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我們是不是應該回去了?(2 / 3)

哲學家加寧:時間本來就是一個虛無的概念,是我們人類自己的定義。我們人類對我們人類起源、文明、生命的思考都局限於我們人類自身的觀念,我們的一切行為都局限於地星這個時間和空間。我們的一切出發點和終結點都是以地星人類作為參照,比如生命的起源,我們就認為一定要有地星生命的起源要素,必須要有空氣和水,為什麼必須是這樣呢?因為我們總是以地星人類自己作為思想的本源,凡是與其不同的形式,我們都進行否定,認為不可能,不成立。當然,這不是我們思想的錯誤,而是我們思考的局限性導致的錯誤。

曆史學家布蘭特:曆史本來就不可信,東方的易經,瑜伽,金字塔,瑪雅遺跡,吳哥遺跡,巨人的腳印,核反應遺跡,等等,難道我們真的相信這些東西是人類這一次文明的產物嗎?那我們就是自己欺騙自己。如果我們隻相信人類的文明是唯一的文明或是宇宙中隻有地星這個星球才擁有生命,那樣的話,人類的文明史恐怕也就到了應該終結的時候了。

探險家司馬遲悲觀地:越來越多的證據證明,我們或許真的就是籠子裏那隻被試驗的白鼠。

地星星際航委員會主席哥頓:今請大家來,不是要大家在這裏坐而論道,不是要大家在這裏進行幻想和推測,科學的意義和存在的價值就在於實踐,隻有實踐,我們才能找到真相,各位都是這個星球上最有學問的人,我們今的議題是要不要進行深空探索,我們的航母艦已經生產出來,我們要不要進行發射,如果真的碰到星外文明的介入,我們怎麼辦?所以,我們今的會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論證,而是表態,也就是:隻需要大家是還是不是。

奧金激動地站起來:我反對,堅決反對,我們千萬不能做這樣冒險白嚐試,隻要有善良存在,就一定有邪惡對立。即便我們要尋找的母星是善良的,但誰敢肯定宇宙中沒有黑暗的邪惡力量?誰敢肯定銀河係沒有黑暗星球?誰敢肯定我們的地星文明沒有敵人?如果我們被黑暗星球發現怎麼辦?如果我們被高於我們地星文明的敵人發現,我們怎麼辦?我再次重複我剛才的觀點,如若那樣,等待我們的隻有一條路,就是:死。

曆史學家布蘭特:生也好,死也罷,我們有責任搞清楚,我們的世界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可我們可以考證過去發生了什麼。以我們地星現在的文明,頂多就是一萬年的曆史,各位,各位要知道,一萬年的時間,我們就有了現在的文明,擁有了探索外星文明的科學技術,可能嗎?一萬年的文明史,可一萬年在宇宙的時間概念中不過僅僅隻是刹那,也就是:僅僅隻是刹那的時間,我們就有了現在的文明,這可能嗎?所以,我懷疑,我懷疑我們文明史,直接一點,我懷疑我們文明的進程。

第一章審判

神殿。

瑪雅公主艾米麗娜接受法老的審判。

法老亞莫是星辰聯盟委員會星球法律事務局的法律執行者。法老亞莫的審判桌上擺著厚厚的《星球法法典》。

法老亞莫並不翻閱,而是自言自語地:艾米麗娜公主的行為適用於那一條法律呢?

法老亞莫用意念翻讀著全息屏幕上的法典目錄索引。

星辰聯盟數以億年來的法律法規,從條款到成例,簡直就是浩入淵海,地星人窮盡幾生也恐怕隻知道一點法典的皮毛,沒有辦法,這都是星辰的厚重如鐵的曆史造成的結果,越是久遠的曆史越是累積成負擔,星辰的文明史從黑暗到生命的發芽,再從一級文明到一級文明,從肉身到意識的獨立存在,如此,法老亞莫自己都覺得厭煩。

到底,法老亞莫就是在拖延時間,法老亞莫並不想判公主的罪,但又不得不判。

每一次神殿的審判,法老亞莫都必須麵對《聖典》宣誓,法老亞莫摸著心口,莊嚴地:“萬物生,萬物滅,是宇宙的不變的法則,我們的準則是遵循宇宙的自然規律,不幹涉,不介入,不迷信,不盲從,按照宇宙鐵定的規律前行,凡有違背者,必須依照法典進行懲治,以維護宇宙永恒的秩序、和諧、和平衡。”

法老亞莫又是自言自語,判什麼罪呢?

一、公主擅自將星辰聯盟的最高機密“文明升級指引”泄露給地星恐龍,依法典第三二四三五條,應該定為破壞星辰聯盟秩序罪。依法典六七九二九條,應該定為間諜罪。依法典一五二六七四條,應該定為判盟罪。依法典六九七一三條,應定為泄露星辰聯盟機密罪。其中,觸犯任何一條的結果都是:逐出星辰聯盟,發配黑暗星球,洗去全部記憶,到低等星球服苦役。二、公主擅自將星辰聯盟的“喚醒之水”帶給黑暗王妃,喚醒了被封印的黑暗王妃,使和諧的星辰受到了黑暗王妃的破壞與威脅。依據星辰聯盟法典……條,這種擅自的介入,是死罪……三、公主擅自介入另一級文明,擅自改變狼星人的生命體態和生命形式,使狼星人擅自研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給星辰聯盟留下了安全隱患,依據法典,是流放或者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