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將提出的各種問題重新敘述,按順序排列。啟發性強、最可能導致問題的創造性解決的重新敘述問題要排在前麵。

(4)暢談。這是與會者克服心理障礙,讓思維自由馳騁,借助集體的知識互補,信息刺激和情緒鼓勵,通過聯想提出大量創造性設想的階段。這是此法的實質性階段,此階段結束時,由主持人宣布散會。同時,要求與會者會後繼續考慮.以便在第二天補充所想到的設想。

(5)對設想的加工整理。會上提出的設想大部分未經仔細考慮和評價,有待加工完善以後,才能有實用價值。此階段包括以下3個步驟:

①設想的增加。在暢談後的第二天由主持人或秘書用電話拜訪的形式收集與會人員會後產生的新設想。

②評論和發展。評價最好先擬定一些指標,如:是否簡單?是否恰當?是否被人采納?是否可實現?是否成本較低?等等。

③根據這些指標來比較、評論、發展出若幹最好設想。評論、發展設想的人員,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設想的提出者,但應是對本問題內行的人,一般5~7人為好。

以上是應用頭腦風暴法的一般程序,具體運用時,可依情況不同而變化,換句話說,程序不是固定模式,可以靈活運用。頭腦風暴法運行原則有四:

(1)自由思考原則。要熟悉並善於應用發散性思維的方法,如:橫向思維、縱向思維、側向思維、逆向思維等。

(2)禁止評判原則,又叫保留評判原則。過早地進行評判和相互評判,就會使許多有價值的設想被扼殺。評判包括自我評判和相互評判,肯定性評判和否定性評判。

(3)謀求數量原則。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大量觀點、設想,多多益善,以量求質,其中有些觀點和設想可能是荒唐可笑的,但不管是什麼樣的設想,都必須無一遺漏地記錄下來,以作為下一步專家組評論發展的依據。

(4)結合改善原則。這是指與會者要努力把別人提出的設想加以綜合、改善發展成新設想,或者提出結合改善的思路。

頭腦風暴法的運作要求也有3個要求:

(1)對會議主持人的要求。主持人應該平等地對待每一個與會者,不可製造緊張氣氛。與會者提出的方案不論好壞一律記下,且按序編號,善於啟發引導,掌握進程,能在冷場時,提出自己的獨特設想,或者讓大家安靜醞釀一兩分鍾。

(2)對與會者的要求。與會者不許私下交談和代表他人發言,始終保持會議隻有一個中心:注意傾聽別人的發言。設想的表達要簡單,發言要有幽默感。

(3)對會議時間的要求。經驗證明,獨到性較高的設想通常在15~20分鍾以後出現,在30分鍾左右可出現一個峰值。因此,會議以20~60分鍾為宜。值得特別說明的是,會議持續時間隻需主持者心中有數和靈活掌握,切莫在會議開始時就宣布。

實踐早已證明,頭腦風暴法具有廣泛而很高的實用價值。正如斯坦福大學教授阿諾德所說:組織創造活動,特別是創造集體的創造性活動的最實用的“手稿”之一,就是“頭腦風暴法”。

美國學者高立格認為,在一般的“頭腦風暴”中,由於多數的參與者不能完全地開放心胸,暢所欲,所以在使用頭腦風暴法之後,另加角色風暴法以增加一些別開生麵的主意。該法實施步驟如下:

(1)用傳統的頭腦風暴法產生20至30個創意;

(2)每人默默地選一個角色來扮演。所選角色必須是所服務機構之外的人物,例如顧客、檢查員、對手、敵人等;

(3)基於所選人物的態度、喜好、利害關係與應有的意見等而替他發言。發言時可用以下各種起頭語:“我的人會……”“我的人喜歡……”等;

(4)離開所扮演的角色,使在第三步中所產生的不適合所扮演角色的主意有機會在這一階段說出來;

(5)評價與選擇可行的主意。通過這些步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補救“一般頭腦風暴法”的缺陷,使得參加會議者能夠開動思維,多角度地想問題,以獲得更多更好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