽小怕死,嚴令從錦州、右屯衛、大淩河、小淩河、杏山、鬆山、塔山等城撤防,盡驅屯兵居民入關,焚燒房舍,遺棄米粟十餘萬石,搞得錦州等城兵民“死亡載途,哭聲震野,民怨而軍益不振”。因此,金兵未遇任何抵抗,“如入無人之境”,二十三日即抵達寧遠城郊。寧遠隻有明兵萬餘,被金兵重重圍困,孤懸關外,與外界的所有聯係均已中斷,“中外謂寧遠必不守”。? ?

努爾哈赤遣被俘漢人入城,諭告城主寧前,袁崇煥說:“吾以二十萬眾攻此城,破之必矣,爾眾官若降,即封以高爵。”遭袁嚴辭拒絕。正月二十四日,努爾哈赤下令,全軍猛烈進攻。袁崇煥率領兵民拚死反抗,“槍炮藥罐雷石齊下”,十數門大炮不斷燃放,“周而不停,每炮所中,糜爛可數裏”,又將被褥裹上火藥,卷成一捆捆,投擲城下,發下點燃的火箭,“火星所及,無不糜爛”,擊斃燒傷了大量金兵。努爾哈赤連攻兩天,未能克城,傷亡慘重,“攻具焚棄,喪失殆盡”,無可奈何,乃遣三等副將武納格率蒙古兵往攻寧遠南十六裏明軍屯貯糧草的覺華島,盡殺守兵七千,焚燒糧草千餘堆和二千餘隻船。二十七日,努爾哈赤率軍撤圍,於二月初九日回到沈陽。著名的寧遠之戰,以明軍的勝利金兵的失敗而結束。? ?

努爾哈赤死於公元1626年,終年68歲,諡號承天廣運聖德神功肇紀立極仁孝睿武端毅欽安弘文定業高皇帝。葬福陵,又稱東陵(在今沈陽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