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過去把草皮掀起來,同時把旁邊的幾塊草皮都給掀起來,這邊公園管理的大叔都過來了,但是果然,不對勁!
鬆動的土壤!
因為這個坑的下麵很有可能是一條胳膊或一個頭顱,所以我並沒有用鍬,而是用手挖了起來。沒挖有十幾厘米深的時候,我雙手突然碰到了一個東西,撥開一看,是白色的手指。
我嚇了一下,然後朝旁邊挖過去,慢慢的,那個手掌完全的露了出來,慘白又浮腫,就跟塊蛋糕似的。
“沒錯,就是這裏了!來,搭把手!”我剛朝潘鵬這麼說來著,那條大狼狗突然狂吠著朝坑這邊跑了過來,我嚇得一閃,結果那條大狼狗咬住露出的手,一甩頭,把已經熟透了的手掌直接給叼走,然後在旁邊吃了起來!
我震驚了,過去就要趕那個條狗!可是那狗看到我過去竟然要咬我一樣!我急忙對它的主人說:“快把狗攆走,它吃的事人肉,那是證據!”
可是誰知道這狗跟瘋了似的,誰靠近他就要咬誰!然後我們一群人,就這麼眼睜睜的,看著這條狼狗,三口五口的把一個人的手掌,給吃了肚去!
我咽了一口唾沫,那可是人的手掌啊,就被這條狗給瘋狂的吃了。而可怕的是,這條狗吃完這個手掌之後就跟沒吃飽似的,來到那個坑跟前,伸出兩個狗腿就朝坑扒過去。土一點點被他扒出來,白色的手臂漸漸的露了出來。
“不行,鵬哥,得想辦法把這條狗攆走,這胳膊是我們的證據!”
潘鵬也無奈,走到狗主人旁邊:“我們是警察,正在調查一場命案,你現在立刻把你家的狗給牽走,你知不知道它現在吃的是人肉!如果對我們辦案造成了影響,我拿你是問!”
那個狗主人是個婦女,嚇壞了,忙過去叫她家的狼狗。這是這條狗根本不聽她的,還對她呲牙咧嘴的,一點不認人的樣子。
瘋了麼?
沒有辦法,我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這麼好的證據被一條狗給吃了!然後我和潘鵬找來兩個大樹枝,直接朝狗身上打過去。這狗還想咬我們,但是最終被我們打的遍體鱗傷的跑了。
我回到坑裏一看,結果胳膊就隻剩肘關節以上的部位了,其他地方,都被那條狗給吃了。
我生氣的趕緊把最後的殘骸給挖了出來,找來真空袋,裝了起來。此時這半條胳膊裏麵已經生蛆了,白色的蛆把胳膊縫的一個洞一個洞的,極其的惡心。根據這些蛆的胖瘦,以及胳膊上破爛的程度,我估計,它們是昨天才寄生在這條胳膊上的。
也就是說,不管這個胳膊是什麼時候被煮熟的,它應該是昨天埋進來的。這點從突然和草皮上也能看出一二。
我把袋子遞給王可,王可嚇得躲得遠遠的:“這胳膊我不查,那些蛆太惡心了。”
特麼我就是嫌惡心才給你的……
好吧,我邪惡了。但是看著胳膊上那些蠕動的蛆,我真的對它沒興趣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了一點,問潘鵬:“鵬哥,你說剛剛那條夠跟瘋了似的要來吃這胳膊,跟狗麵人是不是有什麼關係啊?”
王可皺著眉頭說:“流氓,實話告訴你,沒有關係,隻不過是狗比較喜歡吃蛆罷了。”
我趕緊的那那條胳膊到王可麵前,去惡心惡心她。
潘鵬說:“狼狗一般都是比較通靈性的,警隊裏的警犬也是這樣,一般根本不會這樣的,除非……”潘鵬看向坑裏,“除非這個坑裏撒了什麼刺激狼狗的藥粉。”
刺激狗嗅覺的藥粉?這裏是四星級的國家森林公園,平時有不少遊客散步,也會有不少人牽著狗來這邊。難道這就是埋在第五個坑裏的東西,埋屍的人目的就是想讓狗發現這裏,然後引起人們的注意?或者另一個,刺激到狗,難道跟狗麵人有什麼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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