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當博愛向法則無限接近時,它會擁有真實的含義。
盡管大多時候,我們並不將生與生命區分開來,我們默認生命時生靈最有意義價值的一部分,因此有了唯一的含義,不過,若要細致的講,事實全然不是我們想的那樣,生命與生幾乎時截然對立的,在我們遇到的各個方麵來說,生命都是對生的一次叛離和逃脫。
生要安靜和永恒,生命卻帶來了熱鬧,展示著瞬間和短暫。生是無形而純粹的。生命卻充滿了疑惑和情愛,被無限複雜交織成網。生要存在寬恕,溫暖,以遺忘度過每一刻,並心向完美;生命呢?有那麼多的仇恨,憎惡,生命總是那麼頑強和堅硬。生時單一的,單一的法則和構成,生命卻無處不交纏著末端和悖論。生命不管從自身來講,還是從存在來講,都無疑時已經發生了的不可解的奇跡。
生命是對生的背離,在內容和表現上都是那麼決絕。生如此的平滑,生命卻是那麼熱烈。生命叫人去感受,去愛去恨,去追求去思考,生命還繁衍了陰暗仇殺,暴力凶殘,而這些,都非生所認可的。
生命中有生不能承受的想象。生要所有的存在以一種自我的方式融進它們和永恒之中,且承認生之邊界,在某一個點,正是生與死的鴻溝。但生以想象不僅將有限的時間擴大張得無限得大,而且把死亡推向了同一刻━━毋庸置疑,生命的毀滅必定存在於存在的終極毀滅之中,而不是沿著排序一個一個地走進。
如此來說,生命與生必是不相容的對立了,除非還存在有我們尚沒計算在內的力量。這種力量在生與生命間找到同一,並將兩者統一起來,貫徹存在的法則和精神。這種力量或許會高於生命,甚至也會高於生。當我們在茫茫的大地上舉目望去時,很少有人會注意到高大的生下匍匐的影子,所有人都知道那不過是連站起來的力量都沒有的一團陰暗,生的附庸和附著物,當我們這樣想的時候就不自覺地陷入到光明帶給我們的思感中去;如果不是那樣的話,我們就會明白,正如光明不過是黑暗的一次閃爍一樣,生也隻是一次閃爍,死的閃爍。
生命的意義,在於其內容,生的意義在於排除可能到來安靜,這兩者都必以死之存在才有哲學上的可能和意義。死先於生存在,鋪墊下所有的法則,生要做的乃是在法則之中達到極致,在死之境界裏化身與完美。
死使生命擁有最深的安慰和依賴。死使人相信一切苦痛都能在承受不住前消殆而去,在極限來臨時寬恕這個世界並得到寬恕;即使我的生命沾染了罪與惡,即使在活著的時候我所能得到的隻是孤苦和辱責,但這一切都因生命的消散而不複存在,死即是這樣一種寬恕和遺忘的力量,當死將我支離破碎時,我與他人的一切聯係都不複存在了,我在死去的時候,生死兩清,互不相欠。我在這個世界上暫留的聲色和形狀或遲或早都會消失,如果有什麼還使我憂慮於心的話,那就是我尚在人間的子女及未來可能出生的後人,我對他們懷有唯是祝福之情,對他們可能要承擔的苦難我不能做任何多餘的擔心,當他們幸福時,如果他們還能想起我來,即使毫無知覺我也理應無比安慰。
我在臨行前可能有所不適,當然這人也可以理解為掙紮,它們對於死去的人並沒有什麼不同。一生中所有的苦維都沉積到這個關口了,我在年輕時和老去後都終沒學會真正的平和,是的,我有所不甘,有所遺悔,但僅是一秒之間的事實。一秒鍾之後,我的看不見的魂魄早已破滅,生命在這裏終止,我在生的最後一秒鍾所承擔的苦痛無法向你展示,但可以肯定告訴你的是:
死也是一種盅惑。一秒鍾的死跟一百年的生不無不同;在死這一過程中,安靜能減輕人的痛苦,負重消散煥然釋解,安慰的積澱把我們的苦痛減輕到最低,然後由遺忘將一切收場。
死並非生的對立物,死同樣包孕著自己的法則,其法則和意義在於:
死比生存在得更廣泛,這說明死的法則和力量都要勝於生,死不僅作用於生,也作用於生之外的存在和自己。死帶來的終結象征著存在的全部實現。
在意識的領域裏,死使生命銘記時間在有限,一切終將結束,生的意義要趕在死來臨前和來臨時實現。使命,因為死的存在而變得有可能,當生命感受到死之沉重時,使命就會成為一種張力和魄力,引導著生繼續前行。
情愛,當生命感受到死之輕時,情愛就會使生升華,情愛在生命領域內是一種比永恒更持久有力的力量和信念。情愛使人相信美好,相信未來,相信即使毀滅,即使毫無希望,即使此刻所感受到的深情在下一刻馬上會化為幻影,也足以了。就像生在矛盾和悖論中,情愛也是一種超脫是非與對錯的存在;對於情愛而言,因為它近於存在與非在的臨界,而同時具有了實在和虛幻的性質,在它之中,一刻也包含著永恒且這一刻絕非無數永恒疊加所能得到的。虛幻給人這樣一個意念,親人不死,愛人滅,一切除了心甘二字再無需他評。
因為死的預先存在,生命不需擔憂會有一種永無止境的折磨,隻要我們願意我們可以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結束苦難。當然,這種結束需要莫大的勇氣,抑或徹底的絕望,死並不會在這裏為求死者提供任何的便利,從生到死的艱險還要他自己看破才行。
因為死的預先存在,生命在輕狂再膨脹再冷寂再絕情,都不會無限下去成為存在法則中不可袪除的障礙物了。生與生命盡可以在死之上開拓繁衍,美麗綻放,或衰落折敗,死亡允許這一切,但不管生意識沒意識到死的存在,也不管其是否承認,死的現實作用與它的哲學意義一樣不可褻du。如果誰想試圖打破它,得到的,將不隻是悲哀。如果誰不能意識到死不僅是力量的象征,而且是生的基礎和定數,而欲以一種更強大的力量來摧毀它的話,他的生也將不複存在,如果他真的可以做到的話,他隻被允許存活在幻想之中,而永遠也不能走到真實裏來。
死的另一方麵的體現也許常被人忽視,甚至是誤解。人們總是不自覺地把美好劃到生中去,而把那些不被看好的推給死。人們會說,若不是死,人應永遠幸福,無虞一切,其情境如宗教故事裏的天堂一樣。即使死並不總伴隨著血腥,死仍相當殘酷,死瓦解一切,並使痛苦貫穿一生,人的惡欲不過是死的一個反映罷了。
事實上,美好在生中起舞,人們對美好的渴望也許是對立於人生的苦難,但不會是死的對立。在生命時美好在此刻才有價值,然而,在哲學裏,美好永遠作為一個信念存在。美好同樣是一個原理,一切存在都貫徹著美好的理念。人們看到的美好不過是yu望的另一個說法,中有在死的顏色裏,美好才會還原,成為法則。
傳承。
一個生命孕育另一個生命,將其撫育或者任其自生自滅,付諸情感和辛苦或者毫不在意,這些意味著什麼?原生與次生是不是已經在此過程之中變得擁有某種排序上的聯係,因而不可能處於同等的地位?如果一個生對另一個生命負了責任,盡了道德,並付出心血,那會不會衝擊到原來的平等性,而且會對這種傳承造成什麼影響?被孕生的生命到底應該如何正視自己,正視給予自己生命者?
生並不拒絕歸宿,但傳承卻使生有了某種不滅的魔力。傳承使存在不會徹底消失,一代代,一世世,原始的因子永遠在血液裏流淌運行,盡管繁衍,亦不會走到末途。原生和次生在物質上的結點是相似的構成,在哲學上,這個結點乃是懷念。在回憶和回憶的心情中,輪回不滅成為可能,當一個生命被懷念時,就有了超越死生的意義。
懷念使生與死從存在之上變為一種鋪墊一種底色,在懷念中,一切都以默許的方式存在著,死帶來的安靜和生之情與敬在遙遠處融為一體,渲染著無限接近的天地。即使虛幻,即使生者與逝者終將不能如生前那樣直麵,即使已逝之人並不會感受到來自生的牽寄和探索,我們卻能以一個更凝重的安慰。
在懷念生與死時,達到一致,生者被懷念帶向身體裏落滿塵埃的自我。在自我之中,生者與死者並不差別,生與死都不過是一種表達,存在的表達。我們將在自我中融為永不分離的一體。
建立於自我實現之上的懷念透顯者生命最高禮譽和意義的光耀,在人類的追求和展現之中,有一些,既憶超越了生命的,如懷念,如真愛,如安靜,才是生命帶給生與存在的答案。
傳承的難以解釋之處在於:
次生從原生內孕育而生,也就是次生在源頭上是原生的一部分,那麼隨著次生從原生中脫離勢必會削減原生中的那部分重量和意義,使原生變得越來越輕。但是次生自身的繁衍使其豐富起來,又因為次生是源於原生,那麼原生也理應因次生的繁榮而繁榮。很多人總是輕易地用一個比喻來形容這種尷尬境界裏的正確答案,如一個母親將自己的孩子帶到世上來,盡管孕育和撫育孩子的過程使她原本的生命出現的大段的空白,然而由於此子的一切都可以視為母親的延續,那麼孩子的成長自然也算作母親的一部分。這即證明後者的真實性,而前者在結果上看來隻能視作狡辯。
運用相似的比喻常能為我們的思考帶來意想不到的福音,比喻以一種極生動的方式詮釋了我們的疑惑,即原生因次生而重並非輕。然而,細心的人不能發覺,比喻帶來的結果僅是一種思維方式的結果,由於比喻是以結果和承認作為起點的,並不能真正抵達本質。依靠比喻隻會使人遠離真正的本質。
處於無限傳承的生命幾乎沒有被求解的可能,任何一個生命在此刻為原次生,下一刻就可能晉級為原生,變幻莫測,其意義也隨定義的變幻而不可確認。若想尋找生命對另一個生命的關聯,必須回到我們的最初方式上去━━假設。我們假定在一個相對靜止的世界裏,原生與次生都是固定不變的,原生是生命第一次嚐試,次生則是結構上的進步和成熟。
原生與次生所擁有的可能都是無數個,無窮地大,即在空間上毫無差別。原生和次生的差別在於不可否認的時間上的先後,原生在先,次生在後,這種先後關係是一切有關生命倫理和法則的淵源。
原生在先。先帶來的乃是一種無可脫禦的責任和使命,原生必須為次生的進展付出艱辛,哪怕這艱辛無人知曉或者認同,哪怕其付出有如何的壯烈殘酷,它都必須忍受和遵循。生命在原生處空寂無比,單一寂寥,原生毫無選擇,所有的承擔都是意義及強製的化身。
次生在後。後即意味著承受和釋放,次生承受著原生賦予自己的現實和理想,次生必須因此學會感激和銘記。盡管次生的一切並非都由原生而來,但原生為次生打開了可能之門,唯有感念才能使原生所賜真正屬於自己。
原生與次生因為同樣的信念而存在,當原生已經做出了自己必須去做的時候,次生也應將自己的職責體現在行動之中。一個給出,一個收納,天生一職,區分不容。
兩者的糾纏隻是這生命的責任後的影子,當它們都已做出了自己該做的事之後,如果還有什麼的話,也就是生命道德和社會的形成,那也隻有靠道德和社會去公正地裁決。
一個生命必須對另一個生命的存在擔付起自己的責任,一個生命必不得在使用自己的權利時妨害另一個生命,一個生命必須對它寄生的社會做出貢獻,並不得將其傷害,所有這些,生命間的律法和約定,都不過存在於一種共同信念維持的集合之中罷了。
原生和次生在意識領域內的體現產生了人類道德,這道德在各個時代都有著不同的內容和決斷標準,但共同之處為:道德要求承認生命的先後,並以此來規定在生命集合中的行為準則。
原生與次生的平等隻能在遠離起點外實現,隻有在這樣的地方,原生才有與次生正視的可能。
次生與原生同樣在懷念的時刻融為一體。
次生說:我所存身的世界漲滿思情,對我來說,感恩同空氣一樣無處不在,我的存在思考,情愛莫不是感恩的表達。我必須銘記世界給我的溫暖,是它孕生了我,當我明白這些時,我不知道自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又欠下了多少,我沒有將還報從生命中分離出去,就像感恩一樣,我的每一次呼吸莫不是對這個世界的還報。我們時刻在一起。
我從未遺忘過我從哪裏而來,我承受了多少的奇緣和愛才生於茲,又經曆多少的險惡和坎坷來到今天;即使當我並沒有將它放在口邊時,我同樣相信我的內心深處仍記憶得那麼清晰。除非死去,除非存在的法則將我瓦解崩潰,我不能停止這種感情,它們不僅屬於我,也屬於存在和生。我很欣慰這樣的事實。
我告訴自己,作為承恩者,完完全全實現自己即是對此恩情的最好回報。孕育我的原生必不希望我以一種極悲慘的方式存在又空空一身地死去,它為我創造的可能也寓意著要我更好地存在下去,生下去。如果我忘記了這點,才是對原生的背叛。
當我獨自來往於世界的時候,隻有很小的機會回憶起往昔恩情並試圖回報什麼,而且,我並不能還報多少,因為在孕育的那刻這個數字已經接近無限大了。更重要的是,傳承的意義並不在於回報和回報多少,傳承之後生命便有了更為凝重和值得珍視的主題。
在源頭處,原生是我及未來的我的源頭。我心懷敬重,感激,這種感激之情是一切言語都無力描述的,我在原生的腳下匍匐,顯得那樣飄渺。我的情懷就是一個影子的情懷,我的情感就是孩子對母親的依戀和敬畏,我所有的力量隻能支撐著全心全意地去愛,去守候,去親近。在這刻,我沒有任何的義務,自由,力量,情感,或者說我所有的義務,自由,力量與情感都融在一起,尚未分開,我就是未發生作用的原始法則。
獲得力量的過程也就是逐漸遠離原生的過程。直到有一天,我們不複在一起,在自己的世界裏飄零或者天各一方,我們將完全遠離。我和原生乃是兩個完完全全平等的生命。我們之間相隔著不能超越的底線之間的距離,我們誰也不能認出誰,我們擁有等量的內涵。我們所有的聯係都隻能建立於視覺之上,能不能相遇已經不再重要,我在這裏,你在那裏,就是這樣。
在此過程中的一個奇跡是我們能在一個較長的時間內對峙,獲得力量的時間越久長,這個奇跡就越有可能發生。在我們逐漸對峙時,時間使一方由弱變強,另一方由強變弱,使這兩者的地位發生某種微妙而複雜的變化。原生不再象征著絕對的強大,次生也不是原生絕對的依附,成長和老去帶來了悲傷也帶來幸福;在這奇跡中,我們展示著變幻和某些恒定。變幻無可解說,恒定的是內心準則,這些準則同樣淩越時空,成為安靜和永恒在人間的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